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征集活动公告
粤台视窗网Logo 征集 活动 公告
粤台视窗网站作为广东省第一家专业涉台网站,自开办以来,深受广大网民的厚爱,为树立网站形象,打造网站品牌,进一步提升粤台视窗网站影响力,迎合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形势,深入推进粤台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现决定向社会公开 征集 粤台视窗网站 LOGO (徽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 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
二、 设计要求
粤台视窗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开办的专业 涉台网站,网址是: Http://www.gdtb.gov.cn
粤台视窗网站 LOGO 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图案简洁明快,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充分体现广东对台工作特色,以实现“粤台互动,共创双赢”为目标,作品应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多种场合和不同载体上使用,易于宣传和制作(以后图案将单色印在产品上,一公分左右大小也应很清晰,用于网站导航或者链接 logo 大小 [72x64 像素 ] 时也应清晰可见);
2 、图案形式风格不限,以抽象表达为主,色彩搭配庄重典雅,用色最多不超过 3 色,附有设计理念的文字说明;
3 、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4 、中选作品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三、 评选 及奖励办法
1 、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出 3 件作品为入围作品。评审小组在入围作品中最终 评选 出 1 件设计方案为特别优秀奖,其他 2 件为优秀奖,并在粤台视窗网向社会公布。
2 、最终被采用的特别优秀奖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 5000 元,颁发特别优秀奖荣誉证书;另 2 件优秀奖作品,按评定等次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分别获得奖金人民币 3000 元、 2000 元,颁发优秀奖荣誉证书。获奖者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四、投稿办法和截止日期
1 、应征稿件截止日期为 2010 年 2 月 15 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2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作品的电子版和打印文件。应征作品请统一使用 A4 纸绘制样稿。手工绘图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脑绘图须提供一份电子版样稿;电子文件格式为 jpg 或 tif ,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同时附带作品创意简介一份。
3 、电子稿请发送至: gdtbytsc@yahoo.com.cn ,邮件主题注明: “ 粤台视窗徽标 征集 ” 。手绘作品及打印件直接交送广东省台办 806 室,或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 58 号综合楼 806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宣传处 邮编: 510180 ,请在信封上注明 “ 粤台视窗网 LOGO 征集 ” 。
4 、设计者需另附纸张详细注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姓名、工作单位、邮编、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5 、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备份。
五、特别声明
1 、权利归属:本次 活动 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含下属单位,下同)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 ( 署名权除外 ) 、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广东省台办所有,广东省台办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广东省台办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投稿人应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广东省台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4 、凡参加本次 征集 活动 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广东省台办本声明内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本 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台办。
联系人:陈春旭,电话: 020-83275102 QQ : 438234775
袁 芳,电话: 020-83321916 QQ : 339367858
http://www.huaxia.com/gdtb/gdyw/gdxw/2010/01/1717505.html
粤台视窗网站作为广东省第一家专业涉台网站,自开办以来,深受广大网民的厚爱,为树立网站形象,打造网站品牌,进一步提升粤台视窗网站影响力,迎合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形势,深入推进粤台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现决定向社会公开 征集 粤台视窗网站 LOGO (徽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 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
二、 设计要求
粤台视窗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开办的专业 涉台网站,网址是: Http://www.gdtb.gov.cn
粤台视窗网站 LOGO 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图案简洁明快,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充分体现广东对台工作特色,以实现“粤台互动,共创双赢”为目标,作品应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多种场合和不同载体上使用,易于宣传和制作(以后图案将单色印在产品上,一公分左右大小也应很清晰,用于网站导航或者链接 logo 大小 [72x64 像素 ] 时也应清晰可见);
2 、图案形式风格不限,以抽象表达为主,色彩搭配庄重典雅,用色最多不超过 3 色,附有设计理念的文字说明;
3 、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4 、中选作品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三、 评选 及奖励办法
1 、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出 3 件作品为入围作品。评审小组在入围作品中最终 评选 出 1 件设计方案为特别优秀奖,其他 2 件为优秀奖,并在粤台视窗网向社会公布。
2 、最终被采用的特别优秀奖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 5000 元,颁发特别优秀奖荣誉证书;另 2 件优秀奖作品,按评定等次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分别获得奖金人民币 3000 元、 2000 元,颁发优秀奖荣誉证书。获奖者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四、投稿办法和截止日期
1 、应征稿件截止日期为 2010 年 2 月 15 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2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作品的电子版和打印文件。应征作品请统一使用 A4 纸绘制样稿。手工绘图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脑绘图须提供一份电子版样稿;电子文件格式为 jpg 或 tif ,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同时附带作品创意简介一份。
3 、电子稿请发送至: gdtbytsc@yahoo.com.cn ,邮件主题注明: “ 粤台视窗徽标 征集 ” 。手绘作品及打印件直接交送广东省台办 806 室,或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 58 号综合楼 806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宣传处 邮编: 510180 ,请在信封上注明 “ 粤台视窗网 LOGO 征集 ” 。
4 、设计者需另附纸张详细注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姓名、工作单位、邮编、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5 、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备份。
五、特别声明
1 、权利归属:本次 活动 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含下属单位,下同)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 ( 署名权除外 ) 、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广东省台办所有,广东省台办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广东省台办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投稿人应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广东省台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4 、凡参加本次 征集 活动 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广东省台办本声明内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本 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台办。
联系人:陈春旭,电话: 020-83275102 QQ : 438234775
袁 芳,电话: 020-83321916 QQ : 339367858
http://www.huaxia.com/gdtb/gdyw/gdxw/2010/01/1717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