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青岛主题徽标征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7票  浏览1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2月20日 15:27
  关于开展“感动青岛”主题徽标征集活动的说明

    为配合做好“感动青岛”十佳人物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市文明办面向全社会开展有奖征集“感动青岛”主题徽标设计方案。

    一、设计主题

    “感动青岛”

    二、设计要求

    徽标的主题明确,特色突出,寓意深远,体现评选活动内涵。图形简洁、美观,线条清晰、明快,色彩鲜明,具有视觉冲击力。

    三、参

赛要求

    1、提供设计方案的彩色效果图至少1份,并注明标准比例及标准色。对设计方案、设计思路等要进行简要说明。

    2、设计者应当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提供设计者的联系方法、身份证号码。

    4、参与者请于2008年1月9日前将设计方案邮寄或直接送市文明办。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417室,邮编:266071,联系人:程明师,联系电话:85912816,传真:85912881,Email:qdwmb@163.com。

    四、评比和表彰

    1、市文明办将组织专家对参选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对入选方案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最终采用的徽标将用于“感动青岛”公益宣传活动。

    2、中标方案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特别声明

    1、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的法律权利。若设计方案或其使用的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方案的设计者承担。

    2、权利归属:本次活动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青岛市文明办所有。设计者领取的奖金仅为委托设计费,市文明办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为署名权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设计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4、设计者对其递交的设计方案自备底稿。所有参选方案不再另行退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青岛市文明办所有。

http://www.qingdaonews.com/gb/content/2007-12/17/content_77872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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