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栾川旅游主题形象口号及旅游形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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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9票  浏览1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10月26日 15:51
征集栾川旅游主题形象口号及旅游形象标识

   栾川是全国首批中国旅游强县之一,经过历年来的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集山水游、溶洞游、森林游、农家游、滑雪游、温泉游、红色游7大代表品牌。全县境内景观群集,门类齐全,溶奇山、险峰、溶洞、温泉、峡谷、幽林、翠竹为一体,被称为“中原百里画廊”。为全面打造栾川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和扩大栾川旅游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彰显栾川独特的山水魅力和淳朴的田园风情,栾川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栾川旅游主题形象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作品主要要求 
    (一)栾川旅游主题形象口号 
    1、主题形象口号字数要求在8~12字以内,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准确的突出栾川旅游形象的定位,主题深刻,创意新颖,适于旅游广告的宣传需要。 
    2、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号召力。 
    (二)旅游形象标识 
    1、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能充分反映栾川旅游形象、特色、优势,视觉形象鲜明,便于识别和记忆,图案清晰。 
    2、色彩简明,颜色种类不宜过多,能充分体现栾川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便于不同材质制作和适用于多种场合。 
    3、投稿人应提供彩色、黑白图案稿件一式两份,均按4A纸规格设计,还要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以及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信函稿和电脑稿均可)。 
    二、应征须知 
    1、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3、入围、入选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其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 
    4、投稿人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三、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至2009年1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投稿地址:河南省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征稿办公室”(信封请注明“旅游主题口号”或“旅游形象标识”字样)。 
    邮编:471500 电话:0379~66812346 联系人:王贺 韩卿 
    E—mail:chinaluanchuan_zj@126.com(投稿邮箱) 
    四、作品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后确定的栾川旅游主题形象口号及标识入选作品(各一件)将在2009年2月份公布。 
    五、奖励标准 
    1、栾川旅游主题形象口号将评出入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现金10000元;入围作品5件,各奖励人民币现金500元。 
    2、栾川旅游形象标识将评出入选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现金5000元;入围作品5件,各奖励人民币现金300元。 
    3、入围、入选作品及作者均由栾川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中奖名单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栾川旅游工作委员会 
    详细内容请登陆栾川信息港(www.lylc.net)查看   

http://www.ha.xinhuanet.com/add/manbu/2008-10/21/content_14696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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