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尝鲜不停“换老婆” 我掉入她贪婪的陷阱
采访对象:汪正宵,男,四十七岁,房地产商人,第一次婚姻的婚龄为二十年,有一子,归女方;最近又传来其第二次历时近二年的婚姻最终走到尽头的消息。
离婚关键词:二奶
离婚指数:******
我和汪正宵完全是因为一个很巧合的原因见的面。他的下属——正龙房地产公司的公关部经理小何求我帮他们公司润色一个解说词,就这样我见到了汪正宵。
我是在正龙房地产“绿色家园”小区筹划办公室与汪正宵见的面。这是汪正宵投资的第六个花园式小区,汪正宵据说有六亿身价,不过,他本人面相却很普通,戴金丝边眼镜,气质儒雅,并不张扬,给人第一眼的直观印象很好。也难怪,现在暴发户发大财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汪正宵一九八〇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曾经做过工厂的会计、财务科长、经营副厂长、厂长和党委书记,用他的话说,一直是和钱打交道的。
我在很多报纸上读过正龙的名字,但是汪正宵这个名字却很少在报纸上出现,他很低调,只知道他是市里的十杰企业家之一。他的家庭也很不幸。这是公关部的小何告诉我的。
和汪正宵在一起的时候,他正在为与第二任太太离婚的事犯愁,他的第二任太太向他索要一千万分手费,这个数目太过离谱,可是汪正宵给得起。但是,汪正宵却不想就这么算了,因为这个二任太太,也做了对不起他的事。
我们的话题是从这事开始的。看着汪正宵,我想起了一个墨西哥电视剧《富人也哭》,我无意中说起这个剧,汪正宵突然来了感情,他给我看了以前很多记者、报告文学作家写的专访,他说他都不满意,他问我能不能给他整合成一个大的个人材料,因为一个大工程要上马,他需要宣传,我口头答应了他。我们于是很自然地很公事化地开始了交谈,但是谁也没想到,这一谈下去,那些商场风云壮怀激烈的事没有说出什么,却让我洞悉了一个外表成功的男人不为人知的隐痛,这个剑走偏锋的谈话,实在让人有种出人意料的欣喜。
我现在回想起来,在四十多年的人生之路上,我最对不起的人是黄文英。如果一切重来,我不会选择离开她。可是这个可能是没有的,就像我没可能再过穷日子一样。一个男人一旦有了钱,特别是有了很多的钱,他是很难坚守以前的道德的,特别是在这个一切都有价格的时代。
我是“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高考第一批上大学的年轻人,也可以说,我和那个逝去的时代一样,千疮百孔,“工农商学兵”我全做过。在上学以前,我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家在山西一个小村子里,叫木楞子村,地图上是找不到的,那是个穷村,也就百十来户人家。我哥汪正龙,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但他不傻。那年我考上大学,这在我们村是从未有的事,大家敲锣打鼓为我庆贺,大哥知道,上大学虽然不交学费,可是四年的生活费也是笔不小的数目。那天晚上,哥一个人去了三十里外的村东头,那里正在铺电线,地里埋着几十米长的电缆,哥知道,那玩艺很值钱,但他不知道能值多少钱,哥动心了,他深夜去挖电缆,那夜没回来。早上起来时村里人发现了他的尸体,他被高压电烧成了焦炭。
哥是为我死的。他死得很不光彩,可是在我心中,他的形象是最高大的,我对不起哥,我爸差点卖血,后来东借西借让我上了学,我上了学,哥被电成了焦炭。后来,我的公司就叫正龙。我哥的孩子现在都在国外,我要养他们一辈子。
人生在世,不是你欠别人,就是别人欠你。我在认识焦红之前,一直是欠别人的。在上学时欠的是我哥的,结婚时欠的是黄文英的,后来工厂倒了,我欠的是全体和我一起玩命干的工人的。可是我不欠焦红,她是什么玩艺,一个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如果没有我,也许她早就下了岗,甚至做了鸡,可是现在她是什么样子,开着宝马,顶着总经理的衔,月薪八千,这她还不满足,她还想要我一千万,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我对得起的人是焦红。最对不起的人除了我哥,就是黄文英。一九七九年大学毕业,上面一声令下,我就去了前线,那时自卫反击战打得正火热,我响应国家号召,当了志愿兵。可惜,去了没多久,仗打完了。我没上得了战场,不过,做过军人的经历对我实在是很有帮助的,我这个人,其实是喜欢在战场上战斗的,所以后来我选择了一个和战场差不多的地方,商场。
我从部队回来,分到橡胶制品厂财务科,做会计,这是我上学时学的本行。黄文英那时在党办室,管组织。她是我的入党介绍人,比我大一个月,记得她一直坚持让我叫姐,我不叫,她还假装生气,这是一个很好的人,长得不漂亮,但是很有灵气,而且她写得一手好字。她是土生土长的城里人,我是一个穷山村的孩子。我当时很羡慕她,站在她面前总是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我上班才一个月,黄文英就发展我入党。她要我写入党申请书,还要我定期向她做思想汇报。那时候入党是很严肃的事,所以我做得很认真,不但在那段时间工作努力,而且还真的很认真地找她做思想汇报,我认真地说,可是黄文英听到最后总是哧哧的笑,她说,我的样子很好玩。
我和黄文英就是这么接触的。我们的思想汇报最后走了样,变成了与入党无关的事了。我们常在一起交谈,黄文英没有我的学历高,她是高中毕业,可是她很有见识,因为上班比我早,很多道理都很明白,我很佩服她。
我第一次约黄文英出来是在和她认识了一年多以后。我的入党申请批下来了,成了一个预备党员,考验我的人也是黄文英。那天我很兴奋,当兵,入党,这都是年轻的我最梦寐以求的事。我知道在这事上黄文英出了很多力,我要请黄文英吃饭,她不同意,她说:你一个小娃子,有几个钱,就来造?可是我一再坚持,她也就没说什么。那时吃饭不像现在,七碟八碗,也就是找一个小饭店,要两个云吞面就好了。我和黄文英边吃边聊,说得很兴奋,不知不觉月亮出来了,我送她回去,我推着车子,她走,两人之间有一尺的距离。我们顺着马路走,身边是满街的槐树,我大着胆子问她,下一次还可不可以约她。我记得当时黄文英的脸红了,她低下头,轻轻点了点头,这个场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天以后,一切的事情都很顺利。我和黄文英经常成双成对,基本就定了关系。三个月后,我问黄文英,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生活。她又是那样,低着头点了点。可是我没有勇气去她家提亲,因为我家的条件太差了,那么穷。这一次黄文英突然主动了,她说没关系,她去和她父母说。
黄文英的父母不同意我,我虽然是个大学生,可是毕竟来自农村,老家又远,又穷。听说黄文英的父亲那时又给她物色了一个,是一个工厂的技术员,父亲是厂子里的副厂长,全家都是城市的,条件很好。可是黄文英死活不干,后来又以离家出走威胁,她家里没办法,只好答应她了。
我和黄文英商量婚事的时候,我父亲从农村坐了一天的火车来看我们,还带来了我的三弟。父亲见着黄文英后很高兴,他说这个新媳妇真是越瞅越顺眼。父亲随身还带来了五百块钱,给我们结婚用。黄文英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当着我的面收了。但是等父亲临走时,她又把这笔钱给了我三弟,三弟还小,不知道怎么回事,糊里糊涂地把钱又带回去了。临走时,黄文英给我父亲他们买了很多吃的带的用的,花了二百多元钱,都是从自己积蓄里拿的,她一分钱也没要我家的。这些事情都是后来父亲来信时我才知道的。
我和黄文英结了一回婚,基本是一无所有。我家那时为了供我上学,还欠了一屁股债,父亲那次拿的五百块钱,也是借的别人的。黄文英知道我家的情况,她什么要求也没提,我们是一九八二年结的婚,婚礼就在宿舍办的,没请客,也没摆酒席,一切的用品和花费大都是黄文英家里出的,婚后,我们住在单位的一间小宿舍里,后来黄文英怀孕了,为了照顾她方便,我们就搬到了她家里,一住一年多,这期间,我坚持要交生活费,可是黄文英的父母也很明理,他们把我们给的生活费替我们攒下来,年底时又一起退给了我们。
我那时对黄文英,敬佩和感激超过了爱。黄文英是那样一种女人,她不出色,不引人注意,但是她却有东方女人特有的坚韧、善良、贤惠、能吃苦,和她一起,你就觉得没有什么困难是度不过去的。我无以回报,除了用努力工作积极上进来报答她,并没有更好的方法。
我上过大学,再加上肯吃苦,在单位作风比较踏实,能干,后来仕途就比较顺,一九八四年,我二十多岁就做了财务科长,管钱管账,这么年轻就当科长在当时是很少见的,黄文英这时刚刚怀孕,听到这个消息脸上乐开了花,她父母也笑得合不拢嘴,直说女儿还真是有眼力。我那时豪情万丈,有一种发自身心的幸福感,我除了想努力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外,就没有其他的想法了。
当上科长的一年后,单位开始分房,按级别和职称,这一次我分上了一间四十平米的小房子。我和黄文英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这时我们的儿子壮壮也已经一岁了,黄文英上班了,平时怕没人照顾孩子,就把她妈也接来,我们几口人就挤在一起住。这时,突然发生了一件事。
我哥正龙的孩子小四,在那时考初中,我父亲来了信,说这孩子不想在农村呆一辈子,想上城里上初中,将来好考上重点中学,再上大学。他问我能不能管一管这孩子?哥哥为我死得那么惨,我怎能不管。可是那时我家里的条件也不好,房子小,住着我的孩子、黄文英的母亲好几口人,我虽然当了科长,但工资收入不高,黄文英还不如我,我们都是双职工,单位比较忙,突然添了一口人,生活上物质上都是很不方便的。我见到黄文英,几次想说这事,可是一见她和她妈妈为了壮壮忙得不可开交时,就开不了口了。还是黄文英细心,她见我有心事,就问我为什么,我对她说了,她想了想说:行,让孩子来吧。我说:那你妈呢?她说:我和我妈说去。
黄文英不知是怎么说服她妈的。反正小四后来就来了。我们在厨房给他搭了一张床,他就住那。一住就是好几年,这几年来,黄文英对小四和对壮壮是一样的,没说过一句重话,壮壮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壮壮有的穿,他也从没少过一点。一个女人要管两个孩子,一个小一个半大,是够累心的,可是黄文英人前人后从没抱怨过一句。我父亲后来来了一次,看了这情景不停地点头,正宵你有福,你有福!
可是我这个人最后还是很混蛋,做了对不起她的事。这么好的人,我做了很对不起她的、一辈子都不能释怀的事。
我在工厂一直都是一帆风顺的,我这个人,是很有领导才能的。我还是比较敢干,不过,在那个年代,中国是计划经济时代,体制上有很多问题都存在着。我们那个厂子,是个老厂,存在的问题就更多,一九八六年,我做经营副厂长时已经发现了很多问题,但那时一把手不是我,看见了也干涉不了。两年后,我做了一把手,可是大势已趋,那一年,这个城市里有七家企业破产,我们也是其中一家。
我们的厂子是个老字号,规模不大,一百多号人,但是我刚上台,他们就下岗了,这个打击,不光对我,对他们也是从来没有过的。那一阵子,家里一天也没安生过,每天一群人围在我家门口,找我讨个说法。找我有什么用,我那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去,可是那群工人是不管你的。那段日子,家里没法呆了。黄文英知道我的处境,她和我商量了一下,说只有一个法子:躲。
后来很多人传说,说我发迹就是那一躲,这个说法平心而论,有道理。我要是不躲,不会在深山沟里遇见钟民,那时候他在大队当书记。冷眼一看,和一个老农没什么两样。不过,后来他当了主管基建的副市长后可不是那时的样子了,他至少年轻了十岁。
我躲的那个地方,是黄文英表叔家,一个穷得你难以想像的地方。那种地方,城里人是没多少人会去的。不过,也正因为穷,后来让我捡起了便宜,六万块钱买了一块地,发了家。不过那都是后话。
我当时在那个穷地方,只是为了躲一躲风头,也为了想一想,路该怎么走?今后的方向是什么?我当然不会下岗到无事做,但事实上,我这个下岗厂长也不会有什么太好的安置,这些年搞经营,把财会专业都丢了,技术又没有,不好安排。我躺在偏远的深山里,本来是心情灰暗的,可是在队里遇上了钟民,他当时正在筹划着办一个砖厂,给村里谋福利,我有一些生产经营的经验,在黄文英表叔的介绍下,我们认识了,我开始帮钟民搞砖厂。这样,我们的关系就建立了。
在中国做生意,关系是第一位的。钟民这个人后来成了我的贵人。也是铁杆儿关系。我在山里呆了一个月。砖厂初步有了些规模后,我就回到城里了。我去了人才市场,也找了老关系,可是一直也没找到太合适的工作。那时候,壮壮开始升初中,小四也要上高中,黄文英和我同在一个地方上班,别人下岗,她也一样,没有了收入,她就在街道租了一间房子,给别人做衣服,我们那时的日子很艰难,两口子都只拿最低的基本工资,还要养活两个孩子,过得很苦,不过,我从小就吃过很多苦,那段日子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不过,黄文英就比较难受了,她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苦。
可是黄文英并没有叫苦,她只是默默地工作,把所有的担子都扛下来了。我很愧疚,我是个男人,这样的事,理应由我做。于是,我开始找寻能发财致富的机会,后来,我们原来的厂址拆迁,一座新居盖起来了,我就在那个地方租了两间民房,开起了早点铺,卖油条、豆浆和驴肉火烧。
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其实是从那个早点铺开起来的,我选址选得不错,那儿后来成了市中心的周转地带,那个铺子因此开得很兴旺,后来就扩大规模了,到后来,我以前厂里的很多工人回来帮我,我们的店面越来越大,就成了饭店了,也做中餐和送外卖,这个城市的第一家外卖就是我干起来的,那些个送外卖的员工都是我从前厂里下岗的人,此事后来上了报纸,报上说我是自力更生,还解决了一些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
关于我发迹的事情,有很多种说法。但真实的情况是,我是靠炒地皮发迹的。一九八七年,国家在土地管理制度上进行了改革,规定土地批租有三种形式,一是定向议标,二是招标投标,三是公开拍卖。我下手较晚,一九九〇年,我做饭店和外卖手里有了一些余钱后,通过钟民 (他那时已经是镇长级的干部,权力很大)用六万块钱从他呆过的那个庄里买了一块种不出庄稼的地,几年后,这块儿开始办开发区,这块地皮翻了三十倍,我赚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笔钱。
从那时开始,我对做房地产有了兴趣。我把饭店兑了,外卖也不做了。把所有的钱都用在炒地上了,有人曾经给中国的富豪们列出过一个成长公式:“先以一百块钱买一块地,再找相熟的评估机构将其价值高估至二百元,再抵押予银行换取贷款,接下来再以这二百元银行资金再购入同值的土地,重复以上步骤赚取四百元的贷款,以此类推,不停递增。”我完全遵循着这个公式运作,但有一点这个公式没有说出来,那就是要完成上述这个空手套白狼的过程,没有贵人相帮是不成的,而我就有,那就是后来当了副市长的钟民,老爷子现在也退下了,也不怕将这些事说出来,他当时主管基建、土地局、旧城改造等工作,要没有他的关照,也没有我的今天。
我炒房地产,敛财速度飞速,这一行我做得得心应手。不知不觉,暴富了起来。我从前厂子里的员工好多在我的公司里都成了骨干,我这个人,是念旧的。
一切都很顺,但是有一点问题就出现了,是黄文英。她开始不适应或者说是不太习惯我取得的这些成功了。
黄文英是一个本分的、传统的女人,在她和我的这些年里,基本是没过过什么好日子的,即使是我在厂里当领导的时候。我家里穷,人口又多,每月都要按时往家里寄钱,我还得照顾我大嫂(我哥死后她一直没改嫁),我当了三年厂长,完全是清水官,后来厂子倒闭,更是什么光也借不上了。黄文英和我十年,操劳了十年,她的皮肤粗了,脸上的皱纹也多了,更关键的是,她的心态也老化了,每天考虑生存问题,男人可能会因此奋起,但女人则可能会因此迅速衰老。黄文英已经再也没有当年的风采了。
正龙开起来的时候,我四十三岁,意气风发,精神振作,黄文英却明显地与实际年龄不符。但这并没有造成我们之间的分歧,我不是无情的人,事实上我很念旧,也自认为自己的心术不坏,我对黄文英从来就没有嫌弃过,但只有一点,黄文英对于我由当年的“汪厂长”成为今天的“汪董”,似乎表现得相当的迟钝和麻木,在很多需要她出现的场合,需要她发挥的场合,她都以一种回避的态度处之,她没有出头露面的爱好,除了壮壮,她基本上什么社交场合什么社会人士也不愿接触,坦率地说,她就算勉强去了,也没什么好的效果。她并不是怕见生人,但她总和我说,见了那些生意人不知说什么好,和他们身边那些珠光宝气口气大得惊人的妻子们在一起,也找不到什么话题,到后来,她就开始拒绝参加我们的各种活动了。每次在许多重大的社交场合里,我形只影单地看着其他的同行们手挎着或高傲尊贵或娇美可爱的女伴们,只能暗暗地叹气。
现在想来,不能怪黄文英的不适应,要怪,只能怪我暴发的速度太快了。一九九〇年,我做饭店赚了一些钱,但这些钱迅速被我作为原始资本投入到房地产业里了,基本没有用于改造生活,几年后,房地产空前发达,几乎是一夜间,我所有的投资都升了值,对此,我是有思想准备的,但是黄文英没有,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直在穷苦操劳中度过,她怎么能相信,神话这么快就在身边出现了呢?
我对黄文英,最初是比较忠诚的。因为工作的缘故,我经常出门,海南深圳都去过,有的时候,也逢场作戏地叫过小姐,但很少发生实质行为的关系(有几次喝醉了时除外),我在刚做生意的时候,也一直是很好的住家男人,很少出外应酬。我身边的很多朋友包了二奶三奶,我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在我的观念里,那还不如叫鸡,一次性买卖,起码不会影响家庭。
后来随着生意的做大,出外的应酬也多了。对此,黄文英采取的是放任自流的态度,她不管我,在她的心中,她是绝对信任我的,她认为我在干着一件比她的生活有意义多了的事业,尽管她不懂具体的事业是什么,但她深信“女主内,男主外”的道理,所以她在家看孩子,赡养老人,自己不出去做任何事情,不让我有一点分心。这种传统的精神让我很感动。我也曾当着她面发过誓,永远不背叛她,那几年,家庭的稳定和和睦,也令我的事业一直蒸蒸日上,直到焦红出现,这种局面才被打破。
我现在想来,焦红是在正龙第二年扩大项目时被招进来的。她原来是一家国营百货商店服装专柜的组长,后来那个店破产倒闭,被一个暴发户买下来了,她就出来了。焦红出身于一个中学教师家庭,个人素质不错,属于差几分没考上大学的“大学漏”,后来自己自学了大专,正在上财经专业的本科,当时我们的公关企划部招部门经理,她就来报名了。
焦红他们经过层层复试,最后面试的一关是我亲自考核的。坦率说,焦红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可是她有女人味,也许是做了多年服装销售的工作,她的衣着明显地比其他人得体,我还记得她那天穿一身黑色套装,但是颈上却围一条红色的围巾,一身庄重中带一点俏皮与活泼,非常抢眼。当然我看人不会只看表面,她的谈吐也很好,她是那种能说会道的人,但是并不张狂。这在一个城市女孩身上是很难得的。而最关键的是,她的英语居然还说得不错,她有一张英语专科结业的文凭。这一点是最让我满意的。
我后来侧面了解了一下焦红,在她呆的那个地方,几乎所有的老人都没动,只有她跳了出来,我选部门经理,总得知道为什么?后来调查完我才知道,焦红他们新上来的那个老总对她曾经心怀不轨,有一次喝醉了想骚扰她,被她抽了一个耳光,然后她就辞职了。
我是从听到这个消息后一下子对焦红产生了好感。虽然他们来应征的几个人都很有实力,但是我很快就打电话给总经理,她被录用了。
焦红刚上来的时候是很兢兢业业的,所谓的一个部的部门经理,其实权力小得可怜,工作量却大得惊人,焦红一直任劳任怨,做得虽没什么大的起色,但是却也没什么纰漏。不过焦红有一点是很快就拿住人的,那就是她穿衣的品味,焦红属于那种骨感美人,穿什么都好看,再加上她卖过服装,知道自己怎么搭配才最好,没过多久,她成了时尚的晴雨表,我们公司的女孩都在这方面向她看齐了。
我有个习惯,每天早上喜欢到公司的各个科查示一圈,看看大家都在忙什么。于是,几乎每天早晨都可以看见焦红,每次见她,她几乎都不会穿同样的衣服,我是个老手,一眼就看出那些衣服都不是什么名牌,有些还像是自己手工做的,很低档,但是穿在她身上,很好看。焦红看见我时,总是那么涩涩地一笑,然后就低下头去,做自己的事了。这一笑,还真是有味道,我常常出了她的门口,脑子里还有回味。
焦红后来搭过我几回车,都是我主动让她搭的,她总是坐在后面,几乎一声不吱。她很沉静,这一点和我认识的那些个搞公关的女孩都不一样,那些人,她们的那个张狂劲儿,喝酒发嗲,恨不得让你把她们按在床上才老实,可是焦红不这样。她越静,我对她就越感兴趣。男人都这样,对送上门来的瞧不上,没缝钻的倒都有兴趣。
就这样平安无事地过了三个月。有天晚上,我和一个客户谈买卖,喝了不少酒,走时想起还有一个重要文件放在单位,我让司机把我送到单位,上楼去取,想晚上突击看。上楼时发现企划部还亮着灯,我过去看看,只见焦红坐在桌前,对着电脑打什么东西。我推门进去,问她:加班呢。焦红冲我笑笑,又回过头去继续打。
借着酒劲儿,我过去看她打什么,就这样站在她身后,离她很近。她身上有种特殊的香味不像是涂了香水,倒像是她身上特有的,很好闻。因为天热,她把外套脱了挂在椅子上,上身只穿了一个白色的吊带背心。我其实应该回避,但却把脸凑近电脑,下颔就与她的头发触上了,焦红回过身来,说:汪董,你喝多了吧。我一时冲动,就把她的手抓住了。
我承认,那天我是喝了一些酒,可是没到乱醉的地步,我应该是能控制自己的。可是那天天很热,人是比较躁的,而且,焦红把外套脱了,只穿了一个吊带背心,胳膊、肩膀还有半个胸脯都在外面,白花花的皮肤,你是个男人,就不会无动于衷。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反正我那时对焦红也想了很久,今晚就放开了。而焦红的表现也令我完全没想到,她不但没有一丝抗拒,反而主动地贴到我怀里了。
其实焦红早就知道我想什么,可是她能沉得住气,那天晚上,我清醒后一直想可能是她早有预谋的,否则不会那么巧,这一切太戏剧化了。但是对一个欲望很强的人来说,越戏剧化越刺激。我们俩人搂在了一起,接下的事就好说了。我办公室里有床,有卫生间,还有淋浴。我借着酒劲儿,把她抱起来上了三楼。我们就在办公室里发生了关系。
事后焦红躺在床上,她说她早就喜欢我了,可是又怕,怕我嫌弃她,怕我怀疑她是另有居心的,怕我以为她是为了钱。那天晚上,她和我说了很多,从小的时候说起,说到了她的学生生活,她死去的父亲,还有她后来在百货公司每天站柜台的艰辛,说着说着,她哭了,坦率说,她那晚上表现的真是很真诚。我是个江湖老手,什么人看不出来,可是那晚上我也被她感动了,我搂着她爱抚着她一遍又一遍。
发生了这事以后,我本来以为焦红会缠上我,但是她没有,第二天她对我的态度突然又变回从前那样了。冷冷的,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这样的情绪持续了两周,我终于坐不住了。给她打了几次电话,想送她点东西补偿,可是被她冷冷地拒绝了。这下子我坐不住了,我给她打了电话。问她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只是想离开我一个人静一静。然后就把电话挂了。把我气得够呛!她以为她是谁,和我耍!
焦红后来找到我,要辞职,说她不能在我这里干了,她的眼圈红了,说不为什么。我被她的态度激怒了,当时就签了字,可是到了下午又后悔了,我给企划部打电话,部里的人告诉我,焦红已经把东西搬走了。再打她的手机,却发现她关机了,再往后,她竟然销号了。
焦红这个女人不简单,她是很了解男人,特别是像我这种有了事业和钱就自命不凡的男人的,事实证明,以退为进,是在感情上比较高明的手段,以前只有我和别人玩儿,现在被她玩儿了。我开始想念她,很疯狂,我那时四十三岁,并不老,也有激情。每天早上经过她的办公室,发现那个座位已经换了别人,再也没人对我涩涩地一笑,我的心情就会沉重起来,到后来,一天的情绪都败坏了。我承认,我让焦红迷住了。
我后来又试着给焦红打电话,电话通了,我问她在哪儿?她这时倒很平静,说在家,等着一个中介机构来电话,是找工作的事。我说我想去看她,她说你来吧,但来了不要后悔。
我去了她家。还真不好找。我是自己开车去的。她家是平房,面积不大,但是很整洁。我进去的时候,焦红正在给一个三四岁大的孩子喂饭,我很诧异,焦红平静地告诉我,说那是她的儿子,快五岁了。
我知道她结过婚,但是从没想到她会有孩子,她是如此的年轻、漂亮。可是却有了这么大的孩子。我坐在她家的沙发上看着焦红很熟练地把孩子安顿好,焦红把他送到邻居家里寄托,然后问我去哪儿?
我们在仙岛喝咖啡,我问起了焦红的家庭情况。这在从前我是一无所知的。焦红告诉我,说她十九岁那年就结了婚,二十二岁生下小明,小明她爸爸是海员,跑远洋的,一年要在外三四个月,孩子就和她一起相依为命。
那天下午,焦红和我说了许多话。我还记得她说了这样的话,她说:在我身上,她最想得到的是爱情,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她希望我会对她好一些,她不要什么名分,不要什么个人利益,只想找一个能真心爱她的人,因为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完全失败的,她还告诉我,她与她的丈夫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她还苦笑着说:她其实并不是我想像得那么年轻纯洁,她说她知道我会失望,因为我要是想找个二奶,她肯定不够格的。可是我只想要一下午的爱情,让我知道我曾有过一下午的爱情,这也就足够了。她后来这样说。
那天下午的焦红,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韵味,我听她说着对我的思念和心思,竟然不觉时光的飞逝。这是一个和黄文英完全不同的女性,她年轻理性,关键的是,处处想着我对她的爱情,这种感觉,有些新鲜,也有些让我痴迷。
回来后,我责成总经理,不惜一切代价,提薪,升级,随便什么,把焦红找回来。这次很顺利,焦红回来了,好像有种潜在的约定,不久,她和丈夫办了离婚手续。而我们,开始了正式的情人关系。焦红并未被我包养,她还在我的公司里,拿着我的薪水,和从前一样,拒绝我的任何馈赠,而且难得的是,从来没有利用我们的关系,为她工作谋求什么。这一度让我很满意,焦红是个有事业心的女人,她为我工作,不靠我养着,征服这样的女人,让这样的女人为自己倾心,当然比包养个二奶更过瘾,那个下午,一切都改变了。
我和焦红秘密地好了小半年,老实说,那半年,神仙一样的生活。我们去了海南岛,深圳,她住在我送给她的一个小别墅里,我们经常在那里约会。但是我从不过夜,因为我要回去,我每天晚上有道必做的工作就是检查壮壮的作业。就像例行公事,但我也要做。
焦红的儿子小明认我做了干爹,我后来把他送到一个全托的幼儿园去了,这样我们一起的时间就长了。那时候,我虽然几乎天天都和焦红相会,可是从来没想过娶她,我不会为了她而破坏我的家庭。
焦红的狐狸尾巴后来终于露出来了。那是在我提她当了公关部经理以后,这个经理和部门的小经理可不一样,属于中层,我的一些外事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基本上都由她出面。我是个低调的人,可是焦红却喜欢安排我出头露面,你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人,该低调时必须低调,可是焦红的宣传策略却常常把我变成焦点,我最初对她的做法并不理解,但最后的一件事让我明白了。
有一次,我打开报纸,发现有一个与我们房地产公司有关的图片报道,很大的一张照片,我和焦红并排站在一起,焦红的手还有意无意地放在了我的胳膊上。我当时就大怒,问底下人是谁把这张照片提供给媒体的,底下人告诉我:是焦经理。
我把焦红找来,怒不可遏地望着她:你把这张照片交给记者干什么?焦红愣了一下,说:“不好吗?”我说:“好个屁!这不是明摆着我俩有关系吗?”焦红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她说:“你怕我影响你。”
那天我很生气,焦红和我承认了错误,但是样子很委屈,晚上我找她,她说不舒服,一会儿就关了机,我很气恼,独自开车转了一圈。回家还和黄文英发了火。
这事后来闹得满城风雨。全世界都知道了我和焦红的关系。这件事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我一开始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清醒过来,这是焦红有意识地透露出去的。她就是想让外界知道,她和我是种什么样的关系,那天的那张照片,其实是把这事情明朗化了。只不过,有两个人一直蒙在鼓里,一个是我,一个是黄文英。
我那时正赶上有烦心的事,不然也不会如此容易地就被焦红骗了。钟民,那个一直支持我的副市长因为经济上有些问题提前退休了,新上来的和他是对头,做我们这行的,没有个有头面的支持是没法干的,可是主管的人却拿不下,很多事情都不好办。我当时还买了一块地,想盖一个绿化小区式管理楼,可是地皮上的居住户不肯搬,出价多少都不搬,靠政府行为还拉不拢新上来的这位,真是烦死了,就是这个时候,让焦红得了逞。
焦红在我最头痛的时候,悄悄地把我们关系一步步明朗化,渐渐的,人们私下都知道了,焦红是老板娘,很多人开始通过她钻我的后门。焦红后来很红,在这个城市里吃得很开,她是拿着我的钱、我的势力给自己打门路。到后来,我还真离不开她了,因为她把那个新来的副市长给搞定了,不知她用了什么手段,反正是利用政府行为,把那块地皮的事解决了,这时候焦红开始摊牌,她要我提她当总经理。
这个要求太过分了。她焦红算老几,刚上来几天凭着美色干这么点事就想混个总经理当!多少老兄弟跟我那么些年都没提个一官半职,她才上来几年,做了中层,开宝来,有一百八十平方米的房子住,她还想当总经理,这个女人野心也太大了!当时我气坏了,一口回绝了她。而这时,焦红又拿出她另一套手法来了。
焦红当天晚上把我叫到她家里去,给我做了几个好菜。她做菜很有一手,这一点黄文英也不如她。她陪我喝着红酒,说她其实不想当什么总经理,她只想真的帮我做些事,可是她的权力有限,要是出力太多了还有人说闲话,其实做了这么多,她最想要的还是个名分,有了名分,可以名正言顺地帮我做事,到时,什么总不总的才不当回事呢。
我一下子就明白焦红想干什么了,她是在要挟我!这话里其实是有很多话的。我第一个想法是:可笑!我会娶你?但是,接下来,我做惯了商人的大脑竟然算起回报率来了,我开始算起如果焦红和我结了婚,我们联合一起,可以把生意做得更大。可耻呀,我有时真为自己是个商人可耻,我当时在最紧要的关头竟然还算起这些事,真是没有廉耻!
这时候焦红的手机突然响了,是几个男人的声音,听那意思是约她出去吃夜宵,焦红一一回绝,可是没多久电话又来了,一个接着一个,我喝多了点酒,抢过她的电话,一查,打来的几个号都熟,有几个是房地产商,还有几个是政府官员,都是我生意场上的对手或是旗鼓相当的伙伴。我当时就来了气,说了一声贱货,“啪”地把她手机往墙上一砸,碎了!焦红一下子就哭出声来了,她说:我为你忙里忙外,就差和人家睡觉了!你还这样对我,我不活了,我不活了!她一口喝下半瓶红酒,就往墙上撞去,“咚”的一声,她是真的撞上了,脑袋上破了大口子,我吓了一跳,酒全醒了,把她抱在怀里,一边给她包扎,一边道歉,焦红大哭,说:你有什么错?是我的错,我是二奶,我就该稳稳当当地花你的钱,少出去走动!
二奶这个词深深地刺伤了我,它触及了我的灵魂深处的一些东西。这个词让我突然发现我既对不起黄文英也对不起焦红,焦红对我也是真心的,她是有心机,可是那往墙上的一撞,是真的,破了那么大的口子!我开车送她上医院,在车上焦红一直问我几点了,让我把她放医院赶快走,要不壮壮该找我了。我的眼泪掉下来,心里把自己骂个半死。
那天晚上,我在医院陪着焦红一宿没回家。第二天,焦红头缠着纱布来上班,我的心一疼,晚上又去了她那儿,也没回去。后来这样的日子就越来越多了。
焦红在那以后,再也没和我提过总经理的事,也没提过要我娶她的事,但是,这事后来还是让黄文英知道了。黄文英是怎么知道的,我现在也想不起来具体的情况了。反正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地夜不归宿,再粗心的女人也会看出端倪的。有天晚上,壮壮打电话找我,当时我正在和焦红一起打保龄球,球馆里很乱,手机响了,我也没听见,壮壮就一直给我打,等到我听见的时候,他已经给我打了有半小时了。我问他怎么了,壮壮说,我听见妈妈一直在房里哭,爸爸你回来吧。
我当时脑袋一热,一下子就清醒了,我想可能黄文英是知道我的事了。我在路上把车开得很慢,我想了又想,就只有一个信念,不管怎么样,我不会和她离婚的。
到了家,见到黄文英趴在卧室的床上,床上摆着很多东西,有结婚证,我当年送她的一条绿纱巾,还有一些我们从前买过的小玩艺儿,这么多年过去了,难为黄文英还留着它们。我一看见这些东西,就明白了她是想干什么。黄文英见我来了,眼圈就红了,她说,我的丈夫,和别的有钱男人有什么不同,有什么不同?我无言以对。
我和黄文英从那时开始冷战,黄文英不是那种大吵大闹的人,她一直是很静的,包括愤怒,她也以很静的方式来表达。但这对我来说,却是很难承受的,我宁可她和我吵,和我闹,我还可以反驳或是忏悔,可是她不,她就这么闷着,开始我还愧疚,后来我就也气了。我当时想,像我这种人外面有人是很正常的,我每天忙里忙外,还不是为了家,我有个女人又怎么样?现在的有钱人不都这样吗?我还从没想过抛弃你们娘俩呢?你们有的吃有的穿,坐着就等来好生活,还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找什么不自在?
人一有了钱,有时会变性,有时也会凭空拥有很多混蛋的逻辑。我就是那样的人,我的逻辑很混蛋,可是我却认为能自圆其说。但是在潜意识里,我始终是有愧于她的,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我开始躲着黄文英,怕见她,怕见她那双哀怨的眼睛。我躲着她,可是我是个每天压力很大的男人,我还需要找一些慰藉,于是,焦红的怀抱就成了我最好的去处。
我们的关系越来越明朗了。焦红在那一段时期,成了我的好帮手和好情人。在事业上,她做事学得很快,我们一起谈一些生意,总是能配合得很好。感情上,焦红全放在我一个人身上,她对我百依百顺,嘘寒问暖,不像黄文英每天都是一副冷脸子。我当时感觉就像活在两个极端的世界里,一个世界对得起自己但对不起别人,另一个世界对得起别人但是又感觉对不起自己,在这两极摇摆,我很累,每天拼命地工作,只是为了不想别的。而这种局面一直维持了半年。我们都筋疲力尽。
焦红有天告诉我,她的经期一直没来,她怀孕了。我很震惊,因为我在这种事情上是非常小心的,但是我想焦红有办法的,有几次我在喝得很多的时候和她行的房,这里面可能被她做了手脚。焦红问我怎么办,她说将来有一天她的肚子大起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知道这孩子是谁的,是留着还是做了,她要我迅速做出决定。
这时,黄文英突然提出离婚,她主动提出离婚,这让我也吃了一惊,在我心里,始终认为黄文英虽然愤怒,但是不会先提出这种要求的,明摆着的,主动放弃我这样的一个人,是有多傻的!但是黄文英的态度很坚决,她提出了两个要求,一个是孩子,要归她,一个是生活费,她要我拿出财产的百分之四十,作为她和孩子未来的生活费。
平心而论,黄文英的要求并不过分。这么多年了,她和我一起,还是苦多乐少,我没做什么争执,就答应了她的要求。我一直不明白黄文英为什么在和我冷战了半年以后才提出离婚,直到我和黄文英一起去办离婚手续时,我也不知道真相。
那天,好像是周五,我第二天要出门,去英国,是陪市建委的几个领导去的,说是考察,其实就是我出一笔钱,请他们出去玩一圈。我只有下午有一点点时间,就开车拉着黄文英去办手续。
黄文英一路上没说一句话,气氛很沉闷。我们是协议离婚的,我还记得当时民政局的人还笑着说:汪先生,像你这么多财产的人很少有协议离婚的。我能说什么,我只能苦笑。我欠黄文英太多了,她提什么我都会答应,我才不会因为一点点钱的事和她闹到法庭上去。当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黄文英的眼睛一红,流下了眼泪,我的鼻子也一酸,手一抖,那个字竟然签不下去了。
我一生也忘了不黄文英当时说的话,她说:正宵,你签吧,你今天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我不怪你,因为我知道你有一天是会后悔的,你做生意做得很大,你身边都是想靠你起来的人,你忘了本,没有了从前的那些个品格,我理解你。你是我的丈夫,你不是个坏人,你对人不是没感情的。我不怨你,是因为没有人比我了解你,我让壮壮跟我,就是不想让他和你走一样的路,你有了全世界,可是你没有了儿子,这感觉舒服吗?正宵,我要了你很多的钱,可是你也知道,我从来就不是贪钱的人,这钱,是给你儿子的,也是你的,有一天你不行了,你有了这些钱,还会爬起来的,可是你要是把所有的家当都给了那些在你有钱时才冲上来的人,我怕你就很难爬起来了。正宵,和你离了婚,我以后不会再干涉你的生活,可是,我只求你一件事,不要让壮壮知道我们已经离婚的事好吗?你可以搬出去住,但是要想着定期回来住一住,要不,你就把壮壮送到远一点的地方上学,你定期去看他,你不要让壮壮知道,我平时经常告诉他的那个坚强勇敢有本事有品德的好男人,他的爸爸,已经不要他了,好吗?
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会经常想起这句话,那一刻,我想我是被感动了,可是我后来恨我自己,为什么我感动得哭了,可还是签了字?为什么我就体会不到,黄文英在这一番话里对我蕴含的那些个情义?
第二天,在去英国的飞机上,我反复想着黄文英的话,窗外的云朵在脚下变幻着各种形状,我想我的生活也一样,都被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扭曲了。在英国,每天和那些个高官们吃喝玩乐,可是一到夜晚就会失眠。我有时想黄文英,想起壮壮,胸会堵得难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没有一点轻松的感觉。
我和黄文英离婚两周后和焦红结了婚,促使我们迅速结婚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事,焦红出了车祸,有天晚上,在公司开完一个庆功会后她自己驾车与一个醉汉撞上,没有出什么大事。但是我们的孩子没了。说实话,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无比悲痛,但是后来竟然有几分庆幸,因为我其实并不想和焦红生下一个孩子,在我心目中,我只有一个孩子,那就是壮壮。知道我这样想是很自私,特别是对焦红。
但是焦红为我付出也很多,她在住院的时候天天哭,把眼睛都哭出毛病了,她在想那个死了的孩子,没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安慰她,除了快点娶她,没别的法子。
婚礼办得非常低调,只摆了两桌,也没叫什么亲朋好友,为这个,焦红很不满意,可是她压抑住了,像焦红这样的女人当然知道,有些事情过程并不重要,只有结果才是第一位的。
婚后我按照黄文英说的,每周定时回去住两天,我和黄文英不同房,有时也不过夜,一切都是做给壮壮看的,这是开始我的感觉,但时间长了,这种有意识的行为就变成无意识的了,我后来每周不管多忙,都要回去看壮壮,每次回去的时候,都还有是种回家的感觉。相反,和焦红住在我们新买的房子里,我总是觉得还是和从前差不多,焦红更漂亮年轻也有风情了,但是我还是很难把她和家人联系到一起,后来焦红把她儿子小明接来了,但是我的感情却还是很难接受,我不让小明管我叫爸,这让焦红很恼火,我们一直在为此争吵,但我还是坚持,她也没办法。
我把对黄文英的愧全转化在了对壮壮的爱上。我给壮壮选了一个最好的私立中学,每周六,我都会亲自开车,带着黄文英去看他。说来你可能不信,直到现在,壮壮并不知道我和黄文英已经不再是夫妻了,我严格封锁所有的消息,我把壮壮送到很远的地方上学,就是为了不让他有可能接触到这些事情。我从来不让焦红出现在壮壮的视线里,我不能让壮壮的心里有个阴影,他最佩服的爸爸,竟然背着妈妈有个女人。
当然,纸是包不住火的,可是我要等他大一点,才让他知道这些事情,他现在要升高中了,学业为重。
但这对焦红是不太公平的。她和我结婚后,我从不把她带到我的老家去,我不让她见我的父母,在我的父母的心目中,他们只有一个好儿媳,就是黄文英。焦红有几次提出要和我一起去看壮壮,被我严词拒绝,她想给自己的儿子小明找个最好的私立学校,我明确告诉她,去哪里都行,但是不能去壮壮呆的学校,我不想她接孩子时碰上我的儿子。
我和焦红的婚姻,其实一开始就是畸形的,而这种畸形,是我带来的。我与黄文英分离的时间越长,我的愧意就越深,而这种愧意也让我和焦红的婚姻越发地走向不正常。我们之间后来出现了严重的分歧,主要有两件事。焦红在婚后愈发地露出了她野心的一面,她吵闹着要当总经理,我后来找了一个店面盘下来,给她提供资金,让她做总经理,避免她在我的公司里添乱,表面上看,这是给了她位置,其实是把她下放了,焦红当然知道我的戒备之意,她为这事和我怄了好长时间的气,后来灵机一动,又把她的弟弟、小表妹什么的都整到公司来了,还想让她弟弟做总助,我表面上答应,实际上给他安排的都是闲职,这些为避免夺权的手段让焦红对我很不满。还有一件事,就是我对壮壮和黄文英的好,让她嫉妒。我每年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带黄文英和壮壮出国一趟,但是对焦红和小明,我就没这么关爱,小明想去旅游,我通常是不会亲自陪着,顶多是给他找个保镖陪着,焦红为这个事没少跟我吵架,她说我偏心,我没法不偏心,壮壮是我亲儿子!
我和焦红最后的导火线终于因一件事的公开而爆发。我后来从焦红的一个好朋友那里得知,在黄文英决定和我离婚之前,焦红曾经找过她,哭诉了一个下午,一方面是说我们怎么相爱;另一方面又拿出医院的证明,证明她怀了我的孩子,还对黄文英说如果她不能得到我,她就会死,一尸两命什么的。我不知道黄文英听到这些时是什么反应,但我想,她迅速和我离婚,一定是和这次谈话有关的。
这个消息一直被焦红、黄文英隐瞒着,焦红是怕我知道,黄文英是不忍心让我知道,如果不是焦红那个闺中密友酒后失言,我永远不会知道。我这才明白,黄文英为我,是付出了多大的牺牲,她为什么要在那天说那些话,她是怕我有一天会为此身败名裂,她这是成全我。我又气又悔,回家质问焦红,我们骂了起来。我说焦红是个骗子、阴谋家、小人。焦红气得脸通红,眼泪掉得扑簌簌的,她问我:“我骗了你,可我还是为了爱你,你呢,汪正宵,除了钱,你爱过谁?你心里只有你的那些房子,你的儿子,我是个屁!我可不是街上那些出来卖的女人,我是你明媒正娶的,不是二奶,可是你有一天把我当成妻子吗?你才是骗子,王八蛋,没有人性的猪!”谁敢这么骂我,我打了她,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打女人。那天晚上,我们分居了。
我和焦红在婚后第二年就过不下去了。没完没了地争吵到后来集中到一件事上了,那就是财产有多少留给她儿子小明的问题,我还没死,她就想这些事了。我那时对焦红已经烦到极点了,根本就不和她谈这事。我们之间陷入到财产继承的问题上,除了争吵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了。而这时焦红又做了一件对不起我的事,她有外遇了,对方是公司一个新上来的部门经理,这事传得满城风雨,这就怪不得我了,我派私人侦探调查他们,掌握证据后提出离婚,我要是发起狠来,她儿子小明,从我这里一毛钱也得不到。
这些事情,都是丑恶和伤心的,我现在一提起焦红来,心就烦得不得了。我们已经各自找了律师,下月法庭开庭判解离婚,主要是判赡养费问题。这一阵子,我经常想起黄文英,听说现在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中学老师,他们处得还不错。如果能复婚,我倒是没意见。可是我有什么脸再去和黄文英提这些事。每天晚上,在这个城市里穿行的我,看眼前高楼一座座耸立,这些高楼有多少座是从我的手里盖起来的,我为别人,为那些有钱的人,没钱的人,提供了温暖的家,提供了家的温暖,他们住在我为他们建造的房子里,体会着家的感觉,可是在这高楼林立的世界里,我的家又在哪里?
从男人的视角看世界,世界是一种样子,从一个有钱人的视角里看世界,世界又是一种样子,如果这人既有钱又是个男人,那么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我后来见到了焦红,听说她已经把分手费从一千万元降到了八百万元,这个让房地产大亨汪正宵恨得咬牙的女阴谋家,其实外表弱不禁风,如风中的睡荷,在绰约的外表下透着一种难得的清爽,我怎么也不能把那些个丑恶的、卑鄙的事情与她联系在一起,但是,我又觉得汪正宵并不是说假话,如何理解这个世界?各种视角都有他的道理。我想,在欲望面前,人人都是受害者,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一样。我们的婚姻是不应该有太多欲望的,也许在可以放纵的时候清心少欲,真的可以挽救一些即将失去的东西。
离婚关键词:二奶
离婚指数:******
我和汪正宵完全是因为一个很巧合的原因见的面。他的下属——正龙房地产公司的公关部经理小何求我帮他们公司润色一个解说词,就这样我见到了汪正宵。
我是在正龙房地产“绿色家园”小区筹划办公室与汪正宵见的面。这是汪正宵投资的第六个花园式小区,汪正宵据说有六亿身价,不过,他本人面相却很普通,戴金丝边眼镜,气质儒雅,并不张扬,给人第一眼的直观印象很好。也难怪,现在暴发户发大财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汪正宵一九八〇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曾经做过工厂的会计、财务科长、经营副厂长、厂长和党委书记,用他的话说,一直是和钱打交道的。
我在很多报纸上读过正龙的名字,但是汪正宵这个名字却很少在报纸上出现,他很低调,只知道他是市里的十杰企业家之一。他的家庭也很不幸。这是公关部的小何告诉我的。
和汪正宵在一起的时候,他正在为与第二任太太离婚的事犯愁,他的第二任太太向他索要一千万分手费,这个数目太过离谱,可是汪正宵给得起。但是,汪正宵却不想就这么算了,因为这个二任太太,也做了对不起他的事。
我们的话题是从这事开始的。看着汪正宵,我想起了一个墨西哥电视剧《富人也哭》,我无意中说起这个剧,汪正宵突然来了感情,他给我看了以前很多记者、报告文学作家写的专访,他说他都不满意,他问我能不能给他整合成一个大的个人材料,因为一个大工程要上马,他需要宣传,我口头答应了他。我们于是很自然地很公事化地开始了交谈,但是谁也没想到,这一谈下去,那些商场风云壮怀激烈的事没有说出什么,却让我洞悉了一个外表成功的男人不为人知的隐痛,这个剑走偏锋的谈话,实在让人有种出人意料的欣喜。
我现在回想起来,在四十多年的人生之路上,我最对不起的人是黄文英。如果一切重来,我不会选择离开她。可是这个可能是没有的,就像我没可能再过穷日子一样。一个男人一旦有了钱,特别是有了很多的钱,他是很难坚守以前的道德的,特别是在这个一切都有价格的时代。
我是“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高考第一批上大学的年轻人,也可以说,我和那个逝去的时代一样,千疮百孔,“工农商学兵”我全做过。在上学以前,我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家在山西一个小村子里,叫木楞子村,地图上是找不到的,那是个穷村,也就百十来户人家。我哥汪正龙,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但他不傻。那年我考上大学,这在我们村是从未有的事,大家敲锣打鼓为我庆贺,大哥知道,上大学虽然不交学费,可是四年的生活费也是笔不小的数目。那天晚上,哥一个人去了三十里外的村东头,那里正在铺电线,地里埋着几十米长的电缆,哥知道,那玩艺很值钱,但他不知道能值多少钱,哥动心了,他深夜去挖电缆,那夜没回来。早上起来时村里人发现了他的尸体,他被高压电烧成了焦炭。
哥是为我死的。他死得很不光彩,可是在我心中,他的形象是最高大的,我对不起哥,我爸差点卖血,后来东借西借让我上了学,我上了学,哥被电成了焦炭。后来,我的公司就叫正龙。我哥的孩子现在都在国外,我要养他们一辈子。
人生在世,不是你欠别人,就是别人欠你。我在认识焦红之前,一直是欠别人的。在上学时欠的是我哥的,结婚时欠的是黄文英的,后来工厂倒了,我欠的是全体和我一起玩命干的工人的。可是我不欠焦红,她是什么玩艺,一个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如果没有我,也许她早就下了岗,甚至做了鸡,可是现在她是什么样子,开着宝马,顶着总经理的衔,月薪八千,这她还不满足,她还想要我一千万,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我对得起的人是焦红。最对不起的人除了我哥,就是黄文英。一九七九年大学毕业,上面一声令下,我就去了前线,那时自卫反击战打得正火热,我响应国家号召,当了志愿兵。可惜,去了没多久,仗打完了。我没上得了战场,不过,做过军人的经历对我实在是很有帮助的,我这个人,其实是喜欢在战场上战斗的,所以后来我选择了一个和战场差不多的地方,商场。
我从部队回来,分到橡胶制品厂财务科,做会计,这是我上学时学的本行。黄文英那时在党办室,管组织。她是我的入党介绍人,比我大一个月,记得她一直坚持让我叫姐,我不叫,她还假装生气,这是一个很好的人,长得不漂亮,但是很有灵气,而且她写得一手好字。她是土生土长的城里人,我是一个穷山村的孩子。我当时很羡慕她,站在她面前总是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我上班才一个月,黄文英就发展我入党。她要我写入党申请书,还要我定期向她做思想汇报。那时候入党是很严肃的事,所以我做得很认真,不但在那段时间工作努力,而且还真的很认真地找她做思想汇报,我认真地说,可是黄文英听到最后总是哧哧的笑,她说,我的样子很好玩。
我和黄文英就是这么接触的。我们的思想汇报最后走了样,变成了与入党无关的事了。我们常在一起交谈,黄文英没有我的学历高,她是高中毕业,可是她很有见识,因为上班比我早,很多道理都很明白,我很佩服她。
我第一次约黄文英出来是在和她认识了一年多以后。我的入党申请批下来了,成了一个预备党员,考验我的人也是黄文英。那天我很兴奋,当兵,入党,这都是年轻的我最梦寐以求的事。我知道在这事上黄文英出了很多力,我要请黄文英吃饭,她不同意,她说:你一个小娃子,有几个钱,就来造?可是我一再坚持,她也就没说什么。那时吃饭不像现在,七碟八碗,也就是找一个小饭店,要两个云吞面就好了。我和黄文英边吃边聊,说得很兴奋,不知不觉月亮出来了,我送她回去,我推着车子,她走,两人之间有一尺的距离。我们顺着马路走,身边是满街的槐树,我大着胆子问她,下一次还可不可以约她。我记得当时黄文英的脸红了,她低下头,轻轻点了点头,这个场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天以后,一切的事情都很顺利。我和黄文英经常成双成对,基本就定了关系。三个月后,我问黄文英,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生活。她又是那样,低着头点了点。可是我没有勇气去她家提亲,因为我家的条件太差了,那么穷。这一次黄文英突然主动了,她说没关系,她去和她父母说。
黄文英的父母不同意我,我虽然是个大学生,可是毕竟来自农村,老家又远,又穷。听说黄文英的父亲那时又给她物色了一个,是一个工厂的技术员,父亲是厂子里的副厂长,全家都是城市的,条件很好。可是黄文英死活不干,后来又以离家出走威胁,她家里没办法,只好答应她了。
我和黄文英商量婚事的时候,我父亲从农村坐了一天的火车来看我们,还带来了我的三弟。父亲见着黄文英后很高兴,他说这个新媳妇真是越瞅越顺眼。父亲随身还带来了五百块钱,给我们结婚用。黄文英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当着我的面收了。但是等父亲临走时,她又把这笔钱给了我三弟,三弟还小,不知道怎么回事,糊里糊涂地把钱又带回去了。临走时,黄文英给我父亲他们买了很多吃的带的用的,花了二百多元钱,都是从自己积蓄里拿的,她一分钱也没要我家的。这些事情都是后来父亲来信时我才知道的。
我和黄文英结了一回婚,基本是一无所有。我家那时为了供我上学,还欠了一屁股债,父亲那次拿的五百块钱,也是借的别人的。黄文英知道我家的情况,她什么要求也没提,我们是一九八二年结的婚,婚礼就在宿舍办的,没请客,也没摆酒席,一切的用品和花费大都是黄文英家里出的,婚后,我们住在单位的一间小宿舍里,后来黄文英怀孕了,为了照顾她方便,我们就搬到了她家里,一住一年多,这期间,我坚持要交生活费,可是黄文英的父母也很明理,他们把我们给的生活费替我们攒下来,年底时又一起退给了我们。
我那时对黄文英,敬佩和感激超过了爱。黄文英是那样一种女人,她不出色,不引人注意,但是她却有东方女人特有的坚韧、善良、贤惠、能吃苦,和她一起,你就觉得没有什么困难是度不过去的。我无以回报,除了用努力工作积极上进来报答她,并没有更好的方法。
我上过大学,再加上肯吃苦,在单位作风比较踏实,能干,后来仕途就比较顺,一九八四年,我二十多岁就做了财务科长,管钱管账,这么年轻就当科长在当时是很少见的,黄文英这时刚刚怀孕,听到这个消息脸上乐开了花,她父母也笑得合不拢嘴,直说女儿还真是有眼力。我那时豪情万丈,有一种发自身心的幸福感,我除了想努力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外,就没有其他的想法了。
当上科长的一年后,单位开始分房,按级别和职称,这一次我分上了一间四十平米的小房子。我和黄文英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这时我们的儿子壮壮也已经一岁了,黄文英上班了,平时怕没人照顾孩子,就把她妈也接来,我们几口人就挤在一起住。这时,突然发生了一件事。
我哥正龙的孩子小四,在那时考初中,我父亲来了信,说这孩子不想在农村呆一辈子,想上城里上初中,将来好考上重点中学,再上大学。他问我能不能管一管这孩子?哥哥为我死得那么惨,我怎能不管。可是那时我家里的条件也不好,房子小,住着我的孩子、黄文英的母亲好几口人,我虽然当了科长,但工资收入不高,黄文英还不如我,我们都是双职工,单位比较忙,突然添了一口人,生活上物质上都是很不方便的。我见到黄文英,几次想说这事,可是一见她和她妈妈为了壮壮忙得不可开交时,就开不了口了。还是黄文英细心,她见我有心事,就问我为什么,我对她说了,她想了想说:行,让孩子来吧。我说:那你妈呢?她说:我和我妈说去。
黄文英不知是怎么说服她妈的。反正小四后来就来了。我们在厨房给他搭了一张床,他就住那。一住就是好几年,这几年来,黄文英对小四和对壮壮是一样的,没说过一句重话,壮壮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壮壮有的穿,他也从没少过一点。一个女人要管两个孩子,一个小一个半大,是够累心的,可是黄文英人前人后从没抱怨过一句。我父亲后来来了一次,看了这情景不停地点头,正宵你有福,你有福!
可是我这个人最后还是很混蛋,做了对不起她的事。这么好的人,我做了很对不起她的、一辈子都不能释怀的事。
我在工厂一直都是一帆风顺的,我这个人,是很有领导才能的。我还是比较敢干,不过,在那个年代,中国是计划经济时代,体制上有很多问题都存在着。我们那个厂子,是个老厂,存在的问题就更多,一九八六年,我做经营副厂长时已经发现了很多问题,但那时一把手不是我,看见了也干涉不了。两年后,我做了一把手,可是大势已趋,那一年,这个城市里有七家企业破产,我们也是其中一家。
我们的厂子是个老字号,规模不大,一百多号人,但是我刚上台,他们就下岗了,这个打击,不光对我,对他们也是从来没有过的。那一阵子,家里一天也没安生过,每天一群人围在我家门口,找我讨个说法。找我有什么用,我那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去,可是那群工人是不管你的。那段日子,家里没法呆了。黄文英知道我的处境,她和我商量了一下,说只有一个法子:躲。
后来很多人传说,说我发迹就是那一躲,这个说法平心而论,有道理。我要是不躲,不会在深山沟里遇见钟民,那时候他在大队当书记。冷眼一看,和一个老农没什么两样。不过,后来他当了主管基建的副市长后可不是那时的样子了,他至少年轻了十岁。
我躲的那个地方,是黄文英表叔家,一个穷得你难以想像的地方。那种地方,城里人是没多少人会去的。不过,也正因为穷,后来让我捡起了便宜,六万块钱买了一块地,发了家。不过那都是后话。
我当时在那个穷地方,只是为了躲一躲风头,也为了想一想,路该怎么走?今后的方向是什么?我当然不会下岗到无事做,但事实上,我这个下岗厂长也不会有什么太好的安置,这些年搞经营,把财会专业都丢了,技术又没有,不好安排。我躺在偏远的深山里,本来是心情灰暗的,可是在队里遇上了钟民,他当时正在筹划着办一个砖厂,给村里谋福利,我有一些生产经营的经验,在黄文英表叔的介绍下,我们认识了,我开始帮钟民搞砖厂。这样,我们的关系就建立了。
在中国做生意,关系是第一位的。钟民这个人后来成了我的贵人。也是铁杆儿关系。我在山里呆了一个月。砖厂初步有了些规模后,我就回到城里了。我去了人才市场,也找了老关系,可是一直也没找到太合适的工作。那时候,壮壮开始升初中,小四也要上高中,黄文英和我同在一个地方上班,别人下岗,她也一样,没有了收入,她就在街道租了一间房子,给别人做衣服,我们那时的日子很艰难,两口子都只拿最低的基本工资,还要养活两个孩子,过得很苦,不过,我从小就吃过很多苦,那段日子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不过,黄文英就比较难受了,她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苦。
可是黄文英并没有叫苦,她只是默默地工作,把所有的担子都扛下来了。我很愧疚,我是个男人,这样的事,理应由我做。于是,我开始找寻能发财致富的机会,后来,我们原来的厂址拆迁,一座新居盖起来了,我就在那个地方租了两间民房,开起了早点铺,卖油条、豆浆和驴肉火烧。
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其实是从那个早点铺开起来的,我选址选得不错,那儿后来成了市中心的周转地带,那个铺子因此开得很兴旺,后来就扩大规模了,到后来,我以前厂里的很多工人回来帮我,我们的店面越来越大,就成了饭店了,也做中餐和送外卖,这个城市的第一家外卖就是我干起来的,那些个送外卖的员工都是我从前厂里下岗的人,此事后来上了报纸,报上说我是自力更生,还解决了一些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
关于我发迹的事情,有很多种说法。但真实的情况是,我是靠炒地皮发迹的。一九八七年,国家在土地管理制度上进行了改革,规定土地批租有三种形式,一是定向议标,二是招标投标,三是公开拍卖。我下手较晚,一九九〇年,我做饭店和外卖手里有了一些余钱后,通过钟民 (他那时已经是镇长级的干部,权力很大)用六万块钱从他呆过的那个庄里买了一块种不出庄稼的地,几年后,这块儿开始办开发区,这块地皮翻了三十倍,我赚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笔钱。
从那时开始,我对做房地产有了兴趣。我把饭店兑了,外卖也不做了。把所有的钱都用在炒地上了,有人曾经给中国的富豪们列出过一个成长公式:“先以一百块钱买一块地,再找相熟的评估机构将其价值高估至二百元,再抵押予银行换取贷款,接下来再以这二百元银行资金再购入同值的土地,重复以上步骤赚取四百元的贷款,以此类推,不停递增。”我完全遵循着这个公式运作,但有一点这个公式没有说出来,那就是要完成上述这个空手套白狼的过程,没有贵人相帮是不成的,而我就有,那就是后来当了副市长的钟民,老爷子现在也退下了,也不怕将这些事说出来,他当时主管基建、土地局、旧城改造等工作,要没有他的关照,也没有我的今天。
我炒房地产,敛财速度飞速,这一行我做得得心应手。不知不觉,暴富了起来。我从前厂子里的员工好多在我的公司里都成了骨干,我这个人,是念旧的。
一切都很顺,但是有一点问题就出现了,是黄文英。她开始不适应或者说是不太习惯我取得的这些成功了。
黄文英是一个本分的、传统的女人,在她和我的这些年里,基本是没过过什么好日子的,即使是我在厂里当领导的时候。我家里穷,人口又多,每月都要按时往家里寄钱,我还得照顾我大嫂(我哥死后她一直没改嫁),我当了三年厂长,完全是清水官,后来厂子倒闭,更是什么光也借不上了。黄文英和我十年,操劳了十年,她的皮肤粗了,脸上的皱纹也多了,更关键的是,她的心态也老化了,每天考虑生存问题,男人可能会因此奋起,但女人则可能会因此迅速衰老。黄文英已经再也没有当年的风采了。
正龙开起来的时候,我四十三岁,意气风发,精神振作,黄文英却明显地与实际年龄不符。但这并没有造成我们之间的分歧,我不是无情的人,事实上我很念旧,也自认为自己的心术不坏,我对黄文英从来就没有嫌弃过,但只有一点,黄文英对于我由当年的“汪厂长”成为今天的“汪董”,似乎表现得相当的迟钝和麻木,在很多需要她出现的场合,需要她发挥的场合,她都以一种回避的态度处之,她没有出头露面的爱好,除了壮壮,她基本上什么社交场合什么社会人士也不愿接触,坦率地说,她就算勉强去了,也没什么好的效果。她并不是怕见生人,但她总和我说,见了那些生意人不知说什么好,和他们身边那些珠光宝气口气大得惊人的妻子们在一起,也找不到什么话题,到后来,她就开始拒绝参加我们的各种活动了。每次在许多重大的社交场合里,我形只影单地看着其他的同行们手挎着或高傲尊贵或娇美可爱的女伴们,只能暗暗地叹气。
现在想来,不能怪黄文英的不适应,要怪,只能怪我暴发的速度太快了。一九九〇年,我做饭店赚了一些钱,但这些钱迅速被我作为原始资本投入到房地产业里了,基本没有用于改造生活,几年后,房地产空前发达,几乎是一夜间,我所有的投资都升了值,对此,我是有思想准备的,但是黄文英没有,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直在穷苦操劳中度过,她怎么能相信,神话这么快就在身边出现了呢?
我对黄文英,最初是比较忠诚的。因为工作的缘故,我经常出门,海南深圳都去过,有的时候,也逢场作戏地叫过小姐,但很少发生实质行为的关系(有几次喝醉了时除外),我在刚做生意的时候,也一直是很好的住家男人,很少出外应酬。我身边的很多朋友包了二奶三奶,我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在我的观念里,那还不如叫鸡,一次性买卖,起码不会影响家庭。
后来随着生意的做大,出外的应酬也多了。对此,黄文英采取的是放任自流的态度,她不管我,在她的心中,她是绝对信任我的,她认为我在干着一件比她的生活有意义多了的事业,尽管她不懂具体的事业是什么,但她深信“女主内,男主外”的道理,所以她在家看孩子,赡养老人,自己不出去做任何事情,不让我有一点分心。这种传统的精神让我很感动。我也曾当着她面发过誓,永远不背叛她,那几年,家庭的稳定和和睦,也令我的事业一直蒸蒸日上,直到焦红出现,这种局面才被打破。
我现在想来,焦红是在正龙第二年扩大项目时被招进来的。她原来是一家国营百货商店服装专柜的组长,后来那个店破产倒闭,被一个暴发户买下来了,她就出来了。焦红出身于一个中学教师家庭,个人素质不错,属于差几分没考上大学的“大学漏”,后来自己自学了大专,正在上财经专业的本科,当时我们的公关企划部招部门经理,她就来报名了。
焦红他们经过层层复试,最后面试的一关是我亲自考核的。坦率说,焦红长得并不是很漂亮,可是她有女人味,也许是做了多年服装销售的工作,她的衣着明显地比其他人得体,我还记得她那天穿一身黑色套装,但是颈上却围一条红色的围巾,一身庄重中带一点俏皮与活泼,非常抢眼。当然我看人不会只看表面,她的谈吐也很好,她是那种能说会道的人,但是并不张狂。这在一个城市女孩身上是很难得的。而最关键的是,她的英语居然还说得不错,她有一张英语专科结业的文凭。这一点是最让我满意的。
我后来侧面了解了一下焦红,在她呆的那个地方,几乎所有的老人都没动,只有她跳了出来,我选部门经理,总得知道为什么?后来调查完我才知道,焦红他们新上来的那个老总对她曾经心怀不轨,有一次喝醉了想骚扰她,被她抽了一个耳光,然后她就辞职了。
我是从听到这个消息后一下子对焦红产生了好感。虽然他们来应征的几个人都很有实力,但是我很快就打电话给总经理,她被录用了。
焦红刚上来的时候是很兢兢业业的,所谓的一个部的部门经理,其实权力小得可怜,工作量却大得惊人,焦红一直任劳任怨,做得虽没什么大的起色,但是却也没什么纰漏。不过焦红有一点是很快就拿住人的,那就是她穿衣的品味,焦红属于那种骨感美人,穿什么都好看,再加上她卖过服装,知道自己怎么搭配才最好,没过多久,她成了时尚的晴雨表,我们公司的女孩都在这方面向她看齐了。
我有个习惯,每天早上喜欢到公司的各个科查示一圈,看看大家都在忙什么。于是,几乎每天早晨都可以看见焦红,每次见她,她几乎都不会穿同样的衣服,我是个老手,一眼就看出那些衣服都不是什么名牌,有些还像是自己手工做的,很低档,但是穿在她身上,很好看。焦红看见我时,总是那么涩涩地一笑,然后就低下头去,做自己的事了。这一笑,还真是有味道,我常常出了她的门口,脑子里还有回味。
焦红后来搭过我几回车,都是我主动让她搭的,她总是坐在后面,几乎一声不吱。她很沉静,这一点和我认识的那些个搞公关的女孩都不一样,那些人,她们的那个张狂劲儿,喝酒发嗲,恨不得让你把她们按在床上才老实,可是焦红不这样。她越静,我对她就越感兴趣。男人都这样,对送上门来的瞧不上,没缝钻的倒都有兴趣。
就这样平安无事地过了三个月。有天晚上,我和一个客户谈买卖,喝了不少酒,走时想起还有一个重要文件放在单位,我让司机把我送到单位,上楼去取,想晚上突击看。上楼时发现企划部还亮着灯,我过去看看,只见焦红坐在桌前,对着电脑打什么东西。我推门进去,问她:加班呢。焦红冲我笑笑,又回过头去继续打。
借着酒劲儿,我过去看她打什么,就这样站在她身后,离她很近。她身上有种特殊的香味不像是涂了香水,倒像是她身上特有的,很好闻。因为天热,她把外套脱了挂在椅子上,上身只穿了一个白色的吊带背心。我其实应该回避,但却把脸凑近电脑,下颔就与她的头发触上了,焦红回过身来,说:汪董,你喝多了吧。我一时冲动,就把她的手抓住了。
我承认,那天我是喝了一些酒,可是没到乱醉的地步,我应该是能控制自己的。可是那天天很热,人是比较躁的,而且,焦红把外套脱了,只穿了一个吊带背心,胳膊、肩膀还有半个胸脯都在外面,白花花的皮肤,你是个男人,就不会无动于衷。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反正我那时对焦红也想了很久,今晚就放开了。而焦红的表现也令我完全没想到,她不但没有一丝抗拒,反而主动地贴到我怀里了。
其实焦红早就知道我想什么,可是她能沉得住气,那天晚上,我清醒后一直想可能是她早有预谋的,否则不会那么巧,这一切太戏剧化了。但是对一个欲望很强的人来说,越戏剧化越刺激。我们俩人搂在了一起,接下的事就好说了。我办公室里有床,有卫生间,还有淋浴。我借着酒劲儿,把她抱起来上了三楼。我们就在办公室里发生了关系。
事后焦红躺在床上,她说她早就喜欢我了,可是又怕,怕我嫌弃她,怕我怀疑她是另有居心的,怕我以为她是为了钱。那天晚上,她和我说了很多,从小的时候说起,说到了她的学生生活,她死去的父亲,还有她后来在百货公司每天站柜台的艰辛,说着说着,她哭了,坦率说,她那晚上表现的真是很真诚。我是个江湖老手,什么人看不出来,可是那晚上我也被她感动了,我搂着她爱抚着她一遍又一遍。
发生了这事以后,我本来以为焦红会缠上我,但是她没有,第二天她对我的态度突然又变回从前那样了。冷冷的,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这样的情绪持续了两周,我终于坐不住了。给她打了几次电话,想送她点东西补偿,可是被她冷冷地拒绝了。这下子我坐不住了,我给她打了电话。问她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只是想离开我一个人静一静。然后就把电话挂了。把我气得够呛!她以为她是谁,和我耍!
焦红后来找到我,要辞职,说她不能在我这里干了,她的眼圈红了,说不为什么。我被她的态度激怒了,当时就签了字,可是到了下午又后悔了,我给企划部打电话,部里的人告诉我,焦红已经把东西搬走了。再打她的手机,却发现她关机了,再往后,她竟然销号了。
焦红这个女人不简单,她是很了解男人,特别是像我这种有了事业和钱就自命不凡的男人的,事实证明,以退为进,是在感情上比较高明的手段,以前只有我和别人玩儿,现在被她玩儿了。我开始想念她,很疯狂,我那时四十三岁,并不老,也有激情。每天早上经过她的办公室,发现那个座位已经换了别人,再也没人对我涩涩地一笑,我的心情就会沉重起来,到后来,一天的情绪都败坏了。我承认,我让焦红迷住了。
我后来又试着给焦红打电话,电话通了,我问她在哪儿?她这时倒很平静,说在家,等着一个中介机构来电话,是找工作的事。我说我想去看她,她说你来吧,但来了不要后悔。
我去了她家。还真不好找。我是自己开车去的。她家是平房,面积不大,但是很整洁。我进去的时候,焦红正在给一个三四岁大的孩子喂饭,我很诧异,焦红平静地告诉我,说那是她的儿子,快五岁了。
我知道她结过婚,但是从没想到她会有孩子,她是如此的年轻、漂亮。可是却有了这么大的孩子。我坐在她家的沙发上看着焦红很熟练地把孩子安顿好,焦红把他送到邻居家里寄托,然后问我去哪儿?
我们在仙岛喝咖啡,我问起了焦红的家庭情况。这在从前我是一无所知的。焦红告诉我,说她十九岁那年就结了婚,二十二岁生下小明,小明她爸爸是海员,跑远洋的,一年要在外三四个月,孩子就和她一起相依为命。
那天下午,焦红和我说了许多话。我还记得她说了这样的话,她说:在我身上,她最想得到的是爱情,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她希望我会对她好一些,她不要什么名分,不要什么个人利益,只想找一个能真心爱她的人,因为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完全失败的,她还告诉我,她与她的丈夫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她还苦笑着说:她其实并不是我想像得那么年轻纯洁,她说她知道我会失望,因为我要是想找个二奶,她肯定不够格的。可是我只想要一下午的爱情,让我知道我曾有过一下午的爱情,这也就足够了。她后来这样说。
那天下午的焦红,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韵味,我听她说着对我的思念和心思,竟然不觉时光的飞逝。这是一个和黄文英完全不同的女性,她年轻理性,关键的是,处处想着我对她的爱情,这种感觉,有些新鲜,也有些让我痴迷。
回来后,我责成总经理,不惜一切代价,提薪,升级,随便什么,把焦红找回来。这次很顺利,焦红回来了,好像有种潜在的约定,不久,她和丈夫办了离婚手续。而我们,开始了正式的情人关系。焦红并未被我包养,她还在我的公司里,拿着我的薪水,和从前一样,拒绝我的任何馈赠,而且难得的是,从来没有利用我们的关系,为她工作谋求什么。这一度让我很满意,焦红是个有事业心的女人,她为我工作,不靠我养着,征服这样的女人,让这样的女人为自己倾心,当然比包养个二奶更过瘾,那个下午,一切都改变了。
我和焦红秘密地好了小半年,老实说,那半年,神仙一样的生活。我们去了海南岛,深圳,她住在我送给她的一个小别墅里,我们经常在那里约会。但是我从不过夜,因为我要回去,我每天晚上有道必做的工作就是检查壮壮的作业。就像例行公事,但我也要做。
焦红的儿子小明认我做了干爹,我后来把他送到一个全托的幼儿园去了,这样我们一起的时间就长了。那时候,我虽然几乎天天都和焦红相会,可是从来没想过娶她,我不会为了她而破坏我的家庭。
焦红的狐狸尾巴后来终于露出来了。那是在我提她当了公关部经理以后,这个经理和部门的小经理可不一样,属于中层,我的一些外事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基本上都由她出面。我是个低调的人,可是焦红却喜欢安排我出头露面,你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人,该低调时必须低调,可是焦红的宣传策略却常常把我变成焦点,我最初对她的做法并不理解,但最后的一件事让我明白了。
有一次,我打开报纸,发现有一个与我们房地产公司有关的图片报道,很大的一张照片,我和焦红并排站在一起,焦红的手还有意无意地放在了我的胳膊上。我当时就大怒,问底下人是谁把这张照片提供给媒体的,底下人告诉我:是焦经理。
我把焦红找来,怒不可遏地望着她:你把这张照片交给记者干什么?焦红愣了一下,说:“不好吗?”我说:“好个屁!这不是明摆着我俩有关系吗?”焦红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她说:“你怕我影响你。”
那天我很生气,焦红和我承认了错误,但是样子很委屈,晚上我找她,她说不舒服,一会儿就关了机,我很气恼,独自开车转了一圈。回家还和黄文英发了火。
这事后来闹得满城风雨。全世界都知道了我和焦红的关系。这件事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我一开始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清醒过来,这是焦红有意识地透露出去的。她就是想让外界知道,她和我是种什么样的关系,那天的那张照片,其实是把这事情明朗化了。只不过,有两个人一直蒙在鼓里,一个是我,一个是黄文英。
我那时正赶上有烦心的事,不然也不会如此容易地就被焦红骗了。钟民,那个一直支持我的副市长因为经济上有些问题提前退休了,新上来的和他是对头,做我们这行的,没有个有头面的支持是没法干的,可是主管的人却拿不下,很多事情都不好办。我当时还买了一块地,想盖一个绿化小区式管理楼,可是地皮上的居住户不肯搬,出价多少都不搬,靠政府行为还拉不拢新上来的这位,真是烦死了,就是这个时候,让焦红得了逞。
焦红在我最头痛的时候,悄悄地把我们关系一步步明朗化,渐渐的,人们私下都知道了,焦红是老板娘,很多人开始通过她钻我的后门。焦红后来很红,在这个城市里吃得很开,她是拿着我的钱、我的势力给自己打门路。到后来,我还真离不开她了,因为她把那个新来的副市长给搞定了,不知她用了什么手段,反正是利用政府行为,把那块地皮的事解决了,这时候焦红开始摊牌,她要我提她当总经理。
这个要求太过分了。她焦红算老几,刚上来几天凭着美色干这么点事就想混个总经理当!多少老兄弟跟我那么些年都没提个一官半职,她才上来几年,做了中层,开宝来,有一百八十平方米的房子住,她还想当总经理,这个女人野心也太大了!当时我气坏了,一口回绝了她。而这时,焦红又拿出她另一套手法来了。
焦红当天晚上把我叫到她家里去,给我做了几个好菜。她做菜很有一手,这一点黄文英也不如她。她陪我喝着红酒,说她其实不想当什么总经理,她只想真的帮我做些事,可是她的权力有限,要是出力太多了还有人说闲话,其实做了这么多,她最想要的还是个名分,有了名分,可以名正言顺地帮我做事,到时,什么总不总的才不当回事呢。
我一下子就明白焦红想干什么了,她是在要挟我!这话里其实是有很多话的。我第一个想法是:可笑!我会娶你?但是,接下来,我做惯了商人的大脑竟然算起回报率来了,我开始算起如果焦红和我结了婚,我们联合一起,可以把生意做得更大。可耻呀,我有时真为自己是个商人可耻,我当时在最紧要的关头竟然还算起这些事,真是没有廉耻!
这时候焦红的手机突然响了,是几个男人的声音,听那意思是约她出去吃夜宵,焦红一一回绝,可是没多久电话又来了,一个接着一个,我喝多了点酒,抢过她的电话,一查,打来的几个号都熟,有几个是房地产商,还有几个是政府官员,都是我生意场上的对手或是旗鼓相当的伙伴。我当时就来了气,说了一声贱货,“啪”地把她手机往墙上一砸,碎了!焦红一下子就哭出声来了,她说:我为你忙里忙外,就差和人家睡觉了!你还这样对我,我不活了,我不活了!她一口喝下半瓶红酒,就往墙上撞去,“咚”的一声,她是真的撞上了,脑袋上破了大口子,我吓了一跳,酒全醒了,把她抱在怀里,一边给她包扎,一边道歉,焦红大哭,说:你有什么错?是我的错,我是二奶,我就该稳稳当当地花你的钱,少出去走动!
二奶这个词深深地刺伤了我,它触及了我的灵魂深处的一些东西。这个词让我突然发现我既对不起黄文英也对不起焦红,焦红对我也是真心的,她是有心机,可是那往墙上的一撞,是真的,破了那么大的口子!我开车送她上医院,在车上焦红一直问我几点了,让我把她放医院赶快走,要不壮壮该找我了。我的眼泪掉下来,心里把自己骂个半死。
那天晚上,我在医院陪着焦红一宿没回家。第二天,焦红头缠着纱布来上班,我的心一疼,晚上又去了她那儿,也没回去。后来这样的日子就越来越多了。
焦红在那以后,再也没和我提过总经理的事,也没提过要我娶她的事,但是,这事后来还是让黄文英知道了。黄文英是怎么知道的,我现在也想不起来具体的情况了。反正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地夜不归宿,再粗心的女人也会看出端倪的。有天晚上,壮壮打电话找我,当时我正在和焦红一起打保龄球,球馆里很乱,手机响了,我也没听见,壮壮就一直给我打,等到我听见的时候,他已经给我打了有半小时了。我问他怎么了,壮壮说,我听见妈妈一直在房里哭,爸爸你回来吧。
我当时脑袋一热,一下子就清醒了,我想可能黄文英是知道我的事了。我在路上把车开得很慢,我想了又想,就只有一个信念,不管怎么样,我不会和她离婚的。
到了家,见到黄文英趴在卧室的床上,床上摆着很多东西,有结婚证,我当年送她的一条绿纱巾,还有一些我们从前买过的小玩艺儿,这么多年过去了,难为黄文英还留着它们。我一看见这些东西,就明白了她是想干什么。黄文英见我来了,眼圈就红了,她说,我的丈夫,和别的有钱男人有什么不同,有什么不同?我无言以对。
我和黄文英从那时开始冷战,黄文英不是那种大吵大闹的人,她一直是很静的,包括愤怒,她也以很静的方式来表达。但这对我来说,却是很难承受的,我宁可她和我吵,和我闹,我还可以反驳或是忏悔,可是她不,她就这么闷着,开始我还愧疚,后来我就也气了。我当时想,像我这种人外面有人是很正常的,我每天忙里忙外,还不是为了家,我有个女人又怎么样?现在的有钱人不都这样吗?我还从没想过抛弃你们娘俩呢?你们有的吃有的穿,坐着就等来好生活,还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找什么不自在?
人一有了钱,有时会变性,有时也会凭空拥有很多混蛋的逻辑。我就是那样的人,我的逻辑很混蛋,可是我却认为能自圆其说。但是在潜意识里,我始终是有愧于她的,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我开始躲着黄文英,怕见她,怕见她那双哀怨的眼睛。我躲着她,可是我是个每天压力很大的男人,我还需要找一些慰藉,于是,焦红的怀抱就成了我最好的去处。
我们的关系越来越明朗了。焦红在那一段时期,成了我的好帮手和好情人。在事业上,她做事学得很快,我们一起谈一些生意,总是能配合得很好。感情上,焦红全放在我一个人身上,她对我百依百顺,嘘寒问暖,不像黄文英每天都是一副冷脸子。我当时感觉就像活在两个极端的世界里,一个世界对得起自己但对不起别人,另一个世界对得起别人但是又感觉对不起自己,在这两极摇摆,我很累,每天拼命地工作,只是为了不想别的。而这种局面一直维持了半年。我们都筋疲力尽。
焦红有天告诉我,她的经期一直没来,她怀孕了。我很震惊,因为我在这种事情上是非常小心的,但是我想焦红有办法的,有几次我在喝得很多的时候和她行的房,这里面可能被她做了手脚。焦红问我怎么办,她说将来有一天她的肚子大起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知道这孩子是谁的,是留着还是做了,她要我迅速做出决定。
这时,黄文英突然提出离婚,她主动提出离婚,这让我也吃了一惊,在我心里,始终认为黄文英虽然愤怒,但是不会先提出这种要求的,明摆着的,主动放弃我这样的一个人,是有多傻的!但是黄文英的态度很坚决,她提出了两个要求,一个是孩子,要归她,一个是生活费,她要我拿出财产的百分之四十,作为她和孩子未来的生活费。
平心而论,黄文英的要求并不过分。这么多年了,她和我一起,还是苦多乐少,我没做什么争执,就答应了她的要求。我一直不明白黄文英为什么在和我冷战了半年以后才提出离婚,直到我和黄文英一起去办离婚手续时,我也不知道真相。
那天,好像是周五,我第二天要出门,去英国,是陪市建委的几个领导去的,说是考察,其实就是我出一笔钱,请他们出去玩一圈。我只有下午有一点点时间,就开车拉着黄文英去办手续。
黄文英一路上没说一句话,气氛很沉闷。我们是协议离婚的,我还记得当时民政局的人还笑着说:汪先生,像你这么多财产的人很少有协议离婚的。我能说什么,我只能苦笑。我欠黄文英太多了,她提什么我都会答应,我才不会因为一点点钱的事和她闹到法庭上去。当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黄文英的眼睛一红,流下了眼泪,我的鼻子也一酸,手一抖,那个字竟然签不下去了。
我一生也忘了不黄文英当时说的话,她说:正宵,你签吧,你今天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我不怪你,因为我知道你有一天是会后悔的,你做生意做得很大,你身边都是想靠你起来的人,你忘了本,没有了从前的那些个品格,我理解你。你是我的丈夫,你不是个坏人,你对人不是没感情的。我不怨你,是因为没有人比我了解你,我让壮壮跟我,就是不想让他和你走一样的路,你有了全世界,可是你没有了儿子,这感觉舒服吗?正宵,我要了你很多的钱,可是你也知道,我从来就不是贪钱的人,这钱,是给你儿子的,也是你的,有一天你不行了,你有了这些钱,还会爬起来的,可是你要是把所有的家当都给了那些在你有钱时才冲上来的人,我怕你就很难爬起来了。正宵,和你离了婚,我以后不会再干涉你的生活,可是,我只求你一件事,不要让壮壮知道我们已经离婚的事好吗?你可以搬出去住,但是要想着定期回来住一住,要不,你就把壮壮送到远一点的地方上学,你定期去看他,你不要让壮壮知道,我平时经常告诉他的那个坚强勇敢有本事有品德的好男人,他的爸爸,已经不要他了,好吗?
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会经常想起这句话,那一刻,我想我是被感动了,可是我后来恨我自己,为什么我感动得哭了,可还是签了字?为什么我就体会不到,黄文英在这一番话里对我蕴含的那些个情义?
第二天,在去英国的飞机上,我反复想着黄文英的话,窗外的云朵在脚下变幻着各种形状,我想我的生活也一样,都被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扭曲了。在英国,每天和那些个高官们吃喝玩乐,可是一到夜晚就会失眠。我有时想黄文英,想起壮壮,胸会堵得难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没有一点轻松的感觉。
我和黄文英离婚两周后和焦红结了婚,促使我们迅速结婚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事,焦红出了车祸,有天晚上,在公司开完一个庆功会后她自己驾车与一个醉汉撞上,没有出什么大事。但是我们的孩子没了。说实话,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无比悲痛,但是后来竟然有几分庆幸,因为我其实并不想和焦红生下一个孩子,在我心目中,我只有一个孩子,那就是壮壮。知道我这样想是很自私,特别是对焦红。
但是焦红为我付出也很多,她在住院的时候天天哭,把眼睛都哭出毛病了,她在想那个死了的孩子,没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安慰她,除了快点娶她,没别的法子。
婚礼办得非常低调,只摆了两桌,也没叫什么亲朋好友,为这个,焦红很不满意,可是她压抑住了,像焦红这样的女人当然知道,有些事情过程并不重要,只有结果才是第一位的。
婚后我按照黄文英说的,每周定时回去住两天,我和黄文英不同房,有时也不过夜,一切都是做给壮壮看的,这是开始我的感觉,但时间长了,这种有意识的行为就变成无意识的了,我后来每周不管多忙,都要回去看壮壮,每次回去的时候,都还有是种回家的感觉。相反,和焦红住在我们新买的房子里,我总是觉得还是和从前差不多,焦红更漂亮年轻也有风情了,但是我还是很难把她和家人联系到一起,后来焦红把她儿子小明接来了,但是我的感情却还是很难接受,我不让小明管我叫爸,这让焦红很恼火,我们一直在为此争吵,但我还是坚持,她也没办法。
我把对黄文英的愧全转化在了对壮壮的爱上。我给壮壮选了一个最好的私立中学,每周六,我都会亲自开车,带着黄文英去看他。说来你可能不信,直到现在,壮壮并不知道我和黄文英已经不再是夫妻了,我严格封锁所有的消息,我把壮壮送到很远的地方上学,就是为了不让他有可能接触到这些事情。我从来不让焦红出现在壮壮的视线里,我不能让壮壮的心里有个阴影,他最佩服的爸爸,竟然背着妈妈有个女人。
当然,纸是包不住火的,可是我要等他大一点,才让他知道这些事情,他现在要升高中了,学业为重。
但这对焦红是不太公平的。她和我结婚后,我从不把她带到我的老家去,我不让她见我的父母,在我的父母的心目中,他们只有一个好儿媳,就是黄文英。焦红有几次提出要和我一起去看壮壮,被我严词拒绝,她想给自己的儿子小明找个最好的私立学校,我明确告诉她,去哪里都行,但是不能去壮壮呆的学校,我不想她接孩子时碰上我的儿子。
我和焦红的婚姻,其实一开始就是畸形的,而这种畸形,是我带来的。我与黄文英分离的时间越长,我的愧意就越深,而这种愧意也让我和焦红的婚姻越发地走向不正常。我们之间后来出现了严重的分歧,主要有两件事。焦红在婚后愈发地露出了她野心的一面,她吵闹着要当总经理,我后来找了一个店面盘下来,给她提供资金,让她做总经理,避免她在我的公司里添乱,表面上看,这是给了她位置,其实是把她下放了,焦红当然知道我的戒备之意,她为这事和我怄了好长时间的气,后来灵机一动,又把她的弟弟、小表妹什么的都整到公司来了,还想让她弟弟做总助,我表面上答应,实际上给他安排的都是闲职,这些为避免夺权的手段让焦红对我很不满。还有一件事,就是我对壮壮和黄文英的好,让她嫉妒。我每年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带黄文英和壮壮出国一趟,但是对焦红和小明,我就没这么关爱,小明想去旅游,我通常是不会亲自陪着,顶多是给他找个保镖陪着,焦红为这个事没少跟我吵架,她说我偏心,我没法不偏心,壮壮是我亲儿子!
我和焦红最后的导火线终于因一件事的公开而爆发。我后来从焦红的一个好朋友那里得知,在黄文英决定和我离婚之前,焦红曾经找过她,哭诉了一个下午,一方面是说我们怎么相爱;另一方面又拿出医院的证明,证明她怀了我的孩子,还对黄文英说如果她不能得到我,她就会死,一尸两命什么的。我不知道黄文英听到这些时是什么反应,但我想,她迅速和我离婚,一定是和这次谈话有关的。
这个消息一直被焦红、黄文英隐瞒着,焦红是怕我知道,黄文英是不忍心让我知道,如果不是焦红那个闺中密友酒后失言,我永远不会知道。我这才明白,黄文英为我,是付出了多大的牺牲,她为什么要在那天说那些话,她是怕我有一天会为此身败名裂,她这是成全我。我又气又悔,回家质问焦红,我们骂了起来。我说焦红是个骗子、阴谋家、小人。焦红气得脸通红,眼泪掉得扑簌簌的,她问我:“我骗了你,可我还是为了爱你,你呢,汪正宵,除了钱,你爱过谁?你心里只有你的那些房子,你的儿子,我是个屁!我可不是街上那些出来卖的女人,我是你明媒正娶的,不是二奶,可是你有一天把我当成妻子吗?你才是骗子,王八蛋,没有人性的猪!”谁敢这么骂我,我打了她,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打女人。那天晚上,我们分居了。
我和焦红在婚后第二年就过不下去了。没完没了地争吵到后来集中到一件事上了,那就是财产有多少留给她儿子小明的问题,我还没死,她就想这些事了。我那时对焦红已经烦到极点了,根本就不和她谈这事。我们之间陷入到财产继承的问题上,除了争吵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了。而这时焦红又做了一件对不起我的事,她有外遇了,对方是公司一个新上来的部门经理,这事传得满城风雨,这就怪不得我了,我派私人侦探调查他们,掌握证据后提出离婚,我要是发起狠来,她儿子小明,从我这里一毛钱也得不到。
这些事情,都是丑恶和伤心的,我现在一提起焦红来,心就烦得不得了。我们已经各自找了律师,下月法庭开庭判解离婚,主要是判赡养费问题。这一阵子,我经常想起黄文英,听说现在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中学老师,他们处得还不错。如果能复婚,我倒是没意见。可是我有什么脸再去和黄文英提这些事。每天晚上,在这个城市里穿行的我,看眼前高楼一座座耸立,这些高楼有多少座是从我的手里盖起来的,我为别人,为那些有钱的人,没钱的人,提供了温暖的家,提供了家的温暖,他们住在我为他们建造的房子里,体会着家的感觉,可是在这高楼林立的世界里,我的家又在哪里?
从男人的视角看世界,世界是一种样子,从一个有钱人的视角里看世界,世界又是一种样子,如果这人既有钱又是个男人,那么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我后来见到了焦红,听说她已经把分手费从一千万元降到了八百万元,这个让房地产大亨汪正宵恨得咬牙的女阴谋家,其实外表弱不禁风,如风中的睡荷,在绰约的外表下透着一种难得的清爽,我怎么也不能把那些个丑恶的、卑鄙的事情与她联系在一起,但是,我又觉得汪正宵并不是说假话,如何理解这个世界?各种视角都有他的道理。我想,在欲望面前,人人都是受害者,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一样。我们的婚姻是不应该有太多欲望的,也许在可以放纵的时候清心少欲,真的可以挽救一些即将失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