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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身工”生存调查:在皮鞭和喝斥下不停劳动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人民网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34票  浏览6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4月10日 17:02

部分地区出现以拐带流浪汉为职业的网络

多年来,众多流浪者在大小城市中乞讨、谋生时,其特殊的存在方式和人员结构常常让城市居民感到不便,由此引发的安全、卫生和形象问题,或多或少让地方政府头痛。记者在百度网搜集到相关的新闻报道多达3万多字,而类似耒阳尸案的命案在全国范围内已发生多起。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类似于四川省曾令全那样专门以招募、拐带流浪汉为职业的网络。

中央电视台记者暗访发现的郑州市周景涣犯罪团伙,其中一年流转“出售”的流浪汉包身工多达千人。其租用3年的两层住房成了发包流浪人员的中转站。

周景涣承认,每送一个人给她,人贩子都可以从她这里拿到130元劳务提成。但她每送出一个可赚170元,一年收入在17万元以上。由此构成了一个庞大的“营销网络”。

在经她贩卖的流浪汉包身工中,智力有问题的占30%,他们不仅处境悲惨,甚至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

而人贩子周景涣的儿子竟然是郑州市的一名执业律师,该律师不仅知道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且替他母亲草拟了用来遮人耳目的劳务合同,在这些所谓的合同中,几乎所有条款都对用工方有利。

耒阳市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推测,目前,虽然在耒阳的这些流浪汉包身工已获解救,但这只暴露出这个强迫流浪汉用工网络的冰山一角。他认为,“这种事情的暴露具有一定偶然性,如果工厂办在山里,是很难被及时发现的”。

专家态度

人贩子就是在钻劳动监管漏洞  

如何维护流浪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政府还是民间,都在积极尝试。相关人士谏言,劳动部门应参与救助管理:对流浪者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可以予以短期的培训,再介绍工作。对为数不少的老年人、残疾人,有关部门应该为其落实相应的政策,如办理养老保险、送养老院或福利工厂等。

然而,令社会各界堪忧的是,目前在如何区分界定流浪人员的性质、用工的途径、推行的薪酬及救助管理方式等方面,仍然没有政策和法律层面的规定。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认为,按照现行的国家救助管理规定,对于流浪人员采取的必须是自愿救助的原则。“但如果流浪者不愿接受,又该如何操作?对于数以万计的流浪人员,该如何甄别和选择?”

他举例,山东省利津县皂二村的李俊民从1997年起先后把近千名流浪汉“捡”回家,管吃管住,而流浪汉们则为李的废品收购站“打工”。这些流浪汉大多患有精神疾病,尽管收购站也常常入不敷出,但李的做法还是引起了不少的争议,不少人称他是在“赚疯子的钱”。

罗秋林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危重及精神病流浪者,必须先送定点医院或精神病医院治疗,然后再由民政部门提供救助。事实上,仅靠政府几个部门的力量根本无法做到。而民间的“用工”之举,其合法性没有基础,操作方向则更依赖个人的道德观念,其脆弱性可想而知。

“事实上,众多流浪者被强逼打工也暴露出劳动监管的薄弱环节。诸如曾令全、周景涣之类的人贩子就是钻了这样的漏洞。”罗秋林说。

“在城市里还好调查,农村和山区基本上没法管理。”曾办理“小顺”一案的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和玉在案发后表示,将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取缔“黑砖厂”,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案件。

而耒阳市一参与办案的政法干部则指出,鉴于曾令全之流多采取在农村办砖厂等方式非法逼迫流浪者做工,为维护流浪者的权益,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调查。同时,应考虑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诱拐或以逼迫等方式要求流浪人员务工的,考虑或者确定以“拐卖人口”、“非法拘禁”等罪责予以刑事处罚,严惩犯罪分子。

云南曾发生类似案件

在耒阳流浪汉惨死砖厂的7个月前,云南省昆明市的一名流浪汉被同样地非法拘禁用工,并被殴打致死,抛弃在正在建筑中的昆明市检察院职工宿舍工地上。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当地公家村砖厂务工的袁姓工头和两名帮凶承认,被打死的小工身份不明,是他们在昆明市大石坝街上“找”来的。这名小工到砖厂后,因智障头脑不灵活,天天都遭到殴打,案发当天“他一共被打了5次”。

法医的鉴定表明,这名小工身上有6根肋骨被打断,系被钝性暴力作用致脾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工头袁某交待,他手下共有十七八名小工,像这样从街上找来、精神不正常的小工共有三四名,这些人的工资每个月仅有几十元。

据当地人透露:现在这些不规范的砖厂已经找到了一个抓小工的办法——每天晚上,大小工头们开着车到昆明城区的高架桥、立交桥等地方去绕圈,只要看见有流浪汉、聋哑人等,就强行将他们拉上车带到工厂强迫做工。这些工人做工一般是白做,不给工钱,他们有时连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

去年4月的一天,小顺(化名)在昆明龙头街干完活儿后正在路上走,突然,一辆红色面包车在他前面停下,将他拉了进去。随后他被带到了昆明城边一个砖厂里干苦力活儿。

小顺称,在砖厂干活的人,绝大部分是流浪汉,少部分是打工仔。在砖厂,所有工友都被打手控制着:不准随便说话,不准随便走动,不准离开砖厂。他们每天要工作14个小时。砖厂工头不给他们发工资,只保证他们能吃个半饱。在简易的房子里,地上铺上砖,砖上铺上干稻草,就是他们的“床”。他们吃的也很差,油荤很少,经常吃水煮白菜,饭里还经常能看到臭虫,而且只能喝废油桶里的脏水。

他们的工作极为辛苦。许多工人手磨烂了还得照常干活,稍慢点就会遭到殴打。砖厂里的工头王某心狠手辣,每天以打骂工人为乐,还常常叫智障人宋某踩在小工们的肚子上跳,很多人因此肋骨断裂。

小顺还亲眼目睹了两名工友被折磨死的经过。后经警方鉴定,一人系胸部、颈部遭受外力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另一名绰号叫“太极老倌”的,则是胸部双侧多根肋骨骨折,在遭受外力损伤后终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尸体被丢弃在320国道东侧的麦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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