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目睹情人遭强奸 拍照取证不制止
若是目睹女友遭他人强奸,你会怎么做?相信你会不假思索奋不顾身救出女友!但是,记者近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采访时,就遇到这么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的阿伟看到女友被强奸时非但没有立即上前制止,还掏出了手机进行拍照。阿伟为何这么做?他是不是“心理有问题”?不是!阿伟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和情人阿莲都想要将这个“色狼”送进监狱。这个“色狼”不是别人,正是阿莲的前男友阿华。
女子想甩“小情人”,给了五百“分手费”
今年36岁的阿莲是金陵镇某村人,和丈夫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子。虽长相一般,身材普通,邻村比她小5岁未婚的阿华是她的“仰慕者”。
阿华其实是阿莲的丈夫阿东的好朋友。多年来,一到农闲时节,阿华就来阿东家串门,一来二往,他和阿莲也熟了起来。去年6月,阿东到广东打工。独自留守在家的阿莲耐不住寂寞,与阿华“好”上了。
一切都是秘密进行。为了顾全名声,阿莲只能挑儿子不在家的时候与阿华幽会。这样的关系保持了两个月后,阿莲心里开始动摇了:阿华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民,家庭条件不好,挣钱又少。而此时,同村另一名25岁的“仰慕者”对阿莲发起了追求攻势,阿莲有些动心。于是,去年8月,阿莲提出了分手。
阿华当然不同意。两人为此争执了好几天。后来,为摆脱这位“小情人”,阿莲给了阿华500元的分手费。阿华虽然不乐意分手,但还是收下了钱。
为了堵住“旧爱”嘴,无奈保持性关系
2008年9月20日晚,一直对阿莲念念不忘的阿华,趁着夜色来到了阿莲家门外。这一次,他没有敲门,而是绕着屋子走,来到阿莲房间的窗户外。
阿华站在窗边,布帘子已经被放了下来。屋内阿莲正与男子亲热,该男子是与阿莲同村的25岁的阿伟。
阿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怀着复杂的心情返家。途中,他拿出手机,给阿莲打了个电话:“我刚才就在你家窗边。我知道你和阿伟在一起。”阿莲一听,吓了一跳!她紧张地询问阿华:“你到底想怎么样?你不要四处跟村里人讲。”
心有不甘的阿华对阿莲说:“你不想让你老公知道的话,就把我‘伺候’得好一点。”
“我听你的。你半个小时后过来,我们慢慢谈。” 因害怕名声受损,阿莲只能答应阿华的要求。
当晚,阿莲打发阿伟走后不久,阿华就到了阿莲家。
阿莲以为,自己的妥协能堵住阿华的嘴。岂料,有把柄在手的阿华,得寸进尺,连续几天都来缠住阿莲。随后,9月21日、22日两天里,阿华多次提出性要求,阿莲虽然不愿意,但是因害怕阿华将她的事情抖出去,就无奈地同意了。
9月22日晚,心里苦闷的阿莲,将事情告诉了阿伟。阿伟听后非常气愤,但又无计可施。“告他强奸吧?”阿伟提出。“怎么告啊?这种情况能告得了吗?”“下次他要再来,就通知我吧!”阿伟建议。
怎样阻止阿华,其实两人心里都没底。
目睹惊人的一幕,不先阻止先拍照
又过了两天,9月24日中午,正准备睡午觉的阿莲,听到了敲门声。门外是阿华。“你回去吧,我不想见你。”说完后,阿莲转身上厕所,在厕所里给阿伟打了电话。阿莲说:“阿华又来了。你赶紧过来。我担心他又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
从厕所出来后,阿莲回到床上休息。刚闭眼躺下,她就感觉到有一只手在摸自己的身体。睁开眼,阿莲吓了一跳:阿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潜入屋内,此刻正在伸手脱阿莲的裤子。
阿莲极力挣扎。但是,阿莲终因力气太小,敌不过阿华,被阿华死死地摁在床上,动弹不得。
这时,阿伟急冲冲地赶到了阿莲家。站在门口时,阿伟目睹了这一幕,气愤的他本想冲上去痛打阿华,但是犹豫了两秒钟后,阿伟掏出手机,拍下了阿华和阿莲“缠绵”的一幕。
是否构成强奸罪,法庭上双方激辩
第二天,阿莲在阿伟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当天,派出所民警将阿华抓获。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公诉机关原想将手机照片作为证据,但是节外生枝,因为阿伟的手机拍下的照片非常模糊,而且无法从手机里导出。法庭上,公诉人和被告辩护律师展开了焦点辩论。
“正常情况下,如果自己的女朋友被别人强奸,男的都会立即冲上去制止。这个案件中,阿伟非但没有制止,还有心情拍照,显然这是有阴谋的。可以说,这是个陷阱。”被告人阿华的辩护律师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虽然阿莲和阿伟事先商议过要告发阿华,但是,这仅仅是商议,他们并没有布局陷害。且案发当日,是阿华主动去阿莲家的,阿莲并不知情。只能说,阿伟的拍照行为,是有‘证据意识’的表现,而不能称为陷阱。” 公诉机关对此进行了反驳。
阿莲甚至声称,去年9月20日~22日期间,两人发生性关系,也是阿华强奸她。
“如果之前发生的几次,也是强奸,那为何阿莲没有报案?谁能证明他当时违背你的意愿呢?”阿华的辩护人辩论说。
女子想甩“小情人”,给了五百“分手费”
今年36岁的阿莲是金陵镇某村人,和丈夫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子。虽长相一般,身材普通,邻村比她小5岁未婚的阿华是她的“仰慕者”。
阿华其实是阿莲的丈夫阿东的好朋友。多年来,一到农闲时节,阿华就来阿东家串门,一来二往,他和阿莲也熟了起来。去年6月,阿东到广东打工。独自留守在家的阿莲耐不住寂寞,与阿华“好”上了。
一切都是秘密进行。为了顾全名声,阿莲只能挑儿子不在家的时候与阿华幽会。这样的关系保持了两个月后,阿莲心里开始动摇了:阿华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民,家庭条件不好,挣钱又少。而此时,同村另一名25岁的“仰慕者”对阿莲发起了追求攻势,阿莲有些动心。于是,去年8月,阿莲提出了分手。
阿华当然不同意。两人为此争执了好几天。后来,为摆脱这位“小情人”,阿莲给了阿华500元的分手费。阿华虽然不乐意分手,但还是收下了钱。
为了堵住“旧爱”嘴,无奈保持性关系
2008年9月20日晚,一直对阿莲念念不忘的阿华,趁着夜色来到了阿莲家门外。这一次,他没有敲门,而是绕着屋子走,来到阿莲房间的窗户外。
阿华站在窗边,布帘子已经被放了下来。屋内阿莲正与男子亲热,该男子是与阿莲同村的25岁的阿伟。
阿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怀着复杂的心情返家。途中,他拿出手机,给阿莲打了个电话:“我刚才就在你家窗边。我知道你和阿伟在一起。”阿莲一听,吓了一跳!她紧张地询问阿华:“你到底想怎么样?你不要四处跟村里人讲。”
心有不甘的阿华对阿莲说:“你不想让你老公知道的话,就把我‘伺候’得好一点。”
“我听你的。你半个小时后过来,我们慢慢谈。” 因害怕名声受损,阿莲只能答应阿华的要求。
当晚,阿莲打发阿伟走后不久,阿华就到了阿莲家。
阿莲以为,自己的妥协能堵住阿华的嘴。岂料,有把柄在手的阿华,得寸进尺,连续几天都来缠住阿莲。随后,9月21日、22日两天里,阿华多次提出性要求,阿莲虽然不愿意,但是因害怕阿华将她的事情抖出去,就无奈地同意了。
9月22日晚,心里苦闷的阿莲,将事情告诉了阿伟。阿伟听后非常气愤,但又无计可施。“告他强奸吧?”阿伟提出。“怎么告啊?这种情况能告得了吗?”“下次他要再来,就通知我吧!”阿伟建议。
怎样阻止阿华,其实两人心里都没底。
目睹惊人的一幕,不先阻止先拍照
又过了两天,9月24日中午,正准备睡午觉的阿莲,听到了敲门声。门外是阿华。“你回去吧,我不想见你。”说完后,阿莲转身上厕所,在厕所里给阿伟打了电话。阿莲说:“阿华又来了。你赶紧过来。我担心他又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
从厕所出来后,阿莲回到床上休息。刚闭眼躺下,她就感觉到有一只手在摸自己的身体。睁开眼,阿莲吓了一跳:阿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潜入屋内,此刻正在伸手脱阿莲的裤子。
阿莲极力挣扎。但是,阿莲终因力气太小,敌不过阿华,被阿华死死地摁在床上,动弹不得。
这时,阿伟急冲冲地赶到了阿莲家。站在门口时,阿伟目睹了这一幕,气愤的他本想冲上去痛打阿华,但是犹豫了两秒钟后,阿伟掏出手机,拍下了阿华和阿莲“缠绵”的一幕。
是否构成强奸罪,法庭上双方激辩
第二天,阿莲在阿伟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当天,派出所民警将阿华抓获。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公诉机关原想将手机照片作为证据,但是节外生枝,因为阿伟的手机拍下的照片非常模糊,而且无法从手机里导出。法庭上,公诉人和被告辩护律师展开了焦点辩论。
“正常情况下,如果自己的女朋友被别人强奸,男的都会立即冲上去制止。这个案件中,阿伟非但没有制止,还有心情拍照,显然这是有阴谋的。可以说,这是个陷阱。”被告人阿华的辩护律师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虽然阿莲和阿伟事先商议过要告发阿华,但是,这仅仅是商议,他们并没有布局陷害。且案发当日,是阿华主动去阿莲家的,阿莲并不知情。只能说,阿伟的拍照行为,是有‘证据意识’的表现,而不能称为陷阱。” 公诉机关对此进行了反驳。
阿莲甚至声称,去年9月20日~22日期间,两人发生性关系,也是阿华强奸她。
“如果之前发生的几次,也是强奸,那为何阿莲没有报案?谁能证明他当时违背你的意愿呢?”阿华的辩护人辩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