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生存调查:在皮鞭和喝斥下不停劳动
地狱式管理
锡里砖厂位于耒阳市委办公楼后山的一处山凹,地形隐蔽,四周环山。砖厂里一派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而一群衣衫褴褛的外地工人,有“疯”有“傻”,在监工的皮鞭和喝斥下不停劳动,而厂方仅以稀饭和馒头让他们充饥。
翁秀清,福建福清人,砖厂大股东,负责全盘管理。罗政为耒阳砖厂的监工,同时负责后勤,另外还有两名工人负责看守,余下16人都是做工的。
翁秀清供称,他与四川渠县曾令全签有用工合同,人员来自当地民政局收养所的“残疾人自强队”。他认为,自己的用工是合法的。
警方的调查显示,在锡里砖厂的工人分两类。一类来自四川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一类来自云南的健全工人,共20人,由翁梅龙管理。两者的待遇相差甚远。后者因为是健全人,很少挨打,工资也按时发放。
而18名来自四川的流浪汉和精神不正常、痴呆的人则每天在皮鞭下度日,经常吃不饱肚子,连姓名都由老板随意指定。
翁秀清在与曾令全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流浪人员的工资大多为每月900元。但19个人的1.1万多元工资,全部由罗政领去,再汇给曾令全。现已拘押在耒阳市看守所的罗政承认,这也是事前双方约定的条件。
在这个家族砖厂中,每个人的分工非常明确,老板翁秀清负责全盘和销售,其妻翁金英负责财务,弟弟翁秀雄、翁梅龙、亲戚严发祥负责安全与生产,外来者罗政专门管理四川渠县流浪人员。
由于流浪人员有先天缺陷,工作效率和质量常常让管理者头痛。厂方对应的管理办法则是:捆绑,用铁棍、竹片和机器皮带抽打,甚至是电击。砖厂机房里专门安装了插座和电线,对不听话不做事的人,就捆起来,通过一种减压的装置电击。
来自四川仪陇县23岁的工人付海说,管事罗政要干什么就得干什么,否则就饱以拳脚。同样来自四川的工人王川元说,只要工作没做好或者做不动了,管理者就会拳脚相加。并且,习惯性的每天晚上睡觉前,他们都要遭受一次毒打。方式除了用三角皮带抽,还有电击。有时,甚至不给饭吃。
警方的调查记录表明,对这些“工人”的殴打并非完全出于用工的需要。有时,管理者为宣泄情绪,也会采用此类方法。
来自渠县的工人罗小平称,罗政经常电击他,以致手都被烧臭了。无论工作与否,老板和其他管理者经常殴打他们,甚至命令部分工人随意攻击其他流浪者。
除了殴打,威胁成为砖厂管理的常用手段。有一次,付海被打急了,扬言报案。罗政则诈称,“告上去,公安局也会支持我的”。
事发的5月13日下午,罗政被专案组民警传唤。砖厂负责人随即召开工人会议,称如果谁对公安讲了这件事就将谁活埋。
靠着暴力与威胁维系的统治堡垒抵不过警方的热饭和温情。破案那天,30多名工人吃完公安局专门安排的盒饭后坐在刑侦大队的地上大哭,纷纷控诉工厂的暴行,场面令人动容。之后,参与办案的许多民警自发捐款,安排将这些人送回各自家乡。
然而,“5·13案件”死者的姓名和出生地仍然是个谜。公安机关曾登报寻找其家属,但没有任何回应,骨灰存放在殡仪馆至今也没人认领。
不到1天,流浪汉被多人多次毒打致死
工厂多数管理者供述,因对流浪人员的劳动成效不满意,翁秀清决定自己模仿曾令全的方式“招工”。
2006年5月11日晚,翁秀雄、翁梅龙叫上四川民工彭国强、付海一起,驾驶砖厂拖砖的卡车从耒阳蓝天菜市场里抓住一名流浪汉(即死者)并带回砖厂。当晚10时许,他们又在蓝天市场花坛旁逮到一名流浪汉,也带了回来。
两名流浪汉被关在砖厂山下一间工房内,翁秀雄叫彭国强强行给他们剃成光头,然后带他们到罗政管理的四川民工宿舍洗澡。
途中,因为天黑,流浪汉不肯走,付海扯住其衣领,打了他一耳光。陈品官从地上捡起竹片抽打流浪汉,翁秀雄踢了他一脚,并将其强行送到了工人曾梦所在地方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