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小陈受到黄书的不良影响,
强奸了一名女青年。
记者昨天获悉,宣武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两年半。
去年底,小陈从河北来京,在一家餐馆上班,平时吃住都在店里。今年6月18日凌晨,他因看了黄色书刊睡不着觉,在街上闲逛时,竟将一名20岁左右的单身
女子拖到隐蔽处实施了强奸,并造成该女子轻伤。事后,女子趁他穿衣服时逃走,小陈捡起女子丢下的包向相反方向跑了,没跑多远就因形迹可疑被巡逻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小陈犯罪时尚未成年,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其法定代理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因此,对小陈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