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有奖征集节歌的启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天山云海
热度0票  浏览1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8月28日 12:41
第三届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有奖征集节歌的启事

备受各界关注的第三届中国宿州市灵璧石文化节即将举行,为了更好地展示宿州城市形象,把中国宿州市第三届灵璧石文化节打造成著名品牌,经中国宿州市第三届灵璧石文化节组委会研究决定,从今日起,面向社会有奖征集节歌。 
  一、征集内容   
  第三届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节歌 
  二、 创作要求  
  1、节歌要求 
    歌词要求体现灵璧石天下第一石的自然之美、丰厚的文化内涵,彰显新时期宿州精神。
    旋律要求优美流畅,节奏明快,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融合宿州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开明开拓的精神风貌,具有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的代表性、象征性、标识性含义。 
    词曲简练、好记,易于传唱;歌曲长度应在3—5分钟。  
  三、征集时间
  1、2008年8月25日开始至10月1日结束,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评审及奖励   
  1、由文化节组委会组成专家评委会对应征词曲进行评定。
2、录用节歌的词、曲作将各奖3000元。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征集活动将全程由公证机关公证。 
  五、作品提交要求   
  节歌 
   1. 征集作品为词和曲,作者提交参选作品简谱及演奏小样一份,格式为mp3或midi;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歌曲形式不限。投稿注明词曲作者个人简历、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2.参选者自留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六、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发表或使用,并不得侵犯其他主体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并取消其作品的参选资格。  
  2.本次入选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应征作品一经录用,知识产权归属第三届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组委会所有,奖励费视为委托创作费。      
  3.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第三届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文艺部办公室。
  七、投稿联系方式   
  投稿方式:可直接将作品寄送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文艺部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至邮箱:szwhgov@163.com,邮件请标明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应征作品。  
  地址:宿州市文化局第三届中国宿州灵璧石文化节文艺部办公室。 
  邮编:234000
  联系电话:0557-3081174 3086930 3086633(传真)

http://www.ahsz.gov.cn/main/model/newinfo/newinfo.do?infoId=15013
搜索
顶:0 踩: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 (0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 (0次打分)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