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刚成年女
学生偕未成年
男生在山坡发生关系,无视路人叫阻,直至警员到场才急忙穿回衣服。二人4日承认一项有违公德罪,获准保释候判。
女被告黄凯婷(18岁)和15岁丁姓男被告承认于去年11月10日,于黄大仙上村普善楼对面山坡发生关系。两被告于当日傍晚7时在山坡“打野战”,一名男路人目击事件,大声叫停,两被告若无其事继续交欢,男途人遂报警。当两被告看见两名警员奉召到场,急急穿回内衣裤。二人在警诫下承认犯案。
裁判官批准两被告保释外出,女被告将等候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本年1月18日判刑。由于男被告未成年,其案件将于1月13日移至九龙城裁判法院儿童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