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文明用语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启事
关于征集文明用语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启事
为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意识,进一步营造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开展有奖征集文明用语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活动。启事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一)公共场所文明用语,包括安全用语、卫生用语、指示用语、提示用语、环保用语、礼仪用语等。使用范围包括:影剧院、公共汽车、候车室、公共厕所、电梯、花草树木、酒店、会所、广场等。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口号。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创意。创意可以是设计方案,也可以是作品;可以是平面的,也可以是音像的。
四、内容要求
(一)文明用语和公益广告用语要求。
1、文字表达简洁、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
2、原则上控制在20个字以内,便于传播,易记上口,雅俗共赏,感染力强。
3、寓意深刻、贴近生活,突出体现文明和谐的江门形象,最好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风格。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平面设计要求立意好,画面生动,有感染力。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音像作品要求立意新,表现力强,时长在30秒以内。
(四)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并注明“征集标语”字样。
五、投稿方式
1、投稿请寄送:江门市文明办。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6号楼。邮编:529000。联系人:林家杰 李贤芬,电话:0750-3272529,3272521,3353967(传真)
2、电子邮件,发送以“文明用语征集”为主题的邮件到邮箱:jmswmb25@163.com。或通过移动邮箱发送到15907500000@139.com。
3、短信:移动用户可将内容发送到10658330833即可。
六、奖励办法
(一)文明用语每类选2条,每条奖100元。公益广告用语选5条,每条奖300元。
(二)公益广告设计创意根据来稿情况选1-5条,每条奖500元。
(三)平面公益广告作品根据来稿情况选1-3条,每条奖1000元。
(四)电视公益广告作品根据作品质量选1-3条,每条奖5000元。
(五)电台公益广告根据作品质量选1-3条,每条奖1000元。
七、相关说明
(一)参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参投作品请自留底稿,承办单位恕不退还,邮寄费等费用自理。
(三)入围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将用于制作公共场所标示牌和用于报纸、电视、电台的公益广告。
(四)启事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江门市文明办
2008年4月1日
http://www.jmnews.com.cn/c/2008/04/01/10/c_945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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