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刑事辩护培训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挂牌
2007年3月24日,中国律师刑事辩护培训中心在西安揭牌。该中心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成立,是专门对律师进行刑事辩护技能培训的机构。
我国律师制度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恢复以来,至今虽不足三十年,但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刑事辩护业务蓬勃开展,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与日俱增。目前,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权保障意识的提高、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等形势迫切需要建立一支既熟悉法律法规、深谙刑法、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又具有高超刑事辩护技能与技巧的高素质刑辩律师队伍。
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司法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刑事诉讼的近化史可以说是刑事辩护的发展史。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以律师刑事辩护为主要内容的刑事辩护制度在各国普遍建立起来,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联合国通过的《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和监禁的人的原则》和《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等,都对刑事辩护制度做了系统的规定,提出了国际化的“保障被指控人获得律师帮助的平等、及时和有效”的刑事辩护原则及标准,对各国完善刑辩制度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我国律师在取得律师资格、获取执业证之前,一般都受过比较系统的法学知识教育,但其在校期间学习的只是法科学生的通识课和专业方向课等法学理论性知识,绝大多数法学院校并没有开设刑事职业律师执业技能培训课程。律师执业后,除沿袭传统的师徒模式外,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每年也开展一定的培训,但培训的内容主要法学理论而缺少刑事辩护技能、技巧方面的内容,采用的主要是由法学家进行演讲,这些培训对于提高律师的专业水平、法学理论水平虽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在辩护技能、辩护技巧等方面仍然缺乏应有的训练,只能靠自身在实践当中摸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教授、副主任李贵方教授等领导向西北政法大学贾宇校长授牌
在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其律师职业管理部门都十分重视对刑事职业律师进行执业技能的培训活动,有些已形成了完整而行之有效的制度,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
与刑事职业律师培训的状况相类似,法学研究恢复以来,传统的法学研究仅限于对静态法律条文进行注释,对于法律在空间上的逻辑展开和时间上的逻辑演进未能进行全面考量、分析和评价。由于关注的领域狭窄,、研究方法单一,其研究结果也很难被实际部门及工作人员所接受。学术界普遍呼吁应拓展法学研究领域,运用更多的研究方法,注重多学科整合与交叉研究。对执业律师的刑事辩护技能和技巧培训进行研究和实践,有利于认识法律的深刻内涵,有利于探求法庭审判、刑事辩护等动态活动对刑事判决的产生对刑事法治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准确把握司法活动的规律,从而拓宽法学研究的领域,实现研究视野的广泛化和研究方法的多元化,进而提高法学研究水平,为法制的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法学人应有的贡献,是时代对法学教学和研究者提出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