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的通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英文名称为: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缩写 CCPIT )是由中国经贸界有代表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贸组织,其宗旨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增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以及经贸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
中国贸促会每年赴国(境)外举办中国经济贸易展览会,或组织参加国际经济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为打造中国贸促会在国(境)外展览会的形象和品牌,中国贸促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展览会会徽图案,欢迎积极参与。
《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征集规则》如下:
一、应征者资格
会徽设计者可以是专业美术设计机构或人士,以团体名义或个人名义提交作品均可,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同时欢迎所有关心、支持中国贸促会展览工作的人士参与设计、创作。
二、应征创作要求
1 、符合中国贸促会的宗旨 —— 促进对外贸易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增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以及经贸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有关中国贸促会的详细信息和背景资料,请详见网站: www.ccpit.org
2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3 、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4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种族歧视、宗教歧视、影响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三、会徽设计要求
1 、设计创意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感;
2 、设计图案简洁明快,视觉冲击力强;
3 、色彩简明,建议最好不超过两色;
4 、体现展览行业特点。创作设计内涵要求积极、向上,主体突出,能传递出国际化、现代化的新颖艺术形式和经贸展览会这一国际交流的活跃气氛;
5 、图案中应体现中国贸促会的英文简称 CCPIT 字样;
6 、具有高水平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应征作品提交标准
参选作品应同时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 、应征作品(墨稿和彩稿)各一式两份,均打印在 A4 纸( 210×297mm )上,作品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
2 、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本提交矢量文件;
3 、个人和机构均可提交作品参选,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机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 手机、 E-mail ,并提供个人身份或机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 、参选者还需提交署名的《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著作权转让承诺书》(附件一)。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截止日期
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 2007 年 12 月 20 日 24 时(以当地邮戳为准)。参选者应在上述日期前将稿件和资料寄至:
中国贸促会展览部业务二处
联系人:王春杰,杜颜龙,竺际伟,王凯
电话: 010 - 88075019 , 88075069 , 88075011 , 88075063
电子邮件: wangchunjie@ccpit.org , duyanlong@ccpit.org ,
zhujiwei@ccpit.org , wangkai@ccpit.org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一号
邮编: 100860
六、评选及奖励
1 、评选时间:
由中国贸促会展览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活动于 2008 年 1 月 5 日至 1 月 31 日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2. 评选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评选按照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1) 初评评选出 50 个应征作品进入复评;
(2) 复评评选出得分最高的 5 个作品作为优秀作品;
(3) 终评评选出 1 个得分最高的应征作品,该作品将作为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
3 、奖励:
( 1 )对被采用的会徽,奖励会徽设计者人民币 30000 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 2 )对入围的其它 4 幅优秀作品,每幅奖励设计者人民币 3000 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 、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国贸促会展览部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贸促会展览部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推介权和使用权。
2 、应征作品的设计构思和方案,受到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均归中国贸促会展览部所有。
中国贸促会展览部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本承诺人(应征作品的作者)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设计征集规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
( 一 ) 本承诺人保证对为参加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设计征集活动而创作的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本承诺人保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 二 ) 除著作中的署名权以外,本承诺人同意将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等转让给中国贸促会展览部。
( 三 ) 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本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应征作品。
( 四 ) 除根据《征集规则》获相关奖励外,本承诺人不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 五 ) 若本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中国贸促会展览部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提出所有损失的索赔。
( 六 ) 对于因本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其他过错而使中国贸促会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中国贸促会有权向本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七 ) 本承诺书未规定的其他相关权益,将与中国贸促会展览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 八 )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或机构名称):
日期:二○○ 年 月 日
http://www.ccpit.org/Contents/Channel_1068/2007/1106/73302/content_73302.htm
中国贸促会每年赴国(境)外举办中国经济贸易展览会,或组织参加国际经济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为打造中国贸促会在国(境)外展览会的形象和品牌,中国贸促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展览会会徽图案,欢迎积极参与。
《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征集规则》如下:
一、应征者资格
会徽设计者可以是专业美术设计机构或人士,以团体名义或个人名义提交作品均可,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同时欢迎所有关心、支持中国贸促会展览工作的人士参与设计、创作。
二、应征创作要求
1 、符合中国贸促会的宗旨 —— 促进对外贸易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增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以及经贸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有关中国贸促会的详细信息和背景资料,请详见网站: www.ccpit.org
2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3 、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4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种族歧视、宗教歧视、影响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三、会徽设计要求
1 、设计创意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感;
2 、设计图案简洁明快,视觉冲击力强;
3 、色彩简明,建议最好不超过两色;
4 、体现展览行业特点。创作设计内涵要求积极、向上,主体突出,能传递出国际化、现代化的新颖艺术形式和经贸展览会这一国际交流的活跃气氛;
5 、图案中应体现中国贸促会的英文简称 CCPIT 字样;
6 、具有高水平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应征作品提交标准
参选作品应同时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 、应征作品(墨稿和彩稿)各一式两份,均打印在 A4 纸( 210×297mm )上,作品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
2 、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本提交矢量文件;
3 、个人和机构均可提交作品参选,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机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 手机、 E-mail ,并提供个人身份或机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 、参选者还需提交署名的《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著作权转让承诺书》(附件一)。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截止日期
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 2007 年 12 月 20 日 24 时(以当地邮戳为准)。参选者应在上述日期前将稿件和资料寄至:
中国贸促会展览部业务二处
联系人:王春杰,杜颜龙,竺际伟,王凯
电话: 010 - 88075019 , 88075069 , 88075011 , 88075063
电子邮件: wangchunjie@ccpit.org , duyanlong@ccpit.org ,
zhujiwei@ccpit.org , wangkai@ccpit.org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一号
邮编: 100860
六、评选及奖励
1 、评选时间:
由中国贸促会展览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活动于 2008 年 1 月 5 日至 1 月 31 日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2. 评选方式
评选委员会的评选按照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1) 初评评选出 50 个应征作品进入复评;
(2) 复评评选出得分最高的 5 个作品作为优秀作品;
(3) 终评评选出 1 个得分最高的应征作品,该作品将作为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
3 、奖励:
( 1 )对被采用的会徽,奖励会徽设计者人民币 30000 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 2 )对入围的其它 4 幅优秀作品,每幅奖励设计者人民币 3000 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 、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国贸促会展览部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贸促会展览部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推介权和使用权。
2 、应征作品的设计构思和方案,受到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均归中国贸促会展览部所有。
中国贸促会展览部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本承诺人(应征作品的作者)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设计征集规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
( 一 ) 本承诺人保证对为参加中国贸促会展览会会徽设计征集活动而创作的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本承诺人保证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 二 ) 除著作中的署名权以外,本承诺人同意将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等转让给中国贸促会展览部。
( 三 ) 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本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应征作品。
( 四 ) 除根据《征集规则》获相关奖励外,本承诺人不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 五 ) 若本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中国贸促会展览部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提出所有损失的索赔。
( 六 ) 对于因本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其他过错而使中国贸促会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中国贸促会有权向本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七 ) 本承诺书未规定的其他相关权益,将与中国贸促会展览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 八 )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或机构名称):
日期:二○○ 年 月 日
http://www.ccpit.org/Contents/Channel_1068/2007/1106/73302/content_733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