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gaga前世今生 “雷帝”荒唐20年终修正果
从默默无闻到一夜成名,有人评价,Ladygaga只是造星工业流水线上的一个经典案例。她也从不否认幕后操盘手的强大助动力。她直言:“我成功的窍门只是把以前没有摆在一起的东西搭配在一起。”这种清醒和自信注定,她要比那些只会傻笑的迪士尼甜心和只会搔首弄姿的性感歌后要高明许多。而这种清醒和自信似乎与生俱来,在过去的23年,在成为Ladygaga之前,她一直在坚持做一件事——坚持做自己。
1986年,Ladygaga出生于纽约上东区的富商家庭,父母都是意大利人。在成为gaga之前,她有一个很lady的本名——史蒂芬妮乔安娜吉玛诺塔。父母希望将女儿培养成一名真正的淑女,史蒂芬妮因而从小就就读于只招收贵族富豪的天主教学校,接受正统的贵族教育。她的同学里有大名鼎鼎的帕里斯希尔顿和凯洛林肯尼迪。事实证明,贵族教育和成为淑女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输入Ladygaga这个词条,搜索结果很容易显示史蒂芬妮极具音乐天赋的一面,“4岁的时候就靠自己的耳朵学会了钢琴;13岁用钢琴写下第一首抒情曲;14岁在纽约著名的夜店里飙场。”在公开场合,ladygaga数次自豪地提及,是自己小时候首先爬上了祖母的钢琴玩耍,而不是被迫接受钢琴教育的。而她独爱的嬉戏方式竟然是跟着滚石乐队和甲壳虫的音乐,在爸爸的怀抱里踏着节拍转圈。
谁也无法料到,这位从小接受传统教育的富家小姐在20年后,会以五雷轰顶的姿态横扫整个娱乐圈。其实,她自小就展露出怪诞而充满表现欲的一面。每天晚上,小史蒂芬妮都把自己锁在洗手间里,一手拿着电影明星的照片,一边通过化妆模仿她们。当母亲下班回家,她便兴高采烈地说:“妈妈,我是玛丽莲梦露!”而母亲总会鼓励道:“你看上去很棒。”
当她14岁时宣布要去夜店唱歌时,母亲表现出了极大的支持。到了夜店,母亲对经理说,“听着,我知道,来这里她太小,而我也太老,但她真的很有天分,能写歌,也能唱歌。她能在这里表演吗?”就此,史蒂芬妮开始了一段极度分裂的生活——白天在曼哈顿的私立学校里接受循规蹈矩的说教;晚上则在酒吧里大肆展现自己的音乐才华。
“在学校时,我感觉自己是个怪人,不怎么合群。别的女生都是金发,唯有我的头发是黑色的。我有些阴郁,沉迷戏剧和音乐。我从来都没有融入她们。”gaga回忆道,自己从来都是特立独行的。只有一件事随了大流,成名后,她坚持把头发染成了金色。也许是为了弥补少女时期的缺憾。
而到了夜晚,斯蒂芬妮就恢复了自己的gaga范儿。有一次在一家酒吧表演时,她坐到钢琴前,却发现有一群男孩高声说话。不习惯被冷落的她直接将衣服脱光,只穿了件内衣才开始表演。她的目的达到了,全场鸦雀无声,而她成为了唯一的焦点。
17岁时候,史蒂芬妮以超优的成绩跳级进入纽约大学音乐学系。这是全美最负盛名的音乐殿堂,每年只发放20个名额。她的专业方向是古典音乐,学习的作曲风格着重于“艺术、宗教和政治”等庄重的题材。
一举成名后,美国的电视台曾曝光了不少她在大学期间参加比赛的片段。那时的史蒂芬妮端坐在钢琴前,素颜、穿着清纯、虽然肢体摆动幅度很大,但整个气质仍透着一股“学院风”。
好景不长,父母对女儿“成为音乐家”的期望不久后就落空了。玩腻了“古典风”的她一年后就申请退学了,便只身前往纽约东部,做起全职酒吧歌手。这时,她酗酒、嗑药都以找寻灵感为借口。也正是从这时起,她开始大胆尝试新形象——蝴蝶结发型和外衣内穿都是这个时期的产物。
为布兰妮捉刀她心甘情愿
史蒂芬妮尝试着把自己打扮成一枚扎着蝴蝶结的圣诞礼物和好友泰然自若地喝茶;也可以在酒吧内一件件脱掉自己的衣服,点燃一罐发胶,伴随着从天花板下降的七彩霓虹灯,及《发条橘子》的电影配乐,搔首弄姿地点唱自己的酒吧成名曲《Beautiful DirtyRich》。一向宽容的父母终于看不下去了,父亲切断了她的财政来源,以此威胁她,“如果一年内闯不出什么名堂,就马上回学校念书去。”
一方面,她举重若轻地解释,“爸爸其实根本不理解我,我这样做都是为了我祖母。她老人家年纪大,眼睛不好,只有穿成这样她才能认出我!”这种自嘲式的辩解非常具有gaga特色。
另一方面,为了糊口,除了夜店驻场之外,史蒂芬妮还参加了许多荒唐的比赛。比如2006年时,电视台曾举办了一项“14分钟内吃被垃圾污染的食物”的比赛,获胜者可以获得100美元。走投无路的史蒂芬妮也报名了。大吃垃圾的她可惜并没赢得比赛。震怒之下,她爆出粗口,吓得在场服务员退避三舍。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早早辍学了,但她对纽约大学一直抱有很深的感情。当当红美剧《绯闻女孩》第三季邀约她返校客串一个角色时,她一口答应了下来。剧中,她穿上了一条长达30英尺的礼服裙,在纽约大学的秘密排练厅,秀出了一段技惊四座的表演。回到那段沉沦的时光。史蒂芬妮偶然结识了音乐制作人RobFusari,后者敏锐地在她身上发现了皇后乐队主唱的影子,并借用乐队经典歌曲“RadioGaGa”的谐音为其取下了一个极其响亮又戏剧性的艺名——Ladygaga。
靠着这位大制作人的推介,20岁时,gaga就被环球唱片签下,并得到了嘻哈天王阿肯的赏识,在幕后为小甜甜布兰妮、菲姬在内的许多著名歌手写歌。
对当时的gaga而言,帮大明星写歌已经很满足了。谈到与布兰妮的合作,她曾难得低调地说道:“布兰妮是个很棒的女生,能为她写歌是我的荣幸,她才不需要我那些肤浅无用的歌唱技巧,她是流行女王,我从她那学到了很多东西。我过去可是一个在纽约时代广场为她尖叫的小粉丝,现在我居然和她合作了!她可是我小时候的榜样,我爱死她了!"
对于gaga来说,与布兰妮的合作的确是一条捷径。她为布兰妮新专辑写的两首歌,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也让自己的名气暴增。在阿肯的亲自督战和包装下,2008年,她发行了自己的首张专辑《TheFame》。Ladygaga这个名字终于从幕后走向台前,成为新的流行指标。
音乐天才险些成为“真正的淑女”
1986年,Ladygaga出生于纽约上东区的富商家庭,父母都是意大利人。在成为gaga之前,她有一个很lady的本名——史蒂芬妮乔安娜吉玛诺塔。父母希望将女儿培养成一名真正的淑女,史蒂芬妮因而从小就就读于只招收贵族富豪的天主教学校,接受正统的贵族教育。她的同学里有大名鼎鼎的帕里斯希尔顿和凯洛林肯尼迪。事实证明,贵族教育和成为淑女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输入Ladygaga这个词条,搜索结果很容易显示史蒂芬妮极具音乐天赋的一面,“4岁的时候就靠自己的耳朵学会了钢琴;13岁用钢琴写下第一首抒情曲;14岁在纽约著名的夜店里飙场。”在公开场合,ladygaga数次自豪地提及,是自己小时候首先爬上了祖母的钢琴玩耍,而不是被迫接受钢琴教育的。而她独爱的嬉戏方式竟然是跟着滚石乐队和甲壳虫的音乐,在爸爸的怀抱里踏着节拍转圈。
谁也无法料到,这位从小接受传统教育的富家小姐在20年后,会以五雷轰顶的姿态横扫整个娱乐圈。其实,她自小就展露出怪诞而充满表现欲的一面。每天晚上,小史蒂芬妮都把自己锁在洗手间里,一手拿着电影明星的照片,一边通过化妆模仿她们。当母亲下班回家,她便兴高采烈地说:“妈妈,我是玛丽莲梦露!”而母亲总会鼓励道:“你看上去很棒。”
当她14岁时宣布要去夜店唱歌时,母亲表现出了极大的支持。到了夜店,母亲对经理说,“听着,我知道,来这里她太小,而我也太老,但她真的很有天分,能写歌,也能唱歌。她能在这里表演吗?”就此,史蒂芬妮开始了一段极度分裂的生活——白天在曼哈顿的私立学校里接受循规蹈矩的说教;晚上则在酒吧里大肆展现自己的音乐才华。
“在学校时,我感觉自己是个怪人,不怎么合群。别的女生都是金发,唯有我的头发是黑色的。我有些阴郁,沉迷戏剧和音乐。我从来都没有融入她们。”gaga回忆道,自己从来都是特立独行的。只有一件事随了大流,成名后,她坚持把头发染成了金色。也许是为了弥补少女时期的缺憾。
而到了夜晚,斯蒂芬妮就恢复了自己的gaga范儿。有一次在一家酒吧表演时,她坐到钢琴前,却发现有一群男孩高声说话。不习惯被冷落的她直接将衣服脱光,只穿了件内衣才开始表演。她的目的达到了,全场鸦雀无声,而她成为了唯一的焦点。
17岁时候,史蒂芬妮以超优的成绩跳级进入纽约大学音乐学系。这是全美最负盛名的音乐殿堂,每年只发放20个名额。她的专业方向是古典音乐,学习的作曲风格着重于“艺术、宗教和政治”等庄重的题材。
一举成名后,美国的电视台曾曝光了不少她在大学期间参加比赛的片段。那时的史蒂芬妮端坐在钢琴前,素颜、穿着清纯、虽然肢体摆动幅度很大,但整个气质仍透着一股“学院风”。
好景不长,父母对女儿“成为音乐家”的期望不久后就落空了。玩腻了“古典风”的她一年后就申请退学了,便只身前往纽约东部,做起全职酒吧歌手。这时,她酗酒、嗑药都以找寻灵感为借口。也正是从这时起,她开始大胆尝试新形象——蝴蝶结发型和外衣内穿都是这个时期的产物。
为布兰妮捉刀她心甘情愿
史蒂芬妮尝试着把自己打扮成一枚扎着蝴蝶结的圣诞礼物和好友泰然自若地喝茶;也可以在酒吧内一件件脱掉自己的衣服,点燃一罐发胶,伴随着从天花板下降的七彩霓虹灯,及《发条橘子》的电影配乐,搔首弄姿地点唱自己的酒吧成名曲《Beautiful DirtyRich》。一向宽容的父母终于看不下去了,父亲切断了她的财政来源,以此威胁她,“如果一年内闯不出什么名堂,就马上回学校念书去。”
一方面,她举重若轻地解释,“爸爸其实根本不理解我,我这样做都是为了我祖母。她老人家年纪大,眼睛不好,只有穿成这样她才能认出我!”这种自嘲式的辩解非常具有gaga特色。
另一方面,为了糊口,除了夜店驻场之外,史蒂芬妮还参加了许多荒唐的比赛。比如2006年时,电视台曾举办了一项“14分钟内吃被垃圾污染的食物”的比赛,获胜者可以获得100美元。走投无路的史蒂芬妮也报名了。大吃垃圾的她可惜并没赢得比赛。震怒之下,她爆出粗口,吓得在场服务员退避三舍。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早早辍学了,但她对纽约大学一直抱有很深的感情。当当红美剧《绯闻女孩》第三季邀约她返校客串一个角色时,她一口答应了下来。剧中,她穿上了一条长达30英尺的礼服裙,在纽约大学的秘密排练厅,秀出了一段技惊四座的表演。回到那段沉沦的时光。史蒂芬妮偶然结识了音乐制作人RobFusari,后者敏锐地在她身上发现了皇后乐队主唱的影子,并借用乐队经典歌曲“RadioGaGa”的谐音为其取下了一个极其响亮又戏剧性的艺名——Ladygaga。
靠着这位大制作人的推介,20岁时,gaga就被环球唱片签下,并得到了嘻哈天王阿肯的赏识,在幕后为小甜甜布兰妮、菲姬在内的许多著名歌手写歌。
对当时的gaga而言,帮大明星写歌已经很满足了。谈到与布兰妮的合作,她曾难得低调地说道:“布兰妮是个很棒的女生,能为她写歌是我的荣幸,她才不需要我那些肤浅无用的歌唱技巧,她是流行女王,我从她那学到了很多东西。我过去可是一个在纽约时代广场为她尖叫的小粉丝,现在我居然和她合作了!她可是我小时候的榜样,我爱死她了!"
对于gaga来说,与布兰妮的合作的确是一条捷径。她为布兰妮新专辑写的两首歌,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也让自己的名气暴增。在阿肯的亲自督战和包装下,2008年,她发行了自己的首张专辑《TheFame》。Ladygaga这个名字终于从幕后走向台前,成为新的流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