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旅游形象宣传语、主标识征集启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免费中心
热度26票  浏览3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3月28日 09:51
吉利十万重奖为金刚两厢求名

西宁旅游形象宣传语、主标识征集启事


为全面落实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加大西宁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打造西宁旅游整体形象,突出西宁旅游特点和优势,提升西宁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西宁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旅游形象宣传语和主标识,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一、主办单位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西宁市旅游局 
二、支持媒体 
西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西宁电视台 
三、征集时间 
2008年 3月 27日——4月27日 
四、征集要求 
作品要能充分体现西宁旅游的特征、优势和内涵,具有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一)宣传语: 
主题深刻,琅琅上口,简练易记,适用于外语翻译;欢迎来稿附带准确的英文翻译。 
(二)主标识: 
1、识别性强,内涵丰富;具有国际化、时代感和超前性等特点,有利于大众理解和认可;要适宜三维动画制作、适宜电视表现、适宜进行VI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与制作; 
2、尺寸:10CM×10CM, 格式:JPG或BMP, 分辨率:200dpi以上,文件大小:小于等于2MB 
3、设计图请配以详细的创意文字说明。 
五、征集方式: 
(一)应征作品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xnslyj6150597@163.com 
(二)同时欢迎来信来稿: 
邮寄地址:西宁市黄河路9号西宁市旅游局市场宣传处 
联系人:高 琴 
联系电话:(0971)6150597 
邮政编码 : 810001 
(三)来稿请注明“西宁旅游形象宣传语应征作品”或“西宁旅游形象主标识应征作品”。 
六、应征须知: 
1、应征作品如以个人形式参与,请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如以集体形式参与,请注明:集体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应征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负责; 
3、西宁市旅游局对最终获选的旅游形象宣传语和主标识拥有所有权。
    七、评选办法:  
    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社会公众、专业团体、专家学者多方参与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出西宁旅游形象宣传语和主标识。 
八、奖励标准: 
宣传语和主标识各设优胜奖1名,奖金各10000元,入围奖各设2名,奖金各2000 元。 
九、其他事宜: 
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西宁市旅游局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http://www.qhly.gov.cn/_info/lydt/news_content_8593.htm 
搜索
顶:0 踩: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42 (12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33 (9次打分)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