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渔民“兼职”捞尸体 称希望被政府“收编”(图)
每年老黄都要从水里打捞出两三具溺亡或自杀者的尸体。二十多年下来,共有六七十名死者在特殊的场合、特殊的情况下,和生前素不相识的老黄在长江或内湖的某个拐弯处“相遇”,而老黄因生存的缘故,送给死者家人一份终极的安慰。不过,老黄始终反感“捞尸人”这样的称谓,“我是个渔民,又不靠这个吃饭。”
渔民“兼职”捞尸
这几天,南京连日大雨,但老黄还是要去江边打鱼,对他来说,这正是个好天气,雨天水里面闷,鱼要透透气,就要游到水面呼吸,正是下手的好机会。
夜里2:00准时下船,此刻,城市的人们正在酣睡。从三汊河的家里出发前往中山码头,渔船停在那里。老黄的这片水域挺长,从1号码头至5号码头都在他的捕捞范围内。今年水大,江里什么鱼都有,所以老黄的收成不错。
老黄今年52岁,当过兵,转业到南京造漆厂工作,后来工厂改制,工人下岗,经历跟他这个年纪的很多人类似。从小长在江边、生在渔家的老黄,“再就业”后操起了祖辈的营生。都说世上三般苦,打铁行船磨豆腐。夜里2点下船,早上七八点收工,水上的生活跟上班族也差不多,只不过日夜颠倒,风里来雨里去。
每次登船,老黄都会带着滚钩。这是自己制作的一种捕鱼工具,要经过磨钩、拴线、套浮头等多道工序。一般用于内河捕捞的滚钩不过四五十米。老黄自制的滚钩竟有400米长,结实的尼龙绳上,每隔10厘米拴一只拳头大小的钩子,整根绳子上拴的钩子达1000多只。尼龙绳子上还分段系上石头。打鱼时将其沉入江底,横贯整个江面。绳子上面还套有“浮头”,这样能使滚钩悬浮于江底。鱼,特别是大鱼,至底逆流而上,往往被滚钩缠绕,且越滚越多。长江上每天有成千上万道这样的滚钩组成“地雷阵”,鱼儿们插翅难逃。
“这年头,江上打鱼的比江里的鱼还多。”老黄感慨这行越来越难做。肯吃苦的,一年能净赚个四五万,像老黄这样的,一年赚个两万就算不错了。
1981年,老黄刚退伍回来那会儿,看到有渔民去捞尸体,他也会跟去看个热闹,当时能给个三四十块钱的酬劳,算是很不错了。后来自己也慢慢“兼职”做这个,“不知怎么就干上了这个”,他也觉得挺奇怪。毕竟对长期水上生活的人们来说,捞死人是件十分忌讳的事。在这行混了二十多年,雨花台、中山陵一带的民警没有不认识老黄的,那附近的紫霞湖、花神湖最容易出事。
大多数“求助电话”都是夜里派出所打来的。夏夜游泳的人多,更容易出事。电话里的声音都很急促,让他带着工具赶快过去。老黄有时候表现得不太情愿,“给你5000块钱,你愿意下到冰冷的水里,找一具尸体吗?”他会找些借口推脱,正在打鱼呢,或是正在外地呢。跟他相熟的警察也都知道他这个习惯,会说“帮个忙,你不来我们睡不着觉啊”。老黄终究还是碍不过情面赶过去了,一般1个小时内就要赶到现场。
4000块,你说贵不贵
最近的一次是在7月20日。
那天早上9点多,捕鱼回来刚准备睡觉的老黄接到民警的电话。一个40岁的男子从花神渡桥上跳湖了。消防和民警都下水搜救过,但始终没有找到落水者的影子。老黄到了后,看到一名黑衣女子瘫坐在地嚎啕大哭,那是落水者的姐姐。听女子介绍,男子家住景明佳园,从企业下岗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经常精神恍惚,唉声叹气,检查发现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情绪一直很低落。事发时,16岁的儿子正向他要学费,他的情绪一下子失了控。
“水下的情况,谁都不知道。顺利的话,几分钟就能找到;遇到麻烦的,一整天连根头发丝都抓不到。”
南京这么多湖泊,数花神湖打捞难度最大。湖底水草厚密,有一米多深,下了好几次滚钩,用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男子的尸体。死人是不能上活人船的,忌讳,这也是世世代代留下的规矩。老黄的同伴用绳套绑住死者的手臂,将其带回岸边。“别看我干了这么多年,但我从不敢碰死人,心里犯憷。”老黄通常都是带着三四个年纪较大的过来,他们有经验、胆子也大。
小船尚未靠岸,几名家属就跳进水中将死者抬上岸。家属一边痛哭,一边按压死者的胸部,希望能有奇迹发生。刚捞出来的尸体还是软绵绵的,跟睡着了似的,就少一口气。老黄想象他一个钟头之前的样子,心里一阵发紧。这也是他不太情愿干这个的原因。“说是压力大,钱可以(房贷)慢慢还嘛,人没了,你不呆嘛。”
由于男子家庭比较困难,最后还是派出所协调有关部门掏了4000元打捞费。老黄算了一笔账:一个钩子5块钱,接触到尸体的钩子大概有200个,这200个钩子都要摔掉,1000块钱就没了。另外还有来回的交通费、人工费,每个人也就分到七八百块钱。“你说这个价钱高不高?”老黄反问记者。
上世纪90年代,汤山那边有个老太太游泳淹死了。那家的女婿随手摔过来两包“九五至尊”,“开始还以为是两副扑克牌,后来才知道是天价香烟!”那家人心情迫切,又有钱,最后没等老黄开口,人家就给了2000块钱,“我们心里有数,不好随便乱要,但人家给多了,我们一般也不拒绝!”
“有时候,捞尸体可以用滚钩,还比较方便;但有时候条件不允许,就得下水捞尸。”老黄没有下水捞过,但他见别的渔民干过。下水时一般不会带灯,一方面失事水域大多水浑,就算带了也看不清;另一方面,带着灯一旦突然看到了尸体,那情形相当恐怖。在漆黑的水下,完全凭借水性和触觉,感知尸体的方位。“在水下捞人可都是凭个人良心的,捞到捞不到,只有你自己知道,对尸体尊重不尊重,也只有你知道。”他说。
“有时,打捞了好久,尸体也没有捞上来,家属就会拒绝给钱,但打捞者当然不同意,也引起过一些纠纷”。为了避免这种纠纷,一般都是,“打捞工作开始前,家属先付一部分钱,捞出尸体后,再付另外一部分”。
做这行的人越来越少
在这行干了20多年,老黄一口咬定,“在南京,绝没有专门以捞尸为职业获取经济利益的公司和团队。”
“也许有一天,连我们都不知道去哪找人来捞尸了。”南京水上警方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少之又少。
“尸体浮在水面上的,我们都自己打捞。”水上民警说,溺水而亡属于非正常死亡,一旦发现,必须尽快打捞上来排查,检验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但打捞尸体,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头疼的事。
警方限于经费、人力等多方面的条件,目前暂不可能专门组织一个打捞队。如果遇到情况较为简单,水警们还能处理;但如果尸体沉入水中、无法判断具体方位,加上水域情况较为复杂的时候,警方只能求助于长期在水上生活的渔民们。
“我们本地的捞尸人,大多是渔民兼职。他们水性娴熟,对水下情况也熟悉。他们下去捞,我们也放心。”警方表示,很多渔民在经济上并不富裕,平时主要以打鱼或做杂工维持生计,有部分人接触过一两次尸体;为了多赚点钱,就干起了这行。
“我们经常会教育捞尸人,收费时要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家境和心情。但有时候,他们真的很辛苦。”一位水警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他们帮助联系的民间打捞者,警方都会向捞尸人建议收费标准。有的时候收费较高,基本上都是家人的心情迫切,或失事水域深、水面广、水流急、作业难度的确太大等原因造成的。
水警对记者说,他们见过有的渔家,下水之前都要用大红纸、红布包船,有时还要选定时辰、大放鞭炮;渔民下水打捞时“全副武装”,捞完之后还要用白酒洗手冲身。
有水警告诉记者,打捞一般至少要带两三艘船来;每条船上下水的、开船的、拉滚钩的,加起来人员也要五六个。除去油费、工具费等,每个人能分到的真不算多。“捞尸人大多都是质朴的渔民,有时也就是想赚点外快,买点好烟抽抽。”
另据记者了解,在长江、湖泊水域,情况复杂,捞尸就更为复杂、危险;相对内河来说,打捞费用要高得多。但对于死者家属和单位来说,再高的费用也愿意支付——毕竟,按照风俗,人死了要见尸,并且入土为安。
捞尸人希望被政府“收编”
荆州“挟尸要价”的新闻,老黄也知道。他肯定地说,他在长江边上生活这么多年,还没有听说过类似事情,“人都死了,怎么还能要挟人家呢”,如果能帮家属把尸体打捞出来,也算是积德行善。前几天又听到了浙江东阳发生女子因无力付打捞费,哭等溺水丈夫尸体出现的事情,老黄很气愤,“当地政府怎么也不出面管管呢”?
“荆州事件”出来后,各界纷纷讨伐,站在尊重逝者的立场上,应该终结“捞尸费”,可记者的采访对象们普遍认为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人都死了,作为家人,心情都很难受,这个时候捞尸还得就价格问题争来争去,你想想看,是什么心情?”一位派出所的所长说,每次接到落水身亡的警情,他们就头疼,捞尸的人都是渔民,有成本支出,还有一个愿不愿意的“无形成本”,这样说来,人家收点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往往引来市民的反感。这位所长表示,但如果不让公司或者个人打捞收费,让捞尸回归公益,那社会上就得有公益性质的捞尸组织存在,来填补市场空白,否则只是句空话。但问题是,这个捞尸组织应该由谁来牵头成立?谁来规范管理,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公安来做这个事情肯定不合适”。
老黄说,“愿意做这个的本来就少,你也不做,他也不做,万一像湖北那样出个瞎搞的,不是把这行的名声全搞坏了吗?”老黄说,现在他们每次出去做这个事情,都很纠结。去还是不去?多收点还是少收点?每次都要斗争好长时间,大多时候,他们就是看对象是不是有钱,“有单位的,我们就多要点,因为那肯定是单位出钱。如果不是单位的,家里又很穷很可怜的,我们就象征性地拿一点。但不管多少,肯定不能低于成本!”老黄觉得,这些事情,完全靠着自己的良心来收钱,“反正不能靠这个发财,发死人财,早晚要倒霉的!”
其实,老黄说,干了这么多年,他们也经常遭遇风言风语,也有困惑,“但如果政府能出面做这个事情,什么事情都解决了!”老黄说,如果政府成立专业的打捞队,他肯定第一个报名被“收编”,“这是个专业活,靠那些公务员来捞尸,铁定没戏。”
在老黄看来,最好的方式,就是政府成立专业打捞队,将他们这些有专业活的捞尸人员收编在一起,每月发放固定工资,跟公安的110联动,接到警情就去现场打捞,不收取一分钱。但钩子、绳子以及交通费用等成本,全部实报实销,“就像救火的消防队员那样,所需的费用都是政府埋单,不收老百姓一分钱”。
相关管理学专家则认为,捞尸收费市场也到了该规范的时候了,“我们不希望这个市场‘做大’。但是市场不规范,早晚会有人要高价。捞尸毕竟与殡葬业务有相似之处,既然有需求,规范服务、合理定价是应该的。”
渔民“兼职”捞尸
这几天,南京连日大雨,但老黄还是要去江边打鱼,对他来说,这正是个好天气,雨天水里面闷,鱼要透透气,就要游到水面呼吸,正是下手的好机会。
夜里2:00准时下船,此刻,城市的人们正在酣睡。从三汊河的家里出发前往中山码头,渔船停在那里。老黄的这片水域挺长,从1号码头至5号码头都在他的捕捞范围内。今年水大,江里什么鱼都有,所以老黄的收成不错。
老黄今年52岁,当过兵,转业到南京造漆厂工作,后来工厂改制,工人下岗,经历跟他这个年纪的很多人类似。从小长在江边、生在渔家的老黄,“再就业”后操起了祖辈的营生。都说世上三般苦,打铁行船磨豆腐。夜里2点下船,早上七八点收工,水上的生活跟上班族也差不多,只不过日夜颠倒,风里来雨里去。
每次登船,老黄都会带着滚钩。这是自己制作的一种捕鱼工具,要经过磨钩、拴线、套浮头等多道工序。一般用于内河捕捞的滚钩不过四五十米。老黄自制的滚钩竟有400米长,结实的尼龙绳上,每隔10厘米拴一只拳头大小的钩子,整根绳子上拴的钩子达1000多只。尼龙绳子上还分段系上石头。打鱼时将其沉入江底,横贯整个江面。绳子上面还套有“浮头”,这样能使滚钩悬浮于江底。鱼,特别是大鱼,至底逆流而上,往往被滚钩缠绕,且越滚越多。长江上每天有成千上万道这样的滚钩组成“地雷阵”,鱼儿们插翅难逃。
“这年头,江上打鱼的比江里的鱼还多。”老黄感慨这行越来越难做。肯吃苦的,一年能净赚个四五万,像老黄这样的,一年赚个两万就算不错了。
1981年,老黄刚退伍回来那会儿,看到有渔民去捞尸体,他也会跟去看个热闹,当时能给个三四十块钱的酬劳,算是很不错了。后来自己也慢慢“兼职”做这个,“不知怎么就干上了这个”,他也觉得挺奇怪。毕竟对长期水上生活的人们来说,捞死人是件十分忌讳的事。在这行混了二十多年,雨花台、中山陵一带的民警没有不认识老黄的,那附近的紫霞湖、花神湖最容易出事。
大多数“求助电话”都是夜里派出所打来的。夏夜游泳的人多,更容易出事。电话里的声音都很急促,让他带着工具赶快过去。老黄有时候表现得不太情愿,“给你5000块钱,你愿意下到冰冷的水里,找一具尸体吗?”他会找些借口推脱,正在打鱼呢,或是正在外地呢。跟他相熟的警察也都知道他这个习惯,会说“帮个忙,你不来我们睡不着觉啊”。老黄终究还是碍不过情面赶过去了,一般1个小时内就要赶到现场。
4000块,你说贵不贵
最近的一次是在7月20日。
那天早上9点多,捕鱼回来刚准备睡觉的老黄接到民警的电话。一个40岁的男子从花神渡桥上跳湖了。消防和民警都下水搜救过,但始终没有找到落水者的影子。老黄到了后,看到一名黑衣女子瘫坐在地嚎啕大哭,那是落水者的姐姐。听女子介绍,男子家住景明佳园,从企业下岗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经常精神恍惚,唉声叹气,检查发现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情绪一直很低落。事发时,16岁的儿子正向他要学费,他的情绪一下子失了控。
“水下的情况,谁都不知道。顺利的话,几分钟就能找到;遇到麻烦的,一整天连根头发丝都抓不到。”
南京这么多湖泊,数花神湖打捞难度最大。湖底水草厚密,有一米多深,下了好几次滚钩,用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男子的尸体。死人是不能上活人船的,忌讳,这也是世世代代留下的规矩。老黄的同伴用绳套绑住死者的手臂,将其带回岸边。“别看我干了这么多年,但我从不敢碰死人,心里犯憷。”老黄通常都是带着三四个年纪较大的过来,他们有经验、胆子也大。
小船尚未靠岸,几名家属就跳进水中将死者抬上岸。家属一边痛哭,一边按压死者的胸部,希望能有奇迹发生。刚捞出来的尸体还是软绵绵的,跟睡着了似的,就少一口气。老黄想象他一个钟头之前的样子,心里一阵发紧。这也是他不太情愿干这个的原因。“说是压力大,钱可以(房贷)慢慢还嘛,人没了,你不呆嘛。”
由于男子家庭比较困难,最后还是派出所协调有关部门掏了4000元打捞费。老黄算了一笔账:一个钩子5块钱,接触到尸体的钩子大概有200个,这200个钩子都要摔掉,1000块钱就没了。另外还有来回的交通费、人工费,每个人也就分到七八百块钱。“你说这个价钱高不高?”老黄反问记者。
上世纪90年代,汤山那边有个老太太游泳淹死了。那家的女婿随手摔过来两包“九五至尊”,“开始还以为是两副扑克牌,后来才知道是天价香烟!”那家人心情迫切,又有钱,最后没等老黄开口,人家就给了2000块钱,“我们心里有数,不好随便乱要,但人家给多了,我们一般也不拒绝!”
“有时候,捞尸体可以用滚钩,还比较方便;但有时候条件不允许,就得下水捞尸。”老黄没有下水捞过,但他见别的渔民干过。下水时一般不会带灯,一方面失事水域大多水浑,就算带了也看不清;另一方面,带着灯一旦突然看到了尸体,那情形相当恐怖。在漆黑的水下,完全凭借水性和触觉,感知尸体的方位。“在水下捞人可都是凭个人良心的,捞到捞不到,只有你自己知道,对尸体尊重不尊重,也只有你知道。”他说。
“有时,打捞了好久,尸体也没有捞上来,家属就会拒绝给钱,但打捞者当然不同意,也引起过一些纠纷”。为了避免这种纠纷,一般都是,“打捞工作开始前,家属先付一部分钱,捞出尸体后,再付另外一部分”。
做这行的人越来越少
在这行干了20多年,老黄一口咬定,“在南京,绝没有专门以捞尸为职业获取经济利益的公司和团队。”
“也许有一天,连我们都不知道去哪找人来捞尸了。”南京水上警方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少之又少。
“尸体浮在水面上的,我们都自己打捞。”水上民警说,溺水而亡属于非正常死亡,一旦发现,必须尽快打捞上来排查,检验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但打捞尸体,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头疼的事。
警方限于经费、人力等多方面的条件,目前暂不可能专门组织一个打捞队。如果遇到情况较为简单,水警们还能处理;但如果尸体沉入水中、无法判断具体方位,加上水域情况较为复杂的时候,警方只能求助于长期在水上生活的渔民们。
“我们本地的捞尸人,大多是渔民兼职。他们水性娴熟,对水下情况也熟悉。他们下去捞,我们也放心。”警方表示,很多渔民在经济上并不富裕,平时主要以打鱼或做杂工维持生计,有部分人接触过一两次尸体;为了多赚点钱,就干起了这行。
“我们经常会教育捞尸人,收费时要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家境和心情。但有时候,他们真的很辛苦。”一位水警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他们帮助联系的民间打捞者,警方都会向捞尸人建议收费标准。有的时候收费较高,基本上都是家人的心情迫切,或失事水域深、水面广、水流急、作业难度的确太大等原因造成的。
水警对记者说,他们见过有的渔家,下水之前都要用大红纸、红布包船,有时还要选定时辰、大放鞭炮;渔民下水打捞时“全副武装”,捞完之后还要用白酒洗手冲身。
有水警告诉记者,打捞一般至少要带两三艘船来;每条船上下水的、开船的、拉滚钩的,加起来人员也要五六个。除去油费、工具费等,每个人能分到的真不算多。“捞尸人大多都是质朴的渔民,有时也就是想赚点外快,买点好烟抽抽。”
另据记者了解,在长江、湖泊水域,情况复杂,捞尸就更为复杂、危险;相对内河来说,打捞费用要高得多。但对于死者家属和单位来说,再高的费用也愿意支付——毕竟,按照风俗,人死了要见尸,并且入土为安。
捞尸人希望被政府“收编”
荆州“挟尸要价”的新闻,老黄也知道。他肯定地说,他在长江边上生活这么多年,还没有听说过类似事情,“人都死了,怎么还能要挟人家呢”,如果能帮家属把尸体打捞出来,也算是积德行善。前几天又听到了浙江东阳发生女子因无力付打捞费,哭等溺水丈夫尸体出现的事情,老黄很气愤,“当地政府怎么也不出面管管呢”?
“荆州事件”出来后,各界纷纷讨伐,站在尊重逝者的立场上,应该终结“捞尸费”,可记者的采访对象们普遍认为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人都死了,作为家人,心情都很难受,这个时候捞尸还得就价格问题争来争去,你想想看,是什么心情?”一位派出所的所长说,每次接到落水身亡的警情,他们就头疼,捞尸的人都是渔民,有成本支出,还有一个愿不愿意的“无形成本”,这样说来,人家收点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往往引来市民的反感。这位所长表示,但如果不让公司或者个人打捞收费,让捞尸回归公益,那社会上就得有公益性质的捞尸组织存在,来填补市场空白,否则只是句空话。但问题是,这个捞尸组织应该由谁来牵头成立?谁来规范管理,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公安来做这个事情肯定不合适”。
老黄说,“愿意做这个的本来就少,你也不做,他也不做,万一像湖北那样出个瞎搞的,不是把这行的名声全搞坏了吗?”老黄说,现在他们每次出去做这个事情,都很纠结。去还是不去?多收点还是少收点?每次都要斗争好长时间,大多时候,他们就是看对象是不是有钱,“有单位的,我们就多要点,因为那肯定是单位出钱。如果不是单位的,家里又很穷很可怜的,我们就象征性地拿一点。但不管多少,肯定不能低于成本!”老黄觉得,这些事情,完全靠着自己的良心来收钱,“反正不能靠这个发财,发死人财,早晚要倒霉的!”
其实,老黄说,干了这么多年,他们也经常遭遇风言风语,也有困惑,“但如果政府能出面做这个事情,什么事情都解决了!”老黄说,如果政府成立专业的打捞队,他肯定第一个报名被“收编”,“这是个专业活,靠那些公务员来捞尸,铁定没戏。”
在老黄看来,最好的方式,就是政府成立专业打捞队,将他们这些有专业活的捞尸人员收编在一起,每月发放固定工资,跟公安的110联动,接到警情就去现场打捞,不收取一分钱。但钩子、绳子以及交通费用等成本,全部实报实销,“就像救火的消防队员那样,所需的费用都是政府埋单,不收老百姓一分钱”。
相关管理学专家则认为,捞尸收费市场也到了该规范的时候了,“我们不希望这个市场‘做大’。但是市场不规范,早晚会有人要高价。捞尸毕竟与殡葬业务有相似之处,既然有需求,规范服务、合理定价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