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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伴娘婚礼上遭猥亵 被人强按床上脱去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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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94票  浏览27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3月09日 20:39
  新婚典礼上,根据当地风俗,漂亮的伴娘成了嘉宾的戏耍对象:被人强按在大床上,一层层脱去衣服,在隐私部位“画老鳖”。还有人动手动脚将手伸进伴娘私处,说要检查是不是处女……

  极度惊恐的伴娘吓昏了,清醒后认为人格受到侮辱,愤怒报警,向陈风陋习讨一个说法。2007年2月26日,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画老鳖”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漂亮伴娘婚礼上遭猥亵

  刘小薇今年27岁,身材高挑、青春靓丽,在河南济源一家酒店当领班。说起那起不堪回首的“画老鳖”的往事,至今气愤不已,感到羞辱万分。

  2005年12月中旬,酒店女服务员董婷走进刘小薇的办公室,递上一份婚礼请柬,之后说出自己的苦恼,说马上要结婚了,至今还没找到伴娘。刘小薇笑着说:“如若不嫌弃我结了婚,我来给你当伴娘吧!”董婷苦笑了一下,说怎么会嫌弃呢,烧高香都求不来呢。

  刘小薇不知道,在济源市当伴娘是件非常难堪的事,因为当地闹洞房有“画老鳖”的风俗。新人举行完婚礼后,一些男宾要闹洞房、戏耍新娘,让新郎、新娘表演节目,偷听新郎、新娘悄悄话等。在所有的节目中,男宾们最喜欢“画老鳖”,即在新娘身上画出“老鳖”的图样,男宾在画完“老鳖”后,还要题字:“×××到此一游!”由于男宾一般都与新郎较为熟悉,不好对新娘下手,通常都转而戏弄伴娘。

  2005年12月19日婚礼当天,没想到丈夫工作非常忙,不能陪伴刘小薇了。

民俗也得守法。

  打扮得漂亮时尚的刘小薇一人参加婚礼。结婚仪式举行完毕,刘小薇刚把新娘送到新房的主卧室,其他帮忙迎亲的人就将刘小薇拉到主卧室隔壁套间的一张床上,用被子捂住了她的头。

  外面

客厅里喧闹声震天,祝福的吆喝声一阵阵响起。一墙之隔的新房里,被蒙上眼睛的刘小薇拼命挣扎,苦苦哀求,但无济于事。有人死死按住刘小薇的四肢,她的衣服被一件件脱去了。众人用黑色鞋油和可食用色素洋桃红往刘小薇的胸腹部涂抹,还有一人将一根蓝色圆珠笔笔芯内的“原子油”吹到刘小薇的胸腹部……

  女子叫板陈风陋习

  “绯闻”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在这个城市里传开了。受到侮辱的刘小薇万分痛苦,在单位,她总觉得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一天晚上,刘小薇神情凝重地对丈夫说:“我想开了,我必须去派出所报案,不能让那几个禽兽逍遥法外!”第二天,刘小薇和丈夫来到济源市公安局济水派出所报案。

  当地妇联介入了。夫妻俩从妇联那里看到两封信。信的主人公也是“画老鳖”的受害者,她们和刘小薇有着同样痛苦的经历,其中一人给妇联写信道:“我选择了忍气吞声,但同时也选择了屈辱和无奈,真希望更多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大声对陋习说不……”

  济源市妇联的负责人表示,任何人都不能因为陈旧风俗而触犯法律,并且督促公安机关严惩这起侮辱妇女事件的当事人,进而教育更多的人尊重妇女,借以警示群众,在闹洞房时一定要讲文明。此后,济源市妇联开始出面帮刘小薇讨说法了,有关领导要求公安部门从速破案,从而制止侮辱、侵害妇女的陈旧风俗。

  济水派出所接案后,民警开始了紧锣密鼓地调查取证。不久,刘小薇接到了济水派出所的电话,说当事人已经来投案自首了。很快,这起案件的主要指使和参与者李顺强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被警方刑事拘留。2006年4月20日,李顺强被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消息传来后,刘小薇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强制侮辱妇女判刑三年

  此后,关于此案的判决引来众人及法学专家的关注。

  济源市行政机关一位工作人员说,由于伴娘经常成为“画老鳖”的对象,久而久之,就没有人愿意当伴娘了。为此,前段时间一位同事结婚因为请不来伴娘,后来只好到当地某宾馆雇来一名“小姐”当伴娘。他希望法院的公正判决,能让济源市闹洞房“画老鳖”的传统陋俗寿终正寝。

  2006年8月、10月,法院经过了两次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李顺强在闹洞房时,为追求精神刺激,明知刘小薇被他人控制人身自由强烈反抗且多人在场的事实,采取将圆珠笔芯内的“原子油”吹到刘小薇身体裸露部位“画老鳖”的方式,对刘小薇的人格进行污辱,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且属聚众强制侮辱妇女。鉴于其在案发后能主动到案,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并积极赔偿了刘小薇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2007年2月26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相关条款,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李顺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5万元。

  文中主人公系化名

  专家说法

  闹洞房过头也可能触犯法律

  这个判决出乎许多闹婚者的意料。对此,郑州大学法学院的一位专家称,传统的婚俗在维护家庭伦理关系、保护社会和谐方面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法律与习俗关系密切,国家赋予这些习俗以一定的强制力后,习俗就成为法律。但习俗中有些东西是过时的,不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权人格的尊重。比如本案就比较典型,伴娘受到人身伤害,这就不再是习俗,受害者选择报警是正确之举。

  湖南齐顺律师事务所王应德律师解释说,刑法意义上的“强制侮辱妇女”是指在公共场所故意向妇女显露生殖器或者用生殖器顶擦妇女身体,追逐、堵截妇女,偷剪妇女发辫、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撒腐蚀物、涂抹污物等侮辱妇女的行为。本案法院正确的判决给我们的启示是,继承传统,只有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才是传承文明。用法律的手段叫板陋习,再一次彰显了法治的力量,推动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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