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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派发与妻子性爱照片的传单“寻妙龄妻”(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网络转载   发布者:社会编辑
热度237票  浏览10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10月26日 16:55
  妻子欲离婚而离家,丈夫派发印有两人性爱照片和情感纠葛文字的传单“寻妻”。10月18日,发生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利村的这一举动引起人们议论纷纷。

  发布寻妻传单的是湖北蕲春籍男子岳某,传单上有女方的个人信息,以及夫妻二人的性爱照片。岳某称妻子在婚前骗取他的钱财,婚后又曾对他不忠。他怀疑妻子重婚,以最高万元奖励悬赏线索。

  岳某今年40岁,妻子小林21岁,是他的老乡。岳某说,2004年,小林到他与前妻经营的婚纱摄影楼打工,两人因此结识。2007年,他离婚后与小林结婚,并给了小林5万元。
丈夫派发印有两人性爱照片和情感纠葛文字的传单“寻妻”。

  今年7月8日,岳某在上海出差,通过电话得知小林与一青年男子离开了家,回来后从邻居口中得知,该男子曾在家与小林同房住了一晚。7月26日,他从老家中山找到妻女一起回到南京,小林承认与该男子被迫发生性行为,于是到南京赛虹桥派出所报案。8月该男子被抓,却说他是小林的表弟,得知表弟要被判刑,小林又翻供告诉警方不是强奸不追究。8月20日,她带着女儿到中山找她的父母。由于她不肯跟自己回家,岳某才想到用发传单这种方式。

  小林及其家人在10月18日傍晚看到了传单,小林的父亲十分气愤,“这是诽谤,我要告他。”他们一家收集了部分传单,并于当晚报警。

  小林说,虽然她与岳某在去年底领取了结婚证,但她很无奈,因为未婚先育,女儿快两岁了,户口问题至今仍没解决,和岳某在一起完全没有人身自由,不让她外出工作、与朋友正常来往,对钱也是斤斤计较,除了买菜她身上没有多余的钱,买菜钱怎么花的还需向他汇报,岳某更像她的老板而不是老公。

  针对此事,有律师认为,岳某涉嫌侵犯隐私,可能涉嫌侮辱或诽谤;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律。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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