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中学生强吻女教师 涉嫌强奸被逮捕(组图)
昨日,在南安市看守所,民警向谢某宣读了检察机关的批捕决定书。因涉嫌强奸罪,谢某被执行逮捕。
警方查明,11月18日,谢某来到南安某中学,这里曾是他的母校,敲开一女教师房门,进屋将老师推到床上强行亲吻,随后被学校保安当场抓获。
当事人杨老师称,11月18日上午8时,她在宿舍内被一阵敲门声吵醒。
“他一直在敲,我知道是以前经常来敲门的那个男孩子。”杨老师说,她还没起床,就在床上冲着外面的人说不要再敲门了,否则就叫人了。但是,敲门声并没有停下来,杨老师很生气地起了床,又到窗边让外面的人别再敲门,但那个男孩没有停下来。
杨老师的丈夫也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她当即打电话给丈夫,说了这个情况。敲门声停了下来,但过了一会儿,那人又敲起了门,而且还一直踢木门。
“我当时很生气,打开门踢了他一脚,让他快走。”杨老师没猜错,一直敲门的就是已经从学校毕业的学生谢某。以为训完几句谢某就会离开,杨老师刚想把门关上,不料却被男孩猛力地推开了,“他一直想亲我,被我用手挡掉了。”杨老师被谢某推往宿舍里面的房间。
“他把我推到床上,压在我身上,一直要亲我。”杨老师大叫着,房间的门没锁,接到杨老师丈夫的电话,保安赶了过来,刚好将谢某从床上揪了出来。
一位知情者说,谢某被警方抓获后,在笔录时曾称当时就想强奸那女老师。而为何要实施强奸,他并没有说明。
据了解,谢某1990年出生,刚满18岁。在这所学校读完初中后,升学到了其他学校就读高中,高一辍学,至今已一年。
据称,他之前认识杨老师,但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此前已经多次去敲杨老师的宿舍门,但是都没开门。一听说里面的老师打电话,于是就走了。走了一段后又转身回来,就开始用脚踢,就想进到屋子里去。“我进去就双手抱她的脖子,用力将她推到有床的那个房间。”谢某称,整个前后只有两三分钟,衣服都没脱。
随后,谢某被警方刑拘。谢某的父亲向警方提出,谢某有精神问题,要求进行精神鉴定。相关部门在观察后认为,谢某的精神没有问题,不需要精神鉴定。
律师说法
该案存在两种可能
“连衣服都还没脱,这能算是强奸吗?”记者采访时,听说此事的事发地村民议论纷纷。
早报法律专家团成员赖忠惠律师介绍,在该案中,从客观上存在两种可能,即强奸或猥亵。如果谢某是在违背老师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关系,那么就是强奸。但是谢某开始实施,就被抓住,没有最终结果,因此是否构成强奸,就要看其主观动机,具体是如何向警方陈述的。
据介绍,谢某被抓已经不属终止的性质,而是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未遂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专家观点
要加强青少年“生命教育”
泉州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就此案,具体细节还不是十分明朗,这名少年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做出上述举动,在人格上是否有缺失,是否受家庭社会影响等等一系列问题还要清楚具体情况才能分析。
该负责人称,青少年的德育教育问题,确实是一个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应该关注并重视的问题,“青少年处于青春期,在健全人格的教育、恋爱观、生理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作多方面的努力。”他介绍,由于历史原因,过去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育偏少,影响了一代人,现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非常重视这方面的教育,泉州就展开了几年的“生命教育”,提出让生命更精彩,包括人格、心理等方面的内容都包含在内,在新课改的课本中也融入了更多的生理卫生及健全人格及恋爱观的教育。他希望,随着“生命教育”的深入深化,泉州新世纪的孩子都能在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有了健全的人格,就会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
警方查明,11月18日,谢某来到南安某中学,这里曾是他的母校,敲开一女教师房门,进屋将老师推到床上强行亲吻,随后被学校保安当场抓获。
当事人杨老师称,11月18日上午8时,她在宿舍内被一阵敲门声吵醒。
“他一直在敲,我知道是以前经常来敲门的那个男孩子。”杨老师说,她还没起床,就在床上冲着外面的人说不要再敲门了,否则就叫人了。但是,敲门声并没有停下来,杨老师很生气地起了床,又到窗边让外面的人别再敲门,但那个男孩没有停下来。
事发宿舍门前
谢某当时就是在这张床上被揪出的
谢某当时就是在这张床上被揪出的
杨老师的丈夫也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她当即打电话给丈夫,说了这个情况。敲门声停了下来,但过了一会儿,那人又敲起了门,而且还一直踢木门。
“我当时很生气,打开门踢了他一脚,让他快走。”杨老师没猜错,一直敲门的就是已经从学校毕业的学生谢某。以为训完几句谢某就会离开,杨老师刚想把门关上,不料却被男孩猛力地推开了,“他一直想亲我,被我用手挡掉了。”杨老师被谢某推往宿舍里面的房间。
“他把我推到床上,压在我身上,一直要亲我。”杨老师大叫着,房间的门没锁,接到杨老师丈夫的电话,保安赶了过来,刚好将谢某从床上揪了出来。
一位知情者说,谢某被警方抓获后,在笔录时曾称当时就想强奸那女老师。而为何要实施强奸,他并没有说明。
据了解,谢某1990年出生,刚满18岁。在这所学校读完初中后,升学到了其他学校就读高中,高一辍学,至今已一年。
据称,他之前认识杨老师,但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此前已经多次去敲杨老师的宿舍门,但是都没开门。一听说里面的老师打电话,于是就走了。走了一段后又转身回来,就开始用脚踢,就想进到屋子里去。“我进去就双手抱她的脖子,用力将她推到有床的那个房间。”谢某称,整个前后只有两三分钟,衣服都没脱。
随后,谢某被警方刑拘。谢某的父亲向警方提出,谢某有精神问题,要求进行精神鉴定。相关部门在观察后认为,谢某的精神没有问题,不需要精神鉴定。
律师说法
该案存在两种可能
“连衣服都还没脱,这能算是强奸吗?”记者采访时,听说此事的事发地村民议论纷纷。
早报法律专家团成员赖忠惠律师介绍,在该案中,从客观上存在两种可能,即强奸或猥亵。如果谢某是在违背老师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关系,那么就是强奸。但是谢某开始实施,就被抓住,没有最终结果,因此是否构成强奸,就要看其主观动机,具体是如何向警方陈述的。
据介绍,谢某被抓已经不属终止的性质,而是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未遂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专家观点
要加强青少年“生命教育”
泉州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就此案,具体细节还不是十分明朗,这名少年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做出上述举动,在人格上是否有缺失,是否受家庭社会影响等等一系列问题还要清楚具体情况才能分析。
该负责人称,青少年的德育教育问题,确实是一个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应该关注并重视的问题,“青少年处于青春期,在健全人格的教育、恋爱观、生理卫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作多方面的努力。”他介绍,由于历史原因,过去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育偏少,影响了一代人,现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非常重视这方面的教育,泉州就展开了几年的“生命教育”,提出让生命更精彩,包括人格、心理等方面的内容都包含在内,在新课改的课本中也融入了更多的生理卫生及健全人格及恋爱观的教育。他希望,随着“生命教育”的深入深化,泉州新世纪的孩子都能在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有了健全的人格,就会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