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辞去道协副会长职务 申请辞去重庆政协委员
重庆官方的华龙网28日夜间发布消息说,中国道教协会已同意接受重庆北碚缙云山绍龙观道士李一辞去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等职务,李一还提出了辞去第三届重庆市政协委员的申请。
据重庆北碚区民宗局称,原名李军的李一已向中国道教协会、重庆市道教协会、北碚区道教协会、缙云山道教协会提出了辞去相关职务的申请。
据称,中国道教协会已召开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长会议,同意接受李军(李一)辞去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养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决定适时召开中国道协八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重庆市道教协会已同意李军(李一)辞去重庆市道教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北碚区道教协会和缙云山道教协会已同意李军(李一)辞去北碚区道教协会、缙云山道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同时同意李军(李一)辞去绍龙观住持和管委会主任职务。另外,李军(李一)还提出了辞去第三届重庆市政协委员的申请,将按相关程序办理。
北碚区民宗局还针对近来媒体对李一的种种报道作出回应:开办“养生班”的缙云山国学院并没有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也没有申报纳税。北碚区税务部门将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责令缙云山国学院限期补交相关税费,依法加收滞纳金,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同时,北碚区民宗局还认定李一涉嫌虚假宣传属实,该局已责成李一进行纠正。目前,绍龙观已删除了自办网站上的不实内容,拆除了绍龙观内有不实内容的宣传栏和宣传牌,查封了《绍龙观简介》等宣传资料。
关于李一涉及“三金三乱”资金合作修庙的相关问题,北碚区民宗局称,2002年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在关于大渡口区乡企公司与重庆润达公司借款合同案件执行过程中,查明润达公司无资产可供执行,但部分借款用于了李军(李一)任会长的北碚区保护道教文化促进会修建绍龙观。目前,大渡口区法院已再次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北碚区民宗局也将根据法院的裁定,敦促绍龙观管委会偿还欠款。
此外,针对有媒体质疑李一可能存在非法行医问题,北碚民宗局表示北碚区卫生部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目前没有发现绍龙观非法行医的证据,也没有接到对李一及绍龙观非法行医的举报。
另据中国道协官方网站28日发布的消息,李一在23日提交给中国道协的申请中说,“近段时间以来,所发生的媒体对我的质疑,我不得不开始深入思考”,“经过慎重思考,为了不因为我个人原因伤害道教的声誉,为了自己能够静下心来反思过去,修行未来,特向中国道教协会申请辞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同时辞去道家养生委员会主任职务。”
据重庆北碚区民宗局称,原名李军的李一已向中国道教协会、重庆市道教协会、北碚区道教协会、缙云山道教协会提出了辞去相关职务的申请。
李军(李一)资料图
据称,中国道教协会已召开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长会议,同意接受李军(李一)辞去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养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决定适时召开中国道协八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重庆市道教协会已同意李军(李一)辞去重庆市道教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北碚区道教协会和缙云山道教协会已同意李军(李一)辞去北碚区道教协会、缙云山道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同时同意李军(李一)辞去绍龙观住持和管委会主任职务。另外,李军(李一)还提出了辞去第三届重庆市政协委员的申请,将按相关程序办理。
北碚区民宗局还针对近来媒体对李一的种种报道作出回应:开办“养生班”的缙云山国学院并没有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也没有申报纳税。北碚区税务部门将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责令缙云山国学院限期补交相关税费,依法加收滞纳金,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同时,北碚区民宗局还认定李一涉嫌虚假宣传属实,该局已责成李一进行纠正。目前,绍龙观已删除了自办网站上的不实内容,拆除了绍龙观内有不实内容的宣传栏和宣传牌,查封了《绍龙观简介》等宣传资料。
关于李一涉及“三金三乱”资金合作修庙的相关问题,北碚区民宗局称,2002年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在关于大渡口区乡企公司与重庆润达公司借款合同案件执行过程中,查明润达公司无资产可供执行,但部分借款用于了李军(李一)任会长的北碚区保护道教文化促进会修建绍龙观。目前,大渡口区法院已再次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北碚区民宗局也将根据法院的裁定,敦促绍龙观管委会偿还欠款。
此外,针对有媒体质疑李一可能存在非法行医问题,北碚民宗局表示北碚区卫生部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目前没有发现绍龙观非法行医的证据,也没有接到对李一及绍龙观非法行医的举报。
另据中国道协官方网站28日发布的消息,李一在23日提交给中国道协的申请中说,“近段时间以来,所发生的媒体对我的质疑,我不得不开始深入思考”,“经过慎重思考,为了不因为我个人原因伤害道教的声誉,为了自己能够静下心来反思过去,修行未来,特向中国道教协会申请辞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同时辞去道家养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