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凤凰镇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为扎实开展国家AAAA级景区的创建工作,树立凤凰的旅游形象,提升凤凰旅游的知名度,增强客源市场的知晓度,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 征集 凤凰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一、 征集 作品要求
1、凤凰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应体现凤凰观光、休闲、体验、度假、生态旅游为特色,突出凤凰人文历史、展现凤凰发展前景,能充分展示凤凰的独特文化和旅游资源,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可通过http://www.zjgfh.gov.cn/fhz/了解凤凰旅游相关内容。
2、以“山歌、桃花、温泉、古街、古寺”为主题,口号必须特色鲜明、文字精准简练,寓意贴切,简明易记,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载体上传播推广,并能形成较强的对客源市场的吸引力。
3、每个口号要求用一至两句话表达,文字易读、易认、易记,朗朗上口并有美感。
4、旅游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凤凰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富有美感,便于识别和记忆。
5、应征的旅游形象标识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电脑制作样稿和手工稿均可,并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二、投稿方式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或电子稿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2、投稿人需在稿件中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 征集 ”字样。
3、 征集 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25日截止。(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投稿邮寄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 编:215614
联系电话:0512-58453828
联 系 人:孙先生
传 真:0512-58456118
电子邮箱:sunzhiming88@hotmail.com
三、 评选 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主办方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四、奖项设置
1、凤凰旅游主题口号: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奖金分别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民币)。
2、凤凰旅游形象标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奖金分别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民币)。
五、相关声明
1、本次 活动 所有有关的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权及著作权。
3、本次 活动 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张家港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主办方保留对此次 活动 的最终解释权。
http://www.zjgfh.gov.cn/fhz/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c37f5f6c-0d84-474b-b1e0-6b466f620495&siteid=1&categoryNum=002002
一、 征集 作品要求
1、凤凰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应体现凤凰观光、休闲、体验、度假、生态旅游为特色,突出凤凰人文历史、展现凤凰发展前景,能充分展示凤凰的独特文化和旅游资源,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可通过http://www.zjgfh.gov.cn/fhz/了解凤凰旅游相关内容。
2、以“山歌、桃花、温泉、古街、古寺”为主题,口号必须特色鲜明、文字精准简练,寓意贴切,简明易记,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载体上传播推广,并能形成较强的对客源市场的吸引力。
3、每个口号要求用一至两句话表达,文字易读、易认、易记,朗朗上口并有美感。
4、旅游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凤凰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富有美感,便于识别和记忆。
5、应征的旅游形象标识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电脑制作样稿和手工稿均可,并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二、投稿方式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或电子稿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2、投稿人需在稿件中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 征集 ”字样。
3、 征集 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25日截止。(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投稿邮寄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 编:215614
联系电话:0512-58453828
联 系 人:孙先生
传 真:0512-58456118
电子邮箱:sunzhiming88@hotmail.com
三、 评选 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主办方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四、奖项设置
1、凤凰旅游主题口号: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奖金分别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民币)。
2、凤凰旅游形象标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奖金分别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民币)。
五、相关声明
1、本次 活动 所有有关的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权及著作权。
3、本次 活动 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在张家港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主办方保留对此次 活动 的最终解释权。
http://www.zjgfh.gov.cn/fhz/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c37f5f6c-0d84-474b-b1e0-6b466f620495&siteid=1&categoryNum=0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