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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事件十日回放 其前男友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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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70票  浏览3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0月24日 20:10
  核心提示

  10月22日晚,截至记者发稿时,虽然容城县公安局长翟彦青并未透露网络热炒的“艾滋女”事件“取得重大进展”的详细情况,但并不妨碍我们对这起典型的祸从“网”降事件的思考。

  因为一个并非自己所写博客的“曝光”,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伴着“艾滋女”三字出名了,捎带着她的家乡、中国男装名城容城,虽然这种出名方式他们并不乐意。

  这起兴于网络,并被传统媒体所广泛关注的事件,截至10月20日已有初步结论:经国家、省、县三级疾控机构检测,闫德利“无艾滋”。当地警方已就此事立案调查。

  如同以往纷纷纭纭的网络事件一样,“艾滋女”事件随着真相大白,终将慢慢淡去。

  在人们的视线更多地转向同情闫德利、呼吁加强网络监管之际,地方党委、政府如何应对这种网络引发的公共事件,如何在事件中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权,成为另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

  本报记者希望通过梳理整个事件的发展脉络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应对之举,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此类事件处理的一些借鉴。

  “艾滋女”开博引出网络沸点容城疾控中心最早关注并进行调查

  事件回放

  -10月13日,第一日

  这天,网络上名为“德利”的博客内,博主“闫德利”公布了279个性接触者的电话号码,并称自己有艾滋病

  同在博客内,博主前一天还发表了一篇日志:称自己在北京卖淫,曾被继父强奸,公布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大量日常照片及艳照。

  -10月14日,第二日

  《东方卫报》率先以《“艾滋女”开博曝光数百性接触者》为题,报道了此事。报道直接引用博文:“我的人生既然已经烂了,那就要烂出名气!”网民“深感恐惧”——— 279个性接触者将把病毒扩展到多大范围?

  -10月15日,第三日

  这篇报道,开始被各种网站转载。网民还贴出了博客原文。记者统计,百度当日至少有13个贴吧转载了该报道,点击量逐渐上升。网民开始指责,甚至谩骂“闫德利”;也有人呼吁要“洁身自好”。

  新闻现场

  网络博客曝光后仅仅3天,“闫德利”三字已经和“容城艾滋女”划上等号——— 其自称家住容城县贾光乡贾光村永红路6号。有记者还根据所公布身份证号进行核实,确认容城有其人。

  这3天,容城却波澜不惊。“我9月初就听到容城有人得艾滋病的传闻。”10月21日,容城县疾控中心主任田彦增告诉记者,当时他以官方身份关注此事,事涉“艾滋”,职责所在,自称不会上网的他,于9月中旬和月底先后两次进村调查。田彦增说,时值秋收,两次进村均未能见到闫德利家人,调查只好暂时中止。但“闫德利得艾滋”之说已传遍乡野,

  容城县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称,也曾早就听闻此事,但一直是在网上关注,最初只以为是那种无聊的黄色信息,没想到会发展到后来的地步。

  10月21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志乾认为:“网络对现代社会影响巨大,我们应该第一时间从思想上重视这些信息。”

  媒体跟踪报道引来广泛关注宣传部找遍全村未发现记者

  事件回放

  -10月16日,第四日

  事件引发持续关注,当天至少有3家媒体作出报道。《东方卫报》再爆猛料,称与“闫德利”取得联系,交谈持续了近1小时。

  昆明某媒体则以《“性工作者”公布200余“顾客”手机号码》为题,也作了报道。

  中国新闻网的报道则被新浪等至少30余家网站转载。

  -10月17日,第五日

  当天,至少有5家国内媒体找到了闫德利家中。省会某报记者从石家庄赶到时,《重庆晨报》记者已经完成初步采访。最晚的记者离开闫家时,天色已黑。

  当天18时35分左右,央视新闻频道以长达近6分钟的时间报道、评论了此事。

  新闻现场

  “艾滋女”是否确有其人?博客为何人所写?曝光电话号码意欲何为?事件陷入谜团。田彦增再次行动了。

  10月16日,他带队第三次进村调查,见到了闫的父母,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建议闫家联系女儿,返乡检测。

  当天,容城警方还未反应过来,县公安局的电话就已变成“热线”,各地记者纷纷来电了解此事。

  10月16日,中国新闻网报道,警方审慎回应:经查该县确有“闫德利”其人,但因目前警方未接到任何报案或线索,暂时无法介入并对该事件给以“定性”。

  10月17日,《燕赵都市报》报道,警方已让当地派出所进行核实。

  10月17日,众多国内媒体记者开始纷至沓来。时值周六,该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凯接到有关消息后,开始进村寻找记者,“希望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但寻遍村落,也没找到。”

  舆论转向关注幕后“黑手”政府成立应急处置组应对

  事件回放

  -10月18日,第六日

  闫德利从北京回来了,这是她第一次真正出现在媒体面前。

  上午11时10分许她来到贾光乡派出所。下午2时,闫德利在容城疾控中心抽血,接受HIV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当日早晨,《新京报》报道,闫德利称“网上的一切都不是真的”,怀疑系其前男友所为。

  -10月19日,第七日

  闫德利的血液送保定市疾控中心检测后,结果同样为阴性。部分网络媒体公布了两次检测的结果。舆论开始逆转,目标直指闫前男友杨某。上午闫本人则赴京接受中国疾控中心的检测。

  新闻现场

  10月19日,田彦增亲自陪同闫德利赴京检测。尽管他坚信本部门的检测结果不会有误,但他仍要陪同前往,因为“这是个大事”。

  虽然事件真相正在逐步揭开,但感觉事件引发的负面影响还在扩大的容城县委、县政府领导决定采取措施。10月18日上午10时,县委书记刘建立紧急召集宣传部长王志乾、政法委书记孙增军、副县长刘靖开会,讨论此事。

  会议讨论决定,首先要了解清楚事态发展,并据此作出判断,政府部门应该做哪些工作,原则是既不要缺位,也不要越权。会后,公安、卫生、宣传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应急处置组,纷纷采取行动。

  10月21日,王志乾介绍,县公安局随后成立9人专案组,对事件立案;宣传部也成立了媒体接待中心。蜂拥而至的记者开始入住容城宾馆。

  闫德利赴京检测结果如何?能否联系其本人进行采访?事件背后是否真有黑手?警方是否已经立案调查……记者们想了解的事太多,都在等待县委宣传部给予新闻或情况通报。“接待这么多记者,我们是头一回。”负责和媒体打交道的王凯说。

  部分媒体无处落笔,只好挑起了容城有关部门的毛病。容城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并不准确的消息开始被当作官方消息报道,致使网上再次开始出现各种猜测声音。

  事实上,容城方面一直在努力把真相公布于众。10月19日晚,县委宣传部特地安排新华社3名记者先后采访了县卫生、公安等部门,并在征求闫德利同意后,独家安排他们采访了闫本人。

  然而10月20日下午,新华社的稿子见诸网络后,很多一直跟踪报道的记者反映,没有从中得到所关注的信息。

  三检认定闫德利无艾滋警方首次通报立案调查

  事件回放

  -10月20日,第八日

  上午10时30分,容城县疾控中心田彦增的办公室内,容城历史上首个媒体通气会在此召开。

  10余家媒体记者将不大的办公室挤得满满当当。田彦增称,受闫德利委托对外通报,经过三级卫生疾控机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通报会只开了四五分钟。会后,田彦增终于松了口气。

  不过,县委宣传部的任务还没完。下午6时,当天第2场新闻通报会在容城宾馆举行。

  王凯主持通气会,容城县公安局纪检书记黄新受命通报案件。

  黄新介绍,闫德利18日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县公安局经初查受理,10月19日决定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侦查,并成立了专案组。目前,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者们意犹未尽,纷纷追问:目前锁定的犯罪嫌疑人叫什么名字?这起立案包不包括网络上传播的?……黄新一一作答,但显然有记者对回答并不满意。

  -10月21日 第九日

  容城迎来了事件发生以来最平静的一天。大批记者陆续离开。下午,没走的数家媒体聚集于县委宣传部,希望能得到新的消息。

  -10月22日 第十日

  省政法委宣传处、维稳办的工作人员来容城了解有关情况。省级机关首次直接关注此事。

  新闻现场

  10月19日晚间,大多数媒体记者未拿到新闻通稿,质问的声音落到了政府头上。

  10月2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凯一直大呼“冤枉”。他解释说,实际原因是通稿内涉及闫德利的检测结果,必须等到她本人自京返容后签字同意才能对外公布,所以很晚才出来,只给了少数还在坚持等的媒体。

  10月20日两个通气会之后,当地政府和外来媒体的关系平和了许多。

  10月22日,回顾应对这起网络突发事件的过程,王志乾自称收获颇多:“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介入,依据职权范围,主动帮助澄清事实,使事件尽快平息,更新了意识,积累了经验,锻炼了干部。”“大量媒体前来,就像洪水,你修起堤坝,只能使水越积越多;不如打开个口子,把它引向正确的方向。”最后,王志乾这样比喻。

  “网络”再一次显示了它的“双刃剑”效用。

  与周老虎、天价烟局长落马等彰显网络正义事件不同,闫德利和她的家乡容城这次被人利用网络传播的“艾滋女”谎言所伤。

  事件随着真相大白而终将平息,但由此引发的关于网络实名制、网络道德等的思考不绝于耳,记者认为,这一事件中,政府部门如何应对网络事件,如何果断处置弄清事件真相从而平息沸腾的舆情,同样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看起来,这是一起与个人相关的单一事件,但当事件从网络上无法寻找真相与答案时,人们会很自然地寻找现实中的权威部门来解答。这时候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往往首当其冲。正如此次事件中容城警方、疾控部门所经历的一夜之间从网络话题走向现实媒体报道,数十家国内媒体记者云集容城寻找说法。如何回应媒体、公众质疑?

  容城有关部门对“艾滋女”事件的应对举措,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样本。

  面对公众、媒体的质疑,尽早关注,不逃避、不回避、不推诿,无疑是一种进步。而依法依权介入,公开透明发布信息,不再迫于舆论压力被动应付,更是网络时代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应有之举。

  “艾滋女”事件系其前男友所为 已被警方刑拘

  河北省公安厅二十三日通报,该省容城警方二十一日在北京市宣武区某住宅小区,将网上疯传的所谓容城“艾滋女”事件始作俑者杨某抓获,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十月十八日,“艾滋女”事件当事人闫德利及其家人来到容城县贾光派出所报案,反映有人在容城镇至贾光村道路沿线以及本村街道、自家门前散发有损其名誉和人格的印刷品,并向警方提供了捡拾到的一百六十一张有关其本人的不雅印刷品,同时反映有人在互联网上散布相同内容的图片和视频。容城警方迅速立案,并成立专案组。

  经查,闫德利所受遭遇均系杨某(北京人,生于一九七六年八月,已婚,一九九二年曾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治安拘留十五天)所为,杨某落网后对此供认不讳。

  警方查明,去年三月,一直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结识杨某,两人同居。今年六月,闫提出分手,杨某对此怀恨在心。八月初,杨某从中关村专门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上网卡、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将二人同居时的私密照片打印在二百五十张A4纸上,并配以对闫的诽谤文字,于八月二十一日、二十六日两次从北京驱车前往容城散发,同时通过手机彩信的方式,向闫的亲友发送上述图片。八月底,杨某以闫的名义在各大网站的博客、空间、贴吧上传文字和图片,捏造闫患有艾滋病、被其继父强奸等事实;将闫及其大哥手机通讯录上的二百余个电话号码在网上公布,称这些号码的机主均为曾与闫发生关系的“嫖客”,后又向互联网上传经过加工的淫秽视频。

  在此期间,为摆脱杨某的骚扰,闫德利家人曾与杨某在北京和容城先后两次发生肢体冲突,第一次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暂时平息;第二次冲突后,杨某以被打为由,到容城县公安局贾光派出所报案,并索要了贾光派出所和容城县公安局有关民警的电话号码,后作为“嫖客”电话号码一并公布在网上。

  根据闫德利的请求,十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容城县疾病控制中心、保定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三次为其进行血液检测,检测结果均为HIV抗体阴性。

  河北警方表示,杨某假冒他人名义,捏造事实,大肆散播侮辱诽谤他人的图文视频,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精神伤害,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警方将根据掌握的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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