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税《税收宣传卡通形象》征集大行动
长沙地税《税收宣传卡通形象》 征集 大行动
1、 征集 内容
本次 活动 征集 的内容为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设计作品。
获奖作品将被广泛使用于长沙市地税系统办公场所、各项 活动 和出版物,以及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及其他物品上。
在 征集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设计作品的同时,作者可为卡通形象起名,采用的名字将作为卡通形象获奖作品的名称使用。
2、参加对象
凡自愿参加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 征集 活动 并遵守 征集 办法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 活动 。
3、作品设计要求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应充分体现税收宣传工作特色,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感。卡通形象应贴近“税收、民生、发展”税收宣传主题,画面美观大方、色调和谐,具有大众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能够给人视觉冲击力。卡通形象名称应以叠字为宜,如“AA”、“BB”,且应亲切、上口、好记。
4、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附投稿人情况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均可。邮寄的作品须用A4纸,每位作者提交作品不超过2件。
(2)邮寄投稿单位: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白沙路白沙街1号
邮编:410002
联系人:熊志勇0731--85118118-6709
贺仙峰0731--85118118-6709
(3)网络投稿邮箱: csds@rednet.cn
(4)截稿时间:2010年5月28日。
5、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税后设计费8000元;
二等奖4名,税后设计费各4000元;
三等奖5名,税后设计费各2000元。
(2)凡获奖者均按等级发放税后设计费。
(3)获奖结果在红网等主流媒体公布。
6、 征集 说明 :
(1)投稿人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肖像
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2)投稿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3)获奖作品的税后设计费为长沙地方税务局向获奖者支付
的报酬。获奖作品著作权归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永久所有,以后使用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有对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说明;
(5)此次 征集 活动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http://tax.rednet.cn/c/2010/04/19/1943085.htm
1、 征集 内容
本次 活动 征集 的内容为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设计作品。
获奖作品将被广泛使用于长沙市地税系统办公场所、各项 活动 和出版物,以及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及其他物品上。
在 征集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设计作品的同时,作者可为卡通形象起名,采用的名字将作为卡通形象获奖作品的名称使用。
2、参加对象
凡自愿参加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 征集 活动 并遵守 征集 办法的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 活动 。
3、作品设计要求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宣传”卡通形象应充分体现税收宣传工作特色,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感。卡通形象应贴近“税收、民生、发展”税收宣传主题,画面美观大方、色调和谐,具有大众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能够给人视觉冲击力。卡通形象名称应以叠字为宜,如“AA”、“BB”,且应亲切、上口、好记。
4、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附投稿人情况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均可。邮寄的作品须用A4纸,每位作者提交作品不超过2件。
(2)邮寄投稿单位: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白沙路白沙街1号
邮编:410002
联系人:熊志勇0731--85118118-6709
贺仙峰0731--85118118-6709
(3)网络投稿邮箱: csds@rednet.cn
(4)截稿时间:2010年5月28日。
5、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税后设计费8000元;
二等奖4名,税后设计费各4000元;
三等奖5名,税后设计费各2000元。
(2)凡获奖者均按等级发放税后设计费。
(3)获奖结果在红网等主流媒体公布。
6、 征集 说明 :
(1)投稿人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肖像
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2)投稿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3)获奖作品的税后设计费为长沙地方税务局向获奖者支付
的报酬。获奖作品著作权归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永久所有,以后使用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有对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说明;
(5)此次 征集 活动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http://tax.rednet.cn/c/2010/04/19/19430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