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加拿大法庭实录:她们都是自愿的(图/视频)
核心提示:陈冠希在庭上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享受私隐生活的人,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没有被迫成分。他在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四名女艺人身份,分别为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颜颖思。
据“环球华报”报道,经过检控官及辩方律师6小时的提问,“艳照门”案主角陈冠希在温哥华的作证周一(2月23日 温哥华当地时间 下同)已经全部结束。明天(24日),陈冠希还会再次到卑诗最高法院,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作为4月6日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视频说明:陈冠希在保镖的保护下进入法院,没有向等候多时的传媒记者们发言。陈冠希在法庭上指出,不雅照摄于2001年到2006年,存放相片的三台电脑都设有密码,密码只有他自己知道。
轰动一时的香港“艳照门”男主角陈冠希23日首次在温哥华出庭作证,接受来自香港裁判官的调查取证。图为陈冠希抵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 中新社发 吕振亚 摄
怕被暗杀移师温哥华作证
由于陈冠希担心回香港作证会被暗杀,要求在温哥华进行取证。主审该案的香港法官、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也专程从香港前来参与听证。
据卑诗省法院传媒联络人表示,取证会原计划为3至5天,从23日上午10时开始。
法院正门步入遭传媒围堵
周一上午10时,陈冠希乘坐一辆红色面包车准时到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卑诗省最高法院出庭。他在数名彪形大汉的保护下,穿过在法庭门口守候多时的传媒进入法院内,尽管来自香港和当地的媒体抓住时机不断发问,但陈冠希始终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据悉,陈冠希本可以利用秘密通道进入法庭,但在其公司的安排下,他选择了从卑诗高院正门步入法庭。也令守候他多日的香港及当地记者可以拍到他到庭作证的镜头。而上周六便到温哥华的香港媒体曾抱怨说,一直未能捕抓到陈冠希的行踪,难以交差。
黑色打扮一直目无表情
陈冠希的取证会在卑诗最高法院第53号法庭举行,上午10时20分正式开庭,全程以英文进行。陈冠希出庭时,身穿黑色西装,浅灰色衬衫,戴黑色领带,一直目无表情。上午的取证会到中午12时10分左右休庭,下午2时重开,至3时半左右结束。
取证会由卑诗省法官阿黛尔(Elaine Adair)和香港法官唐文主持,并排坐在主审法官席上。但整个过程是采用香港的法律进行。
上午,由检控官、香港特区政府高级律师谢家树向陈冠希首先提问。谢家树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几件主要证物,包括:一台陈冠希曾经使用的苹果牌手提电脑;三本由2001到2006年所拍摄女星照片相册的复印件。
下午,则由该案的辩方律师Kelvin Lai向陈冠希发问。
控辩双方主要是围绕陈冠希的电脑使用及维修,照片的拍摄时间、贮存方式、女主角身份等展开提问。
陈冠希拒就亲密关系作证
上午休庭前,陈冠希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他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她们已经够惨的了,如果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来说是不道德的,而我觉得这些与案件并不相关。”陈冠希在庭上表示。
“我是否有这样的权力?”陈冠希问法官。
卑诗省法官阿黛尔告诉他,他需要回答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一个问题。
“如果我拒绝呢?”陈冠希又说。
阿黛尔表示,检控官及辩方律师也未必会问及这类问题。
幸好,在整天的取证中,控辩双方都没有问及陈冠希与照片中女主角的亲密关系。
强调自己很享受私隐生活
陈冠希在庭上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享受私隐生活的人,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的,没有被迫成分,完全是私人的生活。他承认在1300多张照片当中,有40多张照片是女友所拍,通过光碟存入他的电脑中。
他说,除了在当场给照片中的女友观看外,从来没有将这些照片示人,也没有向任何透露过自己拍有这些照片。他说,如何有第三者知道,这些从2001年便开始拍摄的照片不可能到2008年才被广泛流传。
指电脑维修导致照片被盗
陈冠希在庭上表示,他曾使用过三部手提电脑及一台台式电脑,其中一台17吋手提电脑在多年遗失,当中曾存有三分之一的女星相片,但陈冠希表示自己已经删除了这些照片。
另外,陈冠希称,其中一台15吋手提电脑及台式电脑曾拿到香港中环一家电脑公司进行改装和维修,期间无人监视修理过程,而台式电脑更曾留电脑公司1至2天,他不排除有人乘机偷取电脑里的档案。
确认四位相中女艺人身份
在下午辩方律师的提问中,陈冠希否认除了自己的电脑外,这些女星艳照还被存到其他地方的说法。
陈冠希在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女艺人的身份。分别为Cecelia Chung, Gillian Chung, Bobo Chan 和 Rachel Ngan(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颜颖思)。
或无需香港支付法庭租金
据悉,这次听证,是由香港当局已安排法官、检控官到温哥华,并租用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庭进行。不过,据辩方律师透露,由于卑诗与香港有打击犯罪司法合作的协议,此次取证卑诗省最高法院并没有收取租金。
有“粉丝”到场声援陈冠希
上午9时许,在卑诗省最高法院门前,出现一位自称是陈冠希“粉丝”的余姓男子,他手持陈冠希的巨型画像海报,声援陈冠希。他认为,陈冠希无论演戏或唱歌都有不俗的表演,自己十分喜欢。至于“艳照门”事件,纯属陈冠希个人的私生活,外人不应该加以指责。
取证基本结束明天将签字
据悉,本次取证原计划要费时3至5天,不过,因为控辩双方没有更多问题,所有取证已基本结束。明天(24日),陈冠希将会再次到法庭,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然后送往香港,作为4月6日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据悉,陈冠希可能明天在庭上进行一番自我陈述。
加拿大主流传媒关注案件
而此次取证,除了吸引香港的媒体前来温哥华采访外,加拿大的英文主流媒体也到场采访,加拿大通讯社、加拿大国家广播公司(CBC)、加拿大电视台(CTV)、多伦多星报等媒体也有到场。
30多位记者在采访中曾经发生碰撞,有摄影师被推倒地受伤。
去年2月,24岁的前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就是 “艳照门”的“源头”,怀疑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落案起诉他“不诚实取用电脑”。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随后案件因影响重大,本打算押后到同年10月再审,控方要求传唤12名证人,陈冠希被要求回港,但陈冠希一直不肯,官司于是延宕至今。
据“环球华报”报道,经过检控官及辩方律师6小时的提问,“艳照门”案主角陈冠希在温哥华的作证周一(2月23日 温哥华当地时间 下同)已经全部结束。明天(24日),陈冠希还会再次到卑诗最高法院,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作为4月6日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视频说明:陈冠希在保镖的保护下进入法院,没有向等候多时的传媒记者们发言。陈冠希在法庭上指出,不雅照摄于2001年到2006年,存放相片的三台电脑都设有密码,密码只有他自己知道。
轰动一时的香港“艳照门”男主角陈冠希23日首次在温哥华出庭作证,接受来自香港裁判官的调查取证。图为陈冠希抵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 中新社发 吕振亚 摄
怕被暗杀移师温哥华作证
由于陈冠希担心回香港作证会被暗杀,要求在温哥华进行取证。主审该案的香港法官、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也专程从香港前来参与听证。
据卑诗省法院传媒联络人表示,取证会原计划为3至5天,从23日上午10时开始。
法院正门步入遭传媒围堵
周一上午10时,陈冠希乘坐一辆红色面包车准时到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卑诗省最高法院出庭。他在数名彪形大汉的保护下,穿过在法庭门口守候多时的传媒进入法院内,尽管来自香港和当地的媒体抓住时机不断发问,但陈冠希始终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据悉,陈冠希本可以利用秘密通道进入法庭,但在其公司的安排下,他选择了从卑诗高院正门步入法庭。也令守候他多日的香港及当地记者可以拍到他到庭作证的镜头。而上周六便到温哥华的香港媒体曾抱怨说,一直未能捕抓到陈冠希的行踪,难以交差。
黑色打扮一直目无表情
陈冠希的取证会在卑诗最高法院第53号法庭举行,上午10时20分正式开庭,全程以英文进行。陈冠希出庭时,身穿黑色西装,浅灰色衬衫,戴黑色领带,一直目无表情。上午的取证会到中午12时10分左右休庭,下午2时重开,至3时半左右结束。
取证会由卑诗省法官阿黛尔(Elaine Adair)和香港法官唐文主持,并排坐在主审法官席上。但整个过程是采用香港的法律进行。
上午,由检控官、香港特区政府高级律师谢家树向陈冠希首先提问。谢家树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几件主要证物,包括:一台陈冠希曾经使用的苹果牌手提电脑;三本由2001到2006年所拍摄女星照片相册的复印件。
下午,则由该案的辩方律师Kelvin Lai向陈冠希发问。
控辩双方主要是围绕陈冠希的电脑使用及维修,照片的拍摄时间、贮存方式、女主角身份等展开提问。
陈冠希拒就亲密关系作证
上午休庭前,陈冠希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他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她们已经够惨的了,如果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来说是不道德的,而我觉得这些与案件并不相关。”陈冠希在庭上表示。
“我是否有这样的权力?”陈冠希问法官。
卑诗省法官阿黛尔告诉他,他需要回答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一个问题。
“如果我拒绝呢?”陈冠希又说。
阿黛尔表示,检控官及辩方律师也未必会问及这类问题。
幸好,在整天的取证中,控辩双方都没有问及陈冠希与照片中女主角的亲密关系。
强调自己很享受私隐生活
陈冠希在庭上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享受私隐生活的人,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的,没有被迫成分,完全是私人的生活。他承认在1300多张照片当中,有40多张照片是女友所拍,通过光碟存入他的电脑中。
他说,除了在当场给照片中的女友观看外,从来没有将这些照片示人,也没有向任何透露过自己拍有这些照片。他说,如何有第三者知道,这些从2001年便开始拍摄的照片不可能到2008年才被广泛流传。
指电脑维修导致照片被盗
陈冠希在庭上表示,他曾使用过三部手提电脑及一台台式电脑,其中一台17吋手提电脑在多年遗失,当中曾存有三分之一的女星相片,但陈冠希表示自己已经删除了这些照片。
另外,陈冠希称,其中一台15吋手提电脑及台式电脑曾拿到香港中环一家电脑公司进行改装和维修,期间无人监视修理过程,而台式电脑更曾留电脑公司1至2天,他不排除有人乘机偷取电脑里的档案。
确认四位相中女艺人身份
在下午辩方律师的提问中,陈冠希否认除了自己的电脑外,这些女星艳照还被存到其他地方的说法。
陈冠希在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女艺人的身份。分别为Cecelia Chung, Gillian Chung, Bobo Chan 和 Rachel Ngan(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颜颖思)。
或无需香港支付法庭租金
据悉,这次听证,是由香港当局已安排法官、检控官到温哥华,并租用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庭进行。不过,据辩方律师透露,由于卑诗与香港有打击犯罪司法合作的协议,此次取证卑诗省最高法院并没有收取租金。
有“粉丝”到场声援陈冠希
上午9时许,在卑诗省最高法院门前,出现一位自称是陈冠希“粉丝”的余姓男子,他手持陈冠希的巨型画像海报,声援陈冠希。他认为,陈冠希无论演戏或唱歌都有不俗的表演,自己十分喜欢。至于“艳照门”事件,纯属陈冠希个人的私生活,外人不应该加以指责。
取证基本结束明天将签字
据悉,本次取证原计划要费时3至5天,不过,因为控辩双方没有更多问题,所有取证已基本结束。明天(24日),陈冠希将会再次到法庭,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然后送往香港,作为4月6日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据悉,陈冠希可能明天在庭上进行一番自我陈述。
加拿大主流传媒关注案件
而此次取证,除了吸引香港的媒体前来温哥华采访外,加拿大的英文主流媒体也到场采访,加拿大通讯社、加拿大国家广播公司(CBC)、加拿大电视台(CTV)、多伦多星报等媒体也有到场。
30多位记者在采访中曾经发生碰撞,有摄影师被推倒地受伤。
去年2月,24岁的前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就是 “艳照门”的“源头”,怀疑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落案起诉他“不诚实取用电脑”。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随后案件因影响重大,本打算押后到同年10月再审,控方要求传唤12名证人,陈冠希被要求回港,但陈冠希一直不肯,官司于是延宕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