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校艺术类作品展评活动启动 作品征集中
活动介绍
为努力做好教育信息服务工作,借助教育网的广泛资源,拓宽各艺术类院校和广大考生的信息沟通渠道,帮助考生直观地了解相关院校的教学实力和特色,中国教育在线( http://www.eol.cn )将于2007年12月15日全面启动“全国高校艺术类作品网上展评”公益活动。
届时,中国教育在线将为各参展院校及个人设置专版页面作为作品展示区,以图片、视频等丰富的表现形式,更生动地展示各艺术类院校的学生风采、办学成果及特色;为了促进相关院校与广大考生的互动互通,活动推出“网友投票”及评论环节,更有知名专家评委打分和点评。
活动时间:
投稿征集:2007年11月1日—12月15日
稿件征集截止日期:2007年12月15日
网上展评:2007年12月16日—2008年3月1日
颁奖:2008年3月中旬
参展对象:
全国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在校大学生。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范围:美术类、设计类、摄影类、影视类作品。
作品格式要求:除视频、动画作品外,所有作品须以jpg图片文件格式提交,文件大小以500k为限(过大或过小都可能导致您的作品无法正常发布);所有作品都必须保留原始文件,作品一旦获奖,需作者提供原始文件,以便核实著作所有权。
作品数量限制:每位参赛选手在每类中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如果以组图的形式参赛,则一个组图作品在数量上视作一幅参展。
作品附带说明:每件参评作品需要如实详细提供以下信息:作品所属类别、作者名称(集体创作请提供所有作者名称)、作品名称、所在院校。以及个人详细的联系方式(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信息不全将不予审核。
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 数量评选标准
优秀作品奖美术类3名网上展评截止时,网友投票累计总量位于分类作品中前三名者
设计类3名
摄影类3名
影视类3名
评委会特别奖5名网上展评截止时,所获评委会得分数位于前五名者
幸运参与奖3名/周活动正式启动后,每周随机抽取三名参与评论的幸运网友
注: 同一IP一个小时内对同一作品仅限投票一次, 同一评委对同一作品仅限打分一次
参展须知:
单位参展请联系
电话:(010)62603550 传真:(010)62796533
个人参展请联系
电话:(010)62603580 Email:guanyj@cernet.com
注:个人参加请将作品及详细联系方式发送到个人参展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到网上参与展评。
活动声明:
1.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2. 所有参赛者均需完整提供作品信息,不完整或内容虚假等将不被接纳,并保证信息真实可靠性。主办方保证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参赛者个人详细资料。
3.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完整知识产权,请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
4.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者有权自行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5.若参赛作品内容涉及艺术、电影、文字、图案或肖像等,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既已获得合法的使用权或许可。
6.若有网友举报,经组委会核实,认为作品非参赛者本人创作(包括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予以公告。
7.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品,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http://www.eol.cn/zpzp_6126/20071101/t20071101_2628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