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凸显巢湖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巢湖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广大市民团结向上、爱我巢湖的热情,把优越的区位文章做足,把特色的错位产业做大,把滨湖的品位城市做优,根据全市“巢湖新发展,我该怎么干”大讨论活动的部署,巢湖市委宣传部、巢湖市委外宣办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巢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要求
1、充分体现巢湖加快建设滨湖城市宜居福地、新型工业经济高地、现代高效农业基地、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四大建设”的战略要求,展示巢湖市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优势和文化底蕴,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定位精准。
2、语言简洁,表意恰当,便于记忆和传诵,用中文表达(不超过20字),并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3、应征稿件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二、活动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3月10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三、投稿方式
1、交(寄)稿地址:巢湖市姥山路1号巢湖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收(请将应征作品打印成A4规格,并在信封注明“巢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字样),邮编:238000。联系人:许惠芳、张平,电话:0565-2314823,2331165。
2、电子邮箱:chhwx2006@163.com。标题统一为:“巢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以便识别。
四、评选奖励
1、评选方法:由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从中选出10条在网上征求意见,再综合各方意见评定一、二、三等奖。
2、奖励办法: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另设优秀作品奖1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五、特别说明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身份(包括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解决。
2、作品著作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4、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
5、如无合适作品,则相应奖项空缺。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所有。
http://www.ch365.com.cn/gb/chxw/091216396.html
一、征集要求
1、充分体现巢湖加快建设滨湖城市宜居福地、新型工业经济高地、现代高效农业基地、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四大建设”的战略要求,展示巢湖市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优势和文化底蕴,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定位精准。
2、语言简洁,表意恰当,便于记忆和传诵,用中文表达(不超过20字),并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3、应征稿件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二、活动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3月10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三、投稿方式
1、交(寄)稿地址:巢湖市姥山路1号巢湖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收(请将应征作品打印成A4规格,并在信封注明“巢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字样),邮编:238000。联系人:许惠芳、张平,电话:0565-2314823,2331165。
2、电子邮箱:chhwx2006@163.com。标题统一为:“巢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以便识别。
四、评选奖励
1、评选方法:由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从中选出10条在网上征求意见,再综合各方意见评定一、二、三等奖。
2、奖励办法: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另设优秀作品奖1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五、特别说明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身份(包括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解决。
2、作品著作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4、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
5、如无合适作品,则相应奖项空缺。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所有。
http://www.ch365.com.cn/gb/chxw/091216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