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 资讯 >> 生活世态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揭开医院家属楼内“卖淫公告”真相(组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法制周报   发布者:转载
热度16票  浏览13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10月05日 13:28
  血样鉴定排除亲子关系 “人工授精”儿子遭受虐待?

  
  本报特约记者 饮马郴江 文/图

  “本人50岁,因为儿子娶媳妇,家里近段时间缺钱用,特向社会公开卖淫。本人长相较好,身材丰满,淫价低廉,每次5元。”不久前,在郴州某医院的家属楼内,竟出现了这样一张“卖淫公告”。

  这张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公告”为什么会出现?贴“公告”的人与受攻击对象究竟有着怎样的深仇大恨?

  就在贴“公告”后的9月1日上午,一位姓张的女士向记者投诉,称她的前夫和妻子虐待她和前夫通过“人工授精”所生的儿子阿兵,并将17岁的儿子赶出了家门。随着记者调查的逐渐深入,这起看似简单的家庭之间的纠纷背后竟然扑朔迷离,迷雾重重。

  婚后夫妻离多聚少

  由于张女士的儿子阿兵目前下落不明,张女士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秘密。儿子阿兵其实并不是她和前夫所生,而是17年前实施了一场“人工授精”手术后,才有了儿子阿兵。因前夫离婚后再娶,而前夫的现任妻子还有一个儿子,所以才逐渐对阿兵冷淡。自从1997年他们离婚以后,本来性情乖巧的阿兵突然性情大变,发展到现在更是沉迷网络,彻夜不归。

  张女士介绍,她是郴州永兴县人,父母均在西藏的部队工作。1972年,刚读初中的她跟随在部队工作的父母来到了西藏,并且一呆就是十多年。

  1979年,经人介绍,张女士认识了当时正在西藏军区某医院工作的前夫王先生。王先生是湖南桂阳人,异地他乡认识老乡格外亲切。不久,他们就开始谈婚论嫁。结婚后,他们很快就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

  不久,张女士被招工进某运输队,并被吸纳为工人编制,在空气稀薄的青藏高原上做着艰苦的修路工作。从此,他俩总是离多聚少。然而,夫妇俩都希望再生一个儿子。

  


  昔日情深似海的父子,如今形同陌路。

  


  曾经和睦的母子三人。

  儿子是“人工授精”所生?

  于是,他们想方设法弄了一个女儿残疾的医学证明,准备再怀一胎。张女士说,这时候,长年奔波在高原的王先生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些异样,经检查,原来他患上了严重的甲亢,而患上这个病,男性的精子活动能力很小,并且导致胎儿畸形的比率很高。无巧不成书的是,这时候在部队的驻扎地来了一支医疗设备先进的上海医疗队,他们掌握着一整套人工授精的医学技术。

  张女士说,他们夫妇俩权衡再三,决定经过人工授精再生一个儿子。1988年底,他们走进西藏波密县人民医院的手术室,实施了异体人工授精手术。手术很成功,不久,张女士的肚子就开始显山露水了。

  让他们更感高兴的是,经过努力,他们终于在1989年顺利转业回到郴州,王先生还以中校副处的待遇进入当地一家经济效益很好的医院工作,张女士则随夫转业在该医院担任开票挂号的工作。

  让小俩口欣喜若狂的是,他们这个“人工授精”的孩子竟然是个男孩。但是好景不长,这对恩爱夫妻,在生活看起来走入正轨后,性格却越来越格格不入。 1997年11月4日,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记者看到郴州北湖区人民法院一份855号民事判决书上写着:“因为两人感情长期不和,特准予离婚,婚生女孩阿娟由原告张女士抚养至成年,婚生男孩阿兵由被告王先生抚养至成年,各自抚养的小孩由各自负担抚养费。”

  记者向张女士再三核实和求证当年“人工授精”的细节,张女士称当时王先生也在手术意见书上签了字。然而,张女士翻遍了整个房屋的抽屉,都没有找到当年有丈夫签字的家属手术意见书。张女士说,手术意见书可能被老鼠咬烂并且遗失了。

  “冤家”见面针锋相对

  据张女士介绍,她已内退在家,而王先生目前则仍然承担着繁重的医务工作。为了求证张女士所说是否属实,记者决定到王先生所在的医院去了解情况,张女士也执意跟着去了。

  在这家医院的门诊部,记者等到了正好下班准备回家的张女士的前夫王先生。这对“冤家”,一见面就大吵起来。王先生在医院内始终一言不发,出了医院大门,王先生想乘一辆摩托车快速离开,被张女士挡在了前面,王先生显然被她这一行为激怒了,骂了一句让记者惊谔的话:“你偷人养的野崽,还要我来抚养,不可能!”

  据了解,两人离婚后,不久王先生又再婚,而张女士则仍然是一个人过。医院新建了家属楼,碰巧张女士与王先生又被分配在同一个家属大院里。

  记者和王先生、张女士一起乘坐公共汽车,回到医院的家属大院里。在汽车上,两人依然针锋相对毫不相让。经过协商,王先生才勉强让记者进屋。张女士没有跟着上楼,却一直在楼下的草坪里骂骂咧咧。

  “人工授精”是无稽之谈?

  在与王先生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的情况与张女士的说法又是大相径庭。王先生边抽着烟边情绪激动地说:“这个女人道德败坏,一直欺骗了我的感情,1996 年甚至被人捉奸在床,这是我们的婚姻走到尽头的真正原因。儿子阿兵是‘人工授精’所生纯属无稽之谈,所谓的我在手术单上签过字更是无中生有,而是她在有外遇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编造出来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直到2002年,他才知道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原来,王先生见本来乖巧听话的儿子突然间迷恋上网,于是出手打了儿子一巴掌,哪知儿子竟然回敬道:“你出手这么重,难怪老妈总说我不是你亲生的。”

  经过一系列的事情,王先生对于儿子是否是自己所生心存疑虑,也时时折磨着他。2004年7月23日,王先生终于将自己和儿子的血液样本送至长沙某生物技术中心。28日,王先生一大早就赶到了这家生物技术中心,取回了这份沉重的鉴定书。鉴定书上注明,他和儿子阿兵五个基因分型不符,故可排除他们的亲子关系。这个鉴定结果对于王先生无异于五雷轰顶,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所生。

  真相大白后阿兵“学坏”

  尽管这样,王先生还是征求阿兵的意见,看他愿意跟谁就跟谁。阿兵最后选择了跟母亲去住,但王先生仍然每月支付阿兵300元的抚养费用。

  记者看到,在王先生家里有一间专门为阿兵准备的睡房和一间为阿兵设置的书房。王先生现在的妻子告诉记者,书房里摆的一张昂贵的太师椅是自己的儿子专门买给阿兵的,全家人其实并没有虐待阿兵,只是由于他不用心读书,现在这间书房根本没有派上用场,书架上空空荡荡。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阿兵今年年初又搬回了王先生家里,理由是母亲微薄的收入不足以养活他。没有往心里去的王先生发现,阿兵的行为变得更加不可理喻,每一次他的出现和离开,家里总会有一些值钱的东西神秘失踪。

  今年8月,张女士弄来一张盖有衡阳核工业卫生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但这纸蹊跷的录取通知书上既没有填写录取考生名字也没有注名录取日期,张女士拿着这纸录取通知书要求王先生出钱让阿兵去读书,遭到了王先生的断然拒绝。自此双方的矛盾激化到了极点,张女士坚持认为儿子学坏,跟王先生不愿意支付学费让阿兵去上学有关,于是几次到王先生的住处谩骂,一骂就是一个多小时。

  矛盾激化后,有一天在医院的家属大院里,出现了一张“卖淫公告”。记者从王先生请人拍的用做证据的照片上看到了这张残破的“卖淫公告”,里面的内容是:“本人50岁,因为儿子娶媳妇,家里近段时间缺钱用,特向社会公开卖淫……”而落款的名字竟然是王先生现在妻子的名字,并且留下了王先生家里的电话号码。王先生现在的妻子说,这都是张女士的杰作。而张女士则对此予以了否认。

  阿娟:阿兵是最大受害者

  由于当事双方各执一词,记者只好求助于曾经是这个幸福家庭成员之一的女儿阿娟。阿娟也于2004年搬到父亲家里来住了,她说她搬过来的理由是“因为看清了母亲的真面目”。阿娟说,母亲这个人把钱看得很重,经常唆使她和弟弟到父亲家里去瓜分财产。张女士甚至不可理喻地对邻居说:“我女儿住到前夫家里去,就是去看住他家的财产的,以免让王先生后妻的儿子夺了‘丈夫’的财产。”

  记者从阿娟的口中了解到,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王先生都是个非常老实本分的人。而性格暴躁的张女士所使用的经典动作就是——一手拿着鸡毛掸子,一手伸出去抓人,王先生常常被抓伤。

  阿娟说,母亲不仅仅对父亲如此,对自己的女儿同样是这种态度。2000年,阿娟考入湘潭师范学院美术系,有一年放暑假回家,因为说错了一句话,张女士竟然拿一块砖头追着她满院子跑。对于弟弟阿兵的身世,阿娟说,阿兵读初中二年级时,张女士跑到阿兵学校告诉阿兵,说他是试管婴儿。阿娟说,妈妈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怕阿兵以后不认她了。

  阿娟还提到一个细节:自己在2000年考上大学后,受母亲的指使就自己的学杂费问题起诉过父亲,诉状里的诉讼理由是因为母亲一个人的工资要负担自己和外婆三个人的生活费用,所以非常艰难,请法院判处父亲支付自己教育费用6万元,最后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现在已经长大成人的阿娟,毕业后应聘到了深圳一家私立学校任教。自从家里发生“人工授精”风波以后,她除了春节外,很少再回家,她似乎是在逃避什么。阿娟很同情父亲的遭遇,她说现在最痛苦的人是父亲,因在家的时候她经常看见父亲酩酊大醉,醉了以后曾多次对阿娟说,“这件事情”不能对外面的人说。因为他怕弟弟的身世泄露以后在外面不好做人,所以他一直不敢说出去。

  阿娟告诉记者,她知道母亲现在正在请律师,要就“人工授精” 一事与父亲对簿公堂。她感到最难受的就是:看见自己最亲的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站在原告和被告席上,而给尚未成年的弟弟阿兵带来终身的伤害。当年他毫无选择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如今又在最敏感的青春时期遭遇了人生最惨烈的波折。她现在最大的愿望是能够找到弟弟,毕竟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姐弟,这份情感是那样的让人牵肠挂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应当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郴州楚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认为,在这起“人工授精”的事件中,从程序上来说:既然法院作出了生效判决,在离婚诉讼中男方认可是自己的儿子,并且在判决后的九年中未提出申诉,在判决后也未上诉,王先生应当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继续承担抚养的法定义务。至少在原离婚判决未撤销前应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所以从程序方面来说,王先生的行为不合法。

  但从实体方面来说,如果王先生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儿子阿兵是前妻有外遇所生,则王先生不但没有义务抚养“儿子”,并且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向张女士索要“儿子”17年的抚养费用。而如果张女士能找到人工授精的依据,则王先生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搜索
顶:1 踩:2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 (2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3.67 (3次打分)
【已经有8人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