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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高官骗得亿万富翁袁宝璟妻子800万 被判无期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京华时报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105票  浏览16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月08日 19:09
袁宝璟妻子800万“捞夫”遭骗

  骗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亿万富翁袁宝璟的妻子卓玛为了能帮丈夫免除牢狱之苦,曾听信了一名冒充高官的无业人员王富桥的话,并付给对方800余万元的巨额费用。

  近日,市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富桥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卓玛说,2003年11月,她的丈夫袁宝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2004年2月24日,她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某部高官的王富桥。卓玛说,几天后,王富桥主动打电话给她,说他跟许多上级领导走得很近,能使袁宝璟获释,卓玛没有怀疑就完全相信了他。

  经查,2004年2月至2005年6月间,王富桥以帮袁宝璟办事为名,先后十几次骗取卓玛人民币800余万元。后袁宝璟被判处死刑。

  发现被骗后,卓玛找王富桥要钱,王富桥给她打了一张400万元的欠条,并在2005年9月退给卓玛90万元。

  开庭时,王富桥否认自己是诈骗,他辩称自己没有冒充国家领导人,而是卓玛委托他办理袁宝璟的事情,王富桥说,那800万元是卓玛承诺给他的年薪,并说卓玛还答应给他40%的公司股份。王富桥的辩护人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他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富桥实施了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骗取财物等行为,王富桥与卓玛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王富桥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单独和伙同他人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王富桥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法院没有采纳。

  ■新闻背景

  袁宝璟是辽宁省辽阳市人,白手起家成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拥有30多亿资产,31岁时当上了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32岁时成为我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

  2003年11月24日,辽阳警方以雇凶杀人为由,将袁宝璟抓获。警方调查认定,1997年,袁宝璟因炒期货受损而雇汪兴杀人,后因汪兴对其进行敲诈、恐吓,他又雇凶杀死汪兴。

  去年3月1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死刑,并于当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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