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打死流氓面临审判 获救者再未露面(图)
29岁的刘二斗的经历印证了一句俗话:英雄和“恶魔”可能是一张纸的正反面。身陷囹圄的刘二斗在去年用钢管打死了一个人,实际上他差点成为一个英雄,因为被他打死的是一个他眼中的“强奸犯”。
一棍下去 他打死了“强奸犯”
■刘二斗同居女友说:好事做到这个份上,也太惨了
[他是谁]
一个初中学历的打工者
刷墙学徒工→泥瓦匠→矿工→组建小装潢队→保安→水果小贩
2006年11月9日晚 刘二斗一夜未归;
2006年11月10日上午8:40 程晓芳赶到了派出所,未看到刘二斗;
2006年11月10日上午8:41 刘二斗发出短信:“我没事。”
刘二斗的女友程晓芳
出去卖水果 再也没回来
“我没事,你回去,他们不会让你进来的。”
2006年11月10日上午8:41,刘二斗向女友程晓芳发出这个短信,从此之后便再无音讯。5个月过去了,程晓芳还把这个信息保留着,“我要看着他回来,我才舍得删。”
刘二斗是个水果贩子,他跟女友程晓芳在常州的郊区———魏村长江花园里面开了个水果摊位,女友值守门面,兼做一点家务,而刘二斗自己则骑着一辆电瓶三轮车,车后放了点水果,走街串巷贩卖。
“每天晚上10点左右,不管水果有没有卖掉,他都会骑着三轮车准时回来。”2006年11月9日晚上10点,程晓芳像往常一样,把店铺的门关上,在里面烧起饭来———通常饭烧好,刘二斗也就该回来了。
但等到晚上10:30,门外还没有传来熟悉的三轮车声。“会不会是车坏在路上了?”程晓芳打电话给刘二斗,刘二斗的声音有点急促:“我打了一个人。”
“你打谁啊?”程晓芳有点着急。
“没事,我打了一个强奸犯,你先吃饭吧,我等会就回来。”随后,刘二斗挂断了电话。
“打坏人应该没什么事。”程晓芳自己宽慰自己,但饭却吃不下去。等到夜里12点,刘二斗还没回来。程晓芳再次拨打刘二斗的电话,刘二斗的声音明显疲惫了许多,“你先睡吧,我马上就回来了,正在陪警察勘察现场。”
但当夜刘二斗没有回来,程晓芳的手机也因欠费停了机,一夜没联系上,她一夜无法入睡。第二天上午8点,程晓芳给手机充了值,赶紧再打刘二斗的电话,刘二斗告诉她,他正在派出所,“民警说了,没什么大事,这边手续比较复杂,弄好了就没事了。”
上午8:40,程晓芳赶到了派出所,想进去看看刘二斗,但民警不让进,刘二斗听见了他们的争吵声,发出了上面这条短信,这是他跟女友最后的联系。
当天,刘二斗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刑事拘留。2006年11月23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因为,刘二斗打死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