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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少女请求法院做亲子鉴定遭男子拒绝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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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一“女儿”诉请“父亲”做亲子鉴定被驳回

  新华网成都11月27日电(记者任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一起一女子因怀疑一男子当年强奸母亲后生下自己,从而诉请法院确定双方父女关系的案件。由于该男子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以亲子鉴定需要采集该男子的血液样本,涉及其基本人身健康权利,法院无权强制其鉴定为由,驳回了该女子的诉讼请求。

  19岁少女李某患有先天唇腭裂,容貌上的缺陷让李某性格孤僻。2005年,她的母亲夏某告诉了她一个多年来隐藏在自己心中的秘密:1986年5月的一天,夏某的邻居陈某在夏某家中,与夏某强行发生了性关系。由于事后受陈某威胁等原因,夏某将这件事隐瞒了下来,一个月之后,夏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为掩盖事实真相,她匆忙与当时的恋人李某结了婚。婚后,夏某生下了患有先天疾病的李某。

  后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李某与父亲李某确无血缘关系。为了确认自己的生父身份,李某到成都找到陈某要求做亲子鉴定,但遭到陈某的拒绝。随后,李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定双方的父女关系。

  法院认为,李某虽向法院提出与陈某做亲子鉴定的申请,但由于亲子鉴定需要采集陈某的血液样本,涉及陈某的基本人身健康权利。在陈某拒绝鉴定的情况下,法院无权强制其鉴定。且除了夏某证实当年陈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外,并无其他证据印证,该证言也不能直接证明李某确系夏某与陈某所生。另外,法院查明陈某已于1982年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故本案因证据不足,法院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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