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两家地方报纸假新闻吹捧中国海军「军威」被罚
内地传媒报道负面消息随时被整顿,但歌功颂德也可惹祸!两家地方报纸早前为军方擦鞋,刊文绘影绘声称中国海军在印度洋护航时被外国潜艇跟踪,舰队与潜艇斗智斗勇,成功将对方逼出水面,但证实为假新闻。当局最近宣佈对两报各罚款3万元人民币,有关负责人被炒鱿或停职。
杜撰中国舰队逼外国潜艇浮面
今年1月18日、19日,四川《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分别刊登题为《深海围「鲨」》、《猎鲨行动》等文章,报道中国海军在索马里护航情况,指舰队在途中发现被外国潜艇跟踪,于是组成「铁桶阵」、拉鱼网、甚至出动反潜直升机,最终将潜艇逼出水面,落荒而去。
文章「大长军威国威」,且绘影绘声,情节细緻逼真,一度被广泛转载。
不料经查证后发现这篇《青岛早报》向《华西都市报》购买的报道,原来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杜撰的假新闻,事件在国内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要求主管单位对两报作处理。四川和山东两省新闻主管部门日前决定,对两报分别罚款3万元,刊登更正和致歉声明,并将相关负责人辞退或停职;撰稿人被禁止从事新闻採编工作。
内地消息指,有关报道虽未明指外军潜艇是那国,但明显暗示是南亚某大国,因而引起该国驻华武官关注。事件令中国军方不快,解放军总政治部就此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交涉,引发此次处罚事件。
相关报道:两家报纸刊登有关护航编队假新闻被查处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日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刊登有关我护航编队虚假新闻的《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等行政处罚。两报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辞退或停职等处理。
2009年1月18日、19日,《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刊登了题为《深海围“鲨”》、《猎鲨行动》(《“海口”猎“鲨”》)等有关我舰艇编队索马里护航情况的稿件。其中,《青岛早报》所登稿件系从《华西都市报》购买。以上稿件均为社会自由撰稿人个人杜撰。两报未遵守《关于加强军事新闻宣传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擅自刊登军事新闻,也未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对稿件严格把关,致使虚假报道见报,并经网络转载、改编后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对于以上虚假报道,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相关媒体和责任人做出处理。2009年2月20日,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华西都市报》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顿,并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青岛早报》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目前,《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分别刊发了更正致歉声明,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辞退、停职等处理。
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已将这起虚假新闻列入失实报道案例予以通报,并要求主管单位对《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加强监管。杜撰该虚假新闻的社会自由撰稿人将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杜撰中国舰队逼外国潜艇浮面
今年1月18日、19日,四川《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分别刊登题为《深海围「鲨」》、《猎鲨行动》等文章,报道中国海军在索马里护航情况,指舰队在途中发现被外国潜艇跟踪,于是组成「铁桶阵」、拉鱼网、甚至出动反潜直升机,最终将潜艇逼出水面,落荒而去。
文章「大长军威国威」,且绘影绘声,情节细緻逼真,一度被广泛转载。
不料经查证后发现这篇《青岛早报》向《华西都市报》购买的报道,原来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杜撰的假新闻,事件在国内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要求主管单位对两报作处理。四川和山东两省新闻主管部门日前决定,对两报分别罚款3万元,刊登更正和致歉声明,并将相关负责人辞退或停职;撰稿人被禁止从事新闻採编工作。
内地消息指,有关报道虽未明指外军潜艇是那国,但明显暗示是南亚某大国,因而引起该国驻华武官关注。事件令中国军方不快,解放军总政治部就此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交涉,引发此次处罚事件。
相关报道:两家报纸刊登有关护航编队假新闻被查处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日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刊登有关我护航编队虚假新闻的《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等行政处罚。两报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辞退或停职等处理。
2009年1月18日、19日,《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刊登了题为《深海围“鲨”》、《猎鲨行动》(《“海口”猎“鲨”》)等有关我舰艇编队索马里护航情况的稿件。其中,《青岛早报》所登稿件系从《华西都市报》购买。以上稿件均为社会自由撰稿人个人杜撰。两报未遵守《关于加强军事新闻宣传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擅自刊登军事新闻,也未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对稿件严格把关,致使虚假报道见报,并经网络转载、改编后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对于以上虚假报道,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相关媒体和责任人做出处理。2009年2月20日,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华西都市报》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顿,并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青岛早报》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目前,《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分别刊发了更正致歉声明,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辞退、停职等处理。
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已将这起虚假新闻列入失实报道案例予以通报,并要求主管单位对《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加强监管。杜撰该虚假新闻的社会自由撰稿人将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