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爆炸伤人眼 男生状告雪花啤酒索赔1.7万
一个啤酒瓶在打开之前爆炸,崩溅的碎玻璃划伤了一名18岁男生眼部。他随后将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7万元。昨日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事情发生在去年7月21日晚,小夏说,当时他在家中给客人从展示柜中拿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四溅,划伤了其左眼。经医院治疗,缝合了12针。家人随后发现爆炸的啤酒瓶是1998年生产的,他们认为啤酒厂有使用废旧啤酒瓶之嫌。
小夏要求啤酒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家属误工费、误课补习费、精神抚慰金及今后所需的整形费。
小夏的母亲说,儿子学的是旅游专业,伤疤对他的工作影响较大,面试时不得不佩戴眼镜。昨日提出的索赔项目中包括配镜费。
昨日在法庭上,雪花啤酒公司承认啤酒瓶爆炸伤人的事实,并表示可以接受医疗费和就医交通费的赔偿要求,但认为其他的索赔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法院对此予以驳回。
啤酒公司同时认为,小夏对赔偿期望过高,目前国家对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雪花啤酒厂使用的绝对不是废旧的啤酒瓶,啤酒瓶发生爆炸很可能是由于运输、储运或者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
法院昨日未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