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打工不幸五级伤残 检察官为其讨回赔偿金
23岁的双峰籍农民工谢决祥在长沙打工时,右手被机器轧成五级伤残。就在他心灰意冷时,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向其伸出援手——
检察官为农民工讨回赔偿金
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王波向 实习生 童瑶曦
“我们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受院领导的指派来看望你,并给你送来一些过冬物资。”前日上午,市检察院熊焕等一行5人驱车3小时,来到娄底市双峰县印塘乡宋西村的谢决祥家里。
“我一个外地民工……本来二审败诉以为拿不到赔偿金了,没想到检察机关不仅帮我争取到8万元赔偿,还特地跑这么远来看我。”谢决祥倒水、端茶、拿橘子忙个不停,但眼角分明已经湿润。
机器故障右手致残
“检察官,你一定要帮帮我那可怜的儿子啊!”2005年10月初的一天,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熊焕像往常一样在办公室查看案卷。突然,一年过五旬的妇女走进办公室,哭着要检察机关为自己的儿子谢决祥讨回赔偿金,并要跪在熊焕面前。“大姐,有话好好说。”熊焕急忙将妇女扶到沙发上坐下,端来热茶,耐心询问起来:“只要你说的情况属实,检察机关一定会帮你主持公道。”
2001年9月,18岁的双峰青年谢决祥从双峰来到长沙天心区青园印刷厂打工。2003年6月,谢决祥和另外两名工人一起被派到青园印刷厂承包的长沙星沙包装有限公司的印刷车间(下称星沙公司)工作。2004年7月4日早晨6时许,正在印刷车间工作的谢决祥发现机器出现故障,急忙伸手到机器中去扯被卡住的印刷纸,结果右前臂及手掌被一起卷进了印刷机中。同车间工友听到惨叫声赶来时,谢已晕了过去。工友随即将他送到湘雅医院进行抢救。经过两个月的治疗,谢的伤势基本得到控制,但是右手因为损伤严重而残废,经鉴定为五级伤残。
两上法庭均败诉
事故发生后,星沙公司为谢决祥支付了34000余元医疗费。谢决祥看病买药花费的3000余元,星沙公司拒绝为其支付,而双方对谢决祥的伤后赔偿也未达成一致意见。2004年8月31日,谢决祥向长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于同年10月12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004年10月,谢一怒之下将星沙公司告上法庭。但因为没有正式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院一、二审均以谢与星沙公司不形成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谢的诉讼请求,并判处谢承担各100元的案件受理费。
“我得知判决结果后,感觉天好像突然塌下来了,我都要失去生活的勇气了。”谢决祥在家排行老大,还有个弟弟读高中,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全靠他在外打工挣得。“父母的年纪都大了,虽然父亲在外面做点小工,但挣的钱并不多。现在自己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都有问题,更不用说供弟弟上学了。” 谢决祥十分忧虑。
多方调查明确雇佣关系
二审判决后,谢决祥和母亲抱着一丝希望来到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检察官们听完申诉后,认为这个案件虽是一件普通的事实劳动关系纠纷,但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义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即将申诉材料交由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林伟国办理。
随后,两级检察机关联手,展开了调查取证、调卷审查等工作,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错误。原来,当初谢决祥是被青园印刷厂派到星沙包装有限公司上班的,星沙包装有限公司系由青园印刷厂老板邸建社承包经营,并交由姐姐邸建安管理。双方之间已形成为事实上的雇佣劳动关系。
努力调解终获8万元赔偿金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邸建安虽然没有与谢决祥签订劳动合同,但谢决祥一直以来是为她工作,而谢决祥受伤也是在为邸建安工作而造成的。所以邸建安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林伟国检察官对记者说。考虑到谢决祥家庭的实际情况,为使谢免受在双峰、长沙两地来回奔波之苦,尽快得到急需的医疗费,长沙市两级检察机关决定采用民事和解方式纠正该案。经过干警们的多方协调和努力,邸建安和谢决祥终于达成和解协议。2006年4月26日,青园印刷厂一次性支付谢决祥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8.6万元。
农民工频频受伤令人反思
今年23岁的谢决祥曾是家中的顶梁柱,但是这次意外的受伤,却令他失去了劳动能力。市检察院根据近年来案例作过调查研究,发现当前外出农民工大多数从事高危险性和环境恶劣的工作,一旦因工受伤,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办法太少。有的施工单位在农民工受伤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赔偿款。对此,市检察院检察官熊焕提醒说,农民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要其为自己办理劳动保险,这样既可以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同时又可合理减少和分解用工单位的事故风险,对双方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