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 大云生态旅游暨花乡艺术节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2009中国 大云生态旅游暨花乡艺术节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交界处,地处长三角的核心位置,是浙江省接轨上海的第一镇,区位交通十分便利,沪杭高速公路、省一级公路和杭州湾跨海大桥连接线穿越全镇,正在建设的沪杭高速铁路和将要建设的沪杭磁悬浮列车也将贯穿大云;大云境内一马平川,四季分明,雨水丰沛,具有江南水乡的独特风韵;大云古称蓉溪,因北宋乾德二年建造大云寺而得名,民间有“先有大云寺,后有灵隐寺”的说法;大云地灵人杰,明代著名画家姚绶创作的《秋江渔隐图》等多幅画作目前被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等处;大云自然环境优美,是浙江省嘉善县第一家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是全国闻名的“中国鲜切花之乡”,“十里水乡”自然风景区充满原生态的乡野风貌,是江南水乡的典型代表。大云还是在长三江平原首度发现“温泉”的地区,水温超过40度,富含锶、锂、碘等有益人体健康的微量元素。
为全面展示大云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旅游景区,提升品牌形象,准确反映大云旅游和“花乡”的内涵和精髓,更好地提高大云对外的知名度,推进大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大云党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及“主题宣传口号”。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形象标识
1、’2009中国·大云生态旅游暨花乡艺术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大云生态旅游及“花乡”独有的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能够适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及大型节庆的标识等。
2、应征稿件均须附彩色图样(电脑样稿和手工稿均可,统一为A4规格),并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二、主题宣传口号
1、大云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要科学、准确、有效。一是要准确反映大云旅游和“花乡”形象定位,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二是能够被广泛认同和接受,不能产生根本性的歧义;三是要有新意,充分体现大云旅游和“花乡”的鲜明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不可简单比附、套用;四是主题深刻、创意新颖、易记上口,不能晦涩、深奥;五是文字表述要精炼,富有美好的想象、联想,注意用词、提法的格调、寓意,绝不能庸俗、粗俗、媚俗。
2、应征者须提供翔实的主题宣传口号的创意说明。
三、应征须知
1、征集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2、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3、应征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云镇党委、政府。对于被选中的方案,大云镇党委、政府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之权利。
四、奖励办法
大云镇党委、政府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应征作品进行筛选、评定,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形象标识
设置一等奖2000元(1个),二等奖1200元(1个),三等奖1000元(1个)。
2、主题宣传口号
设置一等奖1500元(1个),二等奖800元(2个),三等奖500元(3个)
五、投稿方式
1、手工稿请寄: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邮编:314113,联系人:冯雷,电话:0573-84666124
2、网络投稿::登陆嘉善热线(http://www.oljs.cn)点击征集专题网页进行网络投稿。
’2009中国·大云生态旅游暨花乡艺术节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网络投稿
http://zt.oljs.cn/2009dysc/2009dy.htm
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交界处,地处长三角的核心位置,是浙江省接轨上海的第一镇,区位交通十分便利,沪杭高速公路、省一级公路和杭州湾跨海大桥连接线穿越全镇,正在建设的沪杭高速铁路和将要建设的沪杭磁悬浮列车也将贯穿大云;大云境内一马平川,四季分明,雨水丰沛,具有江南水乡的独特风韵;大云古称蓉溪,因北宋乾德二年建造大云寺而得名,民间有“先有大云寺,后有灵隐寺”的说法;大云地灵人杰,明代著名画家姚绶创作的《秋江渔隐图》等多幅画作目前被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等处;大云自然环境优美,是浙江省嘉善县第一家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是全国闻名的“中国鲜切花之乡”,“十里水乡”自然风景区充满原生态的乡野风貌,是江南水乡的典型代表。大云还是在长三江平原首度发现“温泉”的地区,水温超过40度,富含锶、锂、碘等有益人体健康的微量元素。
为全面展示大云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旅游景区,提升品牌形象,准确反映大云旅游和“花乡”的内涵和精髓,更好地提高大云对外的知名度,推进大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大云党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及“主题宣传口号”。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形象标识
1、’2009中国·大云生态旅游暨花乡艺术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大云生态旅游及“花乡”独有的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能够适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及大型节庆的标识等。
2、应征稿件均须附彩色图样(电脑样稿和手工稿均可,统一为A4规格),并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二、主题宣传口号
1、大云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要科学、准确、有效。一是要准确反映大云旅游和“花乡”形象定位,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二是能够被广泛认同和接受,不能产生根本性的歧义;三是要有新意,充分体现大云旅游和“花乡”的鲜明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不可简单比附、套用;四是主题深刻、创意新颖、易记上口,不能晦涩、深奥;五是文字表述要精炼,富有美好的想象、联想,注意用词、提法的格调、寓意,绝不能庸俗、粗俗、媚俗。
2、应征者须提供翔实的主题宣传口号的创意说明。
三、应征须知
1、征集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2、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3、应征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云镇党委、政府。对于被选中的方案,大云镇党委、政府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之权利。
四、奖励办法
大云镇党委、政府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应征作品进行筛选、评定,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形象标识
设置一等奖2000元(1个),二等奖1200元(1个),三等奖1000元(1个)。
2、主题宣传口号
设置一等奖1500元(1个),二等奖800元(2个),三等奖500元(3个)
五、投稿方式
1、手工稿请寄: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邮编:314113,联系人:冯雷,电话:0573-84666124
2、网络投稿::登陆嘉善热线(http://www.oljs.cn)点击征集专题网页进行网络投稿。
’2009中国·大云生态旅游暨花乡艺术节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网络投稿
http://zt.oljs.cn/2009dysc/2009dy.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