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
征集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
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国家最基层的林业管理机构,承担着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在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树立林业工作站形象,加强林业工作站管理,提升林业工作站社会认知度,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图案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立足于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林业工作站立足基层、服务林农,是林业工作的“基石”,是各项林业工作的落脚点,是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二)参选作品设计要美观简练、寓意深刻、色彩明快,并给人以较高的艺术性和想象空间,适用于各种场合、多种载体上长期固定使用。
(三)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参选作品应同时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的效果图。
(五)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
二、投稿须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一是填写好的“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征集人员信息表;二是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三是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每份参选作品应附有对应的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时,作品名称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
(三)集体创作时,请以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四)投稿人需同时使用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 稿件邮寄A4高分辨率彩色作品打印稿和光盘。打印稿推荐使用A4铜板纸,不须装裱;光盘中须包含上述三项材料;信封上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6543012@qq.com,在邮件标题注明“标识征集”字样,并在邮件附件中附上述三项材料。
(五)提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六)所有参选作品应在北京时间2009年6月10日24时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主办方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七)投稿人应确保提交的参选作品及时、完整地送达投稿地址。主办单位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选作品的评选
(一)作品筛选
作品筛选由主办单位委托有关评审专家组完成,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选、二选,评选出前6名。
(二)图案产生
主办单位根据专家组的推荐建议,报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办公室审批,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投稿人姓名及有关作品,最终确定其中1件作品为中选的站徽图案。
(三)评选结果公示
主办单位6月20日前后在国家林业局政府网站(www.forestry.gov.cn)按一、二、三等奖顺序,向社会公众发布6名获奖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发布每件获奖作品信息。
(四)标识设计奖项
一等奖(1名):设计费5000元
二等奖(2名):设计费2000元
三等奖(3名):设计费1000元
四、其他说明
(一)投稿人保证所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选作品一经选用,著作权归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所有。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按标识设计奖项已付的设计费外,无需付给投稿人任何费用。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三)如遇特殊原因,主办单位有权推迟、延期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
五、投稿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714
邮寄地址:北京和平里东街18号
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908室(收)
联系人:李松滨 E-mail:6543012@qq.com
电 话:010-84238908 传 真:010-84238947
附表: “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征集人员信息表
下载:“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征集人员信息表.doc
http://www.forestry.gov.cn/distribution/2009/05/07/gggs-2009-05-07-776.html
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国家最基层的林业管理机构,承担着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在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树立林业工作站形象,加强林业工作站管理,提升林业工作站社会认知度,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图案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立足于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林业工作站立足基层、服务林农,是林业工作的“基石”,是各项林业工作的落脚点,是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二)参选作品设计要美观简练、寓意深刻、色彩明快,并给人以较高的艺术性和想象空间,适用于各种场合、多种载体上长期固定使用。
(三)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参选作品应同时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的效果图。
(五)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
二、投稿须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一是填写好的“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征集人员信息表;二是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三是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每份参选作品应附有对应的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时,作品名称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
(三)集体创作时,请以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四)投稿人需同时使用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 稿件邮寄A4高分辨率彩色作品打印稿和光盘。打印稿推荐使用A4铜板纸,不须装裱;光盘中须包含上述三项材料;信封上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6543012@qq.com,在邮件标题注明“标识征集”字样,并在邮件附件中附上述三项材料。
(五)提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六)所有参选作品应在北京时间2009年6月10日24时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主办方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七)投稿人应确保提交的参选作品及时、完整地送达投稿地址。主办单位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选作品的评选
(一)作品筛选
作品筛选由主办单位委托有关评审专家组完成,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选、二选,评选出前6名。
(二)图案产生
主办单位根据专家组的推荐建议,报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办公室审批,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投稿人姓名及有关作品,最终确定其中1件作品为中选的站徽图案。
(三)评选结果公示
主办单位6月20日前后在国家林业局政府网站(www.forestry.gov.cn)按一、二、三等奖顺序,向社会公众发布6名获奖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发布每件获奖作品信息。
(四)标识设计奖项
一等奖(1名):设计费5000元
二等奖(2名):设计费2000元
三等奖(3名):设计费1000元
四、其他说明
(一)投稿人保证所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选作品一经选用,著作权归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所有。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按标识设计奖项已付的设计费外,无需付给投稿人任何费用。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三)如遇特殊原因,主办单位有权推迟、延期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
五、投稿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714
邮寄地址:北京和平里东街18号
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908室(收)
联系人:李松滨 E-mail:6543012@qq.com
电 话:010-84238908 传 真:010-84238947
附表: “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征集人员信息表
下载:“林业工作站站徽图案”征集人员信息表.doc
http://www.forestry.gov.cn/distribution/2009/05/07/gggs-2009-05-07-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