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 资讯 >> 生活世态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情侣开房被警方传唤 女方次日派出所外死亡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网络转载   发布者:综合编辑
热度164票  浏览3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4月15日 19:22
  核心提示:37岁的女子石昌琼与恋人开房后被警方认为卖淫,带到派出所后第二天离奇死亡。派出所坚持该女子是高空坠落而亡,最多赔7万,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官认为派出所违法,将择日宣判。

  重庆时报4月15日报道   “我们愿意接受调解,但最多只能给7万……”前日,在开县人民法院法庭上,开县公安局代理人表示。但死者的父亲石光荣表示,至少要20万,否则就不能调解。此前,他女儿石昌琼被开县温泉派出所违法传唤留置后,第二天在派出所附近的巷道里,她被发现已生命垂危。

  与恋人开房被疑为卖淫

  2008年的1月8日。37岁的石昌琼与恋人张小全(音)在开县温泉镇东方红旅馆开房。温泉派出所指导员唐武琼接到报警,称两人有卖淫嫖娼嫌疑,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后经过证实,将两人先后放走。

  石当晚失踪,第二天在派出所附近发现其躺在地上身受重伤,后不治身亡。开县法院随后判决派出所传唤留置行为系违法行为。

  死者究竟是如何死的?

  原告律师提出,石光荣的养老费、死者的医疗费用等等多项,加起来应该是49万余元,他们据此向开县警方索赔。

  原告律师认为,温泉派出所的行为属违法,而且死者之死亡与开县公安局有直接关系,因为开县警方没有证据表明究竟是何时释放的石昌琼,他们认为石是在警方盘问时发生事故的。

  但开县警方认为,在此前的法医鉴定中,已经证实了死者是因为高处坠落导致死亡的。

  公安局愿给7万 家属不干

  死者前夫因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所以也坐上了原告席。法官询问其是否有索赔主张,他在扫了一眼律师的眼睛后表示没有。

  双方均同意调解,但在赔偿数额上没有达成一致。家属方表示,可以适当减少索赔数额,但至少要20万。开县警方则认为,死者并不是派出所致死的,但从道义上会给付一定钱,但最多只能给7万,这比最初警方愿意支付的6万,已经多了1万。

  但家属并不同意开县警方的意见,表示开县警方没有诚意。法官随后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TAG: 情侣 重庆
搜索
顶:17 踩:1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22 (45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27 (48次打分)
【已经有44人表态】
9票
感动
6票
震惊
5票
1票
路过
8票
高兴
1票
同情
2票
难过
5票
无聊
6票
愤怒
1票
搞笑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