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打死流氓面临审判 获救者再未露面(图)
[事发]
程晓芳只知道刘二斗为了救人把人打死了,但具体的细节,她并不清楚。记者经过走访,终于知道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2006年11月9日晚9:30,忙碌了一天的李花(化名)从鞋厂下班。李花是四川人,36岁,两年前跟着丈夫到常州打工,他们租住的房子离工厂只有20分钟的步行距离。这天,下班的李花像往常一样,沿着338省道回家。
在走到338省道九号桥的时候,李花突然发现夜色中有一个人影站在前面,眼睛死命地盯着她看。李花有点害怕,往路边让了让,低着头,超过他,继续往前走。但那个男子也跟了过来,李花走得快,他也走得快,李花走得慢,他也就走得慢。
这个过程大约持续了两分钟时间,男子突然加快了脚步,和李花并排行走,夜色中那怪异的眼神让李花不寒而栗。李花跑了起来,但那个男子却跑得更快,一下子窜到了李花跟前,拦住李花的去路,然后脱下自己的裤子,把生殖器掏了出来,想往李花身上蹭。
“抓流氓!”李花吓得无法动弹,只有歇斯底里地喊叫,希望有过路人来救她。这时,一个穿着黄色棉袄的男子走了过来,耍流氓的看见有人,赶紧穿上裤子,向马路对面逃去。
“他是流氓,快抓他!”穿棉袄的男子看着那人逃窜的背影,再看看李花,没作任何反应,径直走掉了。
就在这时,刘二斗出现了。因为怕冷,刘二斗穿着一件黄色的雨衣,骑着三轮车,准备回家。他显然是听见了李花的喊叫声,把车停在李花跟前,“发生什么事了?”
李花指着已经逃远的那个男子,说:“他想强奸我,你快抓住他!”
“别怕,有我在!”刘二斗拍拍自己的胸脯,“那个男的跑不了!”随后,刘二斗让李花坐到自己的三轮车上,向那个男子追去。在追的过程中,刘二斗让李花打电话报警,但李花没有手机,刘二斗掏出手机,拨打110:“这里有个强奸犯,你们快来!”
“你们在哪里?”
但刘二斗也说不清具体地点,把手机递给李花,李花也只说了个大概的方位,110民警告诉他们:“你们把强奸犯拦住,我们马上就到!”
刘二斗挂断电话,继续向那男子追去。两只脚的当然跑不过三个轮子的,当三轮车逼近男子时,刘二斗把车停下,说:“你不要走,走不掉的,警察马上到了。”
那个男子回头望望,看见李花坐在车上,赶紧掉头就走。刘二斗跳下车,从车上抽出一个70厘米长的钢管,这钢管本来是刘二斗用来支灯泡用的工具,这样天黑也可以卖水果。但现在,却成了他“行侠仗义”的武器,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根钢管,也成了他杀人的凶器。
刘二斗是左撇子,他左手提着钢管,一路狂奔,追赶他眼中的“强奸犯”。逼近“强奸犯”的时候,刘二斗抡起管子,就往他的左手砸去。“哎呀!”那人一声惊叫,捂着手臂,继续往前跑。
“往哪里走?”刘二斗紧跟其后。就在这时,那男子突然停了下来,转身面对刘二斗,把右手放在腰上。刘二斗以为他要掏刀子,抡起钢管就往他的右手砸去。这时,悲剧发生了,男子身子一弯,本想躲开,哪料钢管却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头上,只来得及哼了一声,就倒在了地上,血流了一地。
这下刘二斗慌了,他赶紧掏出手机,再次拨打了110,“你们快来,那个强奸犯被我打了,流了很多血!”
两分钟后,警察来到了现场,立即把倒在血泊中的这名男子送往医院,但不久,这名男子还是死在了医院里。
就这样,刘二斗成了杀人犯。
[起因]
2006年11月9日晚
李花下班路上遇险→刘二斗报警并追逐“强奸犯”→“强奸犯”逃窜→刘二斗一棍打下→“强奸犯”死亡
一棍子下去 他打死一个“强奸犯”
女友谈到刘二斗“杀人”一事心潮起伏
“我叫刘二斗,男,1977年7月3日出生,汉族,江苏省东海县人,初中文化,暂住常州市春江镇魏村长江花园,开电瓶车做水果生意。”
当民警询问刘二斗的基本情况时,刘二斗能一口气把这些话说出来。这个1.72米的男子,16岁初中毕业后,虽然从事过许多工种,但他的经历并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