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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联要调查深圳妓女游街事件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VOA   发布者:安华
热度293票  浏览72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6年12月07日 13:33
中国有关部门认为深圳警方将嫖客妓女游街示众的做法不当,指示深圳公安局进行调查。香港媒体报导,福田公安分局一些干警,可能受到处份。

*嫖客和妓女同时游街*

南华早报报导,中国的全国妇联星期五向公安部提出交涉和正式抗议,认为深圳警方将妓女游街示众的做法是对中国全体女性的污辱,侵犯了公民基本权益,要求进行调查。

11月29号,深圳福田区公安分局将包括11名香港人在内的100名嫖娼卖淫人员游街示众,引起海内外的普遍关注。

*警员可能受处份*

据报导, 公安部接到全国妇联的抗议之后,认为将嫖客、妓女当街示众的做法欠妥,已要求深圳警方反省,福田公安分局领导做书面检查,并要求深圳方面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南华早报》说,有7名深圳警方官员可能会受到纪律处份。

*王友金:妇联抗议值得肯定*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专家王友金教授认为,中国全国妇联的抗议以及公安部的态度值得肯定。他说,游街示众是文革时期常见的做法。中国改革开放后公布的刑法明确规定,禁止将死刑犯游街示众,因此这种随便将人示众的行为不仅不文明,而且属于非法,侵犯人权。

他说:“妇联提出这样的抗议以及上海的律师向人大提出公开信,我觉得都是一些很健康的声音。这些健康的声音,我觉得中央的领导人应该听一听,不只是听一听,而且应该采取坚决的行动,打击这种地方的不法行为。使得我国的法制能够统一地执行,使得今天胡锦涛所提出来的和谐社会,能够布满全国每个角落。”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的姚建国律师星期二就此事向中国全国人大发出公开信,认为深圳福田警方此举,违背了法律程序,属于法外施刑,不但污辱人格,也破坏了法制。他建议有关部门检讨现有嫖娼卖淫的处罚规定,认为这些规定可能已经过时。

*网民多数认为游街示众野蛮*

香港的中国法律专家王友金教授对此事的进一步处理表示信心不大。他认为,最后这件事的处理很可能不了了之,因为目前北京中央政府行事软弱,缺乏大刀阔斧的举措,往往明知一件事这是错误的,但总是认为这是自己内部的错误,甚至认为只是地方出现的个别事例,不至于到向全国进行披露,或者进行严厉惩罚的程度。他说,在全国范围内防止这种执法犯法的不文明行为,有赖于中央的决心。

 中国内地新浪网站日前也就此事进行了一项网上调查,结果显示,70%的受访者反对游街示众的野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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