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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抄袭门仍未公布处理结果 专家称影响太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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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73票  浏览5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1月24日 20:18
  当法官将起诉状和限制出境的法律文书送达被告许燕及其所在的单位时,这位此刻正在为出国担任访问学者做准备的女教授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开始改变此前消极的态度,愿意向被抄袭论文的原作者公开表达歉意,并试图在庭前达成和解。

  女教授一篇论文抄四方

  10月13日,在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韩元诉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许燕着作权侵权一案,原被告首次在法庭见面,交换证据。

  当天出现在法庭上的还有被告武汉大学出版社的代理人,该社因出版包括许燕被诉侵权文章在内的国家“985工程”论文集而成为第二被告。

  根据原告韩元的指控,许燕在一篇题为《30年中国新闻文体变迁》的学术论文中,对韩元的《新时期报纸新闻文体发展研究》的论文进行了大篇幅抄袭,涉及25处,约3500多字。

  据记者调查,涉诉论文被收入《历史的选择》一书,今年1月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7月第二次印刷。韩元说,正是从这本书中,她发现了自己尚未出版的博士后出站报告被许燕抄袭。

  从韩元提供的书面材料中可以看到,许燕被控抄袭的论文,并不是改头换面式地剽窃他人观点,而是整段一字不改地原文照抄,甚至连原作者在论文中引用的事例,也都是采取“拿来主义”,照单全收。以许燕文章的第一部分第三小节为例,2133字的篇幅,其中902字基本原封不动地抄自韩元的论文。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一位教授私下对记者说,这种毫无“含金量”、毫不顾忌的抄袭,是一种愚不可及的行为。

  资料显示,今年38岁的许燕原籍宁夏,2003年与韩元同时进入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师从李良荣教授,是名副其实的同门师姐妹。在研究方向上,许燕选择的是“新闻的客观性”,而韩元则主攻“新时期报纸新闻文体研究”。

  韩元对记者说,由于该课题涉及新闻史的研究,需要查阅大量的资料,特别是最近20年来的全国各主要报纸,以研究其文体的变迁。

  2006年6月,韩元将其研究成果写成10万字的出站报告《新时期报纸新闻文体发展研究》,并通过答辩。

  两人博士后出站后,韩元回原单位上海财经大学,而许燕则留校任教。

  发现论文被抄袭后,韩元首先向博士后导师李良荣反映了情况,并同许燕交涉。韩元说,许燕最初的态度是积极的,但很快就变得强硬起来。她给韩元的一个短信说:“我已见过律师,他说此事我没有任何责任,此事涉及李老师。”

  之后,许燕又提出与韩元联合署名,被拒绝。“我怎么能跟她联合署名?”韩元说,“因为她的论文不仅抄袭我的,还抄袭了其他人,我跟她联合署名岂不是成了抄袭的共犯?”

  韩元随后向复旦大学校方反映此事,不久向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对于许燕而言,或许麻烦刚刚开始——她的《30年中国新闻文体变迁》一文,还涉嫌更多的抄袭行为。

  韩元在接受《中国周刊》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做博士后研究时查阅过许多资料,她感觉许燕这篇论文中的不少内容似曾相识,由此怀疑,许燕可能还抄袭了其他作者的文章。

  于是,韩元通过进一步的检索和书面查询,证实了自己的怀疑。

  一份由韩元整理的有关许燕涉嫌抄袭其他人论文的清单,详细列出了原作者姓名、职务、服务单位以及论文发表的媒体和时间等资料,包括人民大学教授蓝鸿文、湖北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廖声武、中国传媒大学教师吴凤、新华社北京分社原社长孙世恺、《河南日报》记者郎志慧、《经济观察报》记者覃里雯等13人。

  在这份资料中,许燕涉嫌对上述作者文章的抄袭,共有14300多字,占其侵权文章总篇幅的40%以上!

  经过比对可以发现,许燕对众多原作者文章的大范围引用,基本都是整段不改,或者将原作的整段话拆分成若干小段,掺杂在她的文章中。既不做注释,也未在文中加引语说明来源,即使在原文有注释的地方,许燕在抄袭时也一律将其隐去。

  涉诉论文属于国家科研项目分支

  据调查,收录许燕涉诉论文的《历史的选择》一书共有9篇论文,38.7万字,属于国家“985工程”二期项目“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创新基地”课题。

  记者随后找到了有关国家“985工程”的简介。该项目的正式名称为: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创新基地,建设单位为武汉大学,主要建设学科:新闻学、传播学,总投入2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135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及学校自筹资金 1050万元。

  该项目设计的目标是: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的新闻传播学科,凝炼世界一流水平的学术队伍和学术成就;建设一个多学科交叉、综合型、开放式、国际化的“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高层级的研究平台、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和国家媒介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咨询中心;围绕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展开科学研究,承担并完成国家重大课题,产出具有重大社会效益、重大经济效益、重大社会影响力和国际领先水平的系列性研究成果等。

  “985工程”总负责人、武汉大学新闻学院院长罗以澄教授接受了《中国周刊》记者的采访。他说,“985工程”虽然是武大负责,但并不是武大独立完成,其他学校的学者也被邀请参与相关课题的研究,李良荣就是项目组的成员之一,他所负责的是其中一个子项目:新闻改革30年。

  据李良荣在《历史的选择》一书的后记中介绍,他所负责的“985”子项目,最终的研究成果结集为三本书:《历史的选择》、《历史的轨迹》、《历史的探索》,总标题为《新闻改革30年研究书系》,主编李良荣,由他指导的已毕业博士和博士后完成。

  罗以澄说,“新闻改革30年”子项目课题的经费总额大约20万元,列入“985工程”预算,李良荣是负责人。“这个不是追查钱的问题,许燕的一篇论文也就万把块钱,主要是影响太坏,搞得我们很被动。”他告诉记者,“985工程”目前还没有完成,也未通过国家验收,现在出版的论文也只是初步成果。但许燕的研究成果将予以撤销,经费将被追缴。

  谈到此事的教训,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一位匿名人士告诉记者,李良荣目前虽然只是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但实际上就是新闻学院的核心人物,“新闻改革30年”子项目的参与人员完全是他决定的。这位人士认为,许燕和韩元都是李良荣的学生,根据研究方向,有关新闻文体30年变迁的课题应该让韩元来做,因为这正是韩元博士后期间的研究课题,而许燕的学术研究没有涉及该领域。“李良荣在这个事情上糊涂了,他个人要承担责任。”罗以澄说。

  作为“985工程”子项目负责人和系列丛书的主编,李良荣为什么没有发现一个弟子抄袭另一个同样由他执导的弟子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呢?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李良荣说:“你有报道的自由,我不接受采访。”

  而当事人许燕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党委书记俞振伟向《中国周刊》记者表示,新闻学院已经将此事提交给校学术委员会,本来很快就会有处理结果,但当事人许燕提出,由于韩元已经起诉,如果学校在法院审理前处理,恐怕对她在法庭上不利。

  “我们处理问题是根据事实,不会考虑法院。”俞振伟说。

  复旦大学宣传部的消息来源说,接到韩元的举报后,新闻学院学术委员会成立了调查小组。10月14日,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召开第12次全体会议,审阅新闻学院学术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并将处理意见上报学校。

  此前,复旦大学主要领导就此表态说,将对当事人及老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并告诫广大教师、博士生、硕士生等要以此为鉴,提高学术道德水平。

  到目前为止,这起已经在复旦内部闹得沸沸扬扬的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并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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