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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教师授课时多次当众抚摸14名女生胸部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倍可亲网讯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0票  浏览10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月11日 11:47
  北京晨报报道,北京门头沟区育园小学28岁的男教师祁洪波在授课时,竟然多次当众抚摸十多名女学生的胸部、臀部等部位。昨天记者获悉,这名色狼教师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祁洪波不服提出上诉。

  家长们联合报案举报流氓教师

  事情发生在去年。当时,王女士(化名)的女儿小雪(化名)是育园小学的学生,梳着羊角辫儿,长得十分可爱。去年6月23日,这个可爱的女孩对母亲王女士说:“电脑老师是个流氓老师。”王女士心里一惊,感到事情不简单。经仔细询问王女士得知,电脑教师姓祁,在上课时总摸女学生,女儿的几个同学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王女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给其他几名同学的家长打了电话。这些家长也向孩子求证了这件事。一些孩子向家长反映,这个祁老师就是坐在教室的座位上,抱起学生,隔着衣服抚摸学生的隐私部位。当天晚上,家长们联合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去年6月26日,当地派出所把祁洪波带走调查。

  辩护人竟称教室非公共场所

  记者了解到,祁洪波被逮捕后,当地检察院于去年11月15日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及个人隐私,当地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当地法院查明,去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祁洪波在担任门头沟区育园小学信息技术课教师期间,在该校综合楼三楼计算机教室内,利用教学之机,多次当众抚摸该校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刘某等14人的阴部、胸部和臀部。

  在庭审中,祁洪波对这些事实没有异议。但祁洪波的辩护人辩称,教室不是公共场所,被告人祁某并非当众猥亵,法院并未予以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祁洪波身为人民教师,明知被害人刘某等人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却利用教学之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侵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惩处。法院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祁洪波有期徒刑6年。祁洪波接到判决后提出上诉。

  获刑教师将被开除

  本月5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门头沟区的育园小学。走进校门,记者看到,教室里秩序井然,学生们认真地聆听着老师讲课。

  自称是副校长的刘先生在办公室里接受了记者采访。对于祁洪波被判刑一事,他表示还不知道。据刘副校长回忆,28岁的祁洪波平时表现比较正常,与其他老师相处得也还不错。去年6月的一天,祁洪波的老母亲跑到学校哭闹,吵着要儿子,校方才知道他被警方带走了,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学校根本没有预料到。

  “事发后,学校特别重视,更加强调老师要注意师德。”刘副校长说,学校一直对教师的教德等方面要求很严,每年都会与教师签订德育责任书,每月都会召开多次例会强调师德问题,要求教师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记者见到办公室的墙上帖有德育责任书、校园安全规定等文件,其中德育责任书上提到: “老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家长”。

  刘副校长透露,目前校方尚未接到上级指示,没有对祁洪波作出具体行政处理,但是按照教委有关规定,获刑的教师将被开除公职。

  相关提醒

  如何保护孩子免受性侵犯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中心的李莹律师表示,保护孩子免受性侵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首先,家长要以适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性教育,让孩子明白到底什么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怎么办,使孩子懂得,如果自己不愿意,任何人都无权抚摸或伤害自己的身体。即使他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都应立刻表示反抗,并尽快告诉父母和其他信赖的成年人。同时,父母应该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包括变得胆小、爱哭,或忽然不喜欢上学,忽然害怕和父母亲热等,并尽早带孩子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其次,学校应当开设性方面教育的课程,告诉学生性方面的知识,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最后,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除培养教师的业务能力外,还要加强教师德育方面的教育,防止此类性侵害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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