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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只要亲情还在 宁可输掉官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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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0票  浏览1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05日 13:42
  自从相声名家侯耀文于2007年6月23日猝死后,因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如何分配遗产的问题上上一直存有争端。今年6月,侯耀文的两个女儿以侵占父亲财产为由,将二伯侯耀华告上了法庭。作为当事人,侯耀华是如何看待这件遗产案的呢?

  
侯耀华

  近日,《陈辰全明星》栏目组远赴北京,独家专访了这一事件的核心人物侯耀华。他表示“只要亲情还在,宁可输掉官司”。

  “孩子知道打官司,我很高兴”

  此次的“遗产案”风波不禁让侯耀华联想到自家兄妹在继承父母遗产上的处理方式。侯耀华说:“父母亲的遗产到现在我们一没争过,二没分过,都由妹妹一人在管理。我觉得这很好。比如说我父亲的版权问题,没有必要每个人都去插一腿帮着做这件事情,有一个人去管就可以了。”

  虽然“侯耀文遗产案”搅乱了侯耀华原本平静的生活,但他对于两个晚辈(侯耀文女儿侯瓒姐妹)的这一行为仍然真诚地表示:“孩子能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她们自己的利益,我很高兴。”他更以此事为例,客观地提醒名人们,“留下遗嘱,并且在你活着的时候把想做的事情都做明白了,这样省好多事”。

  父亲侯宝林留下的十六字家训——“恰到好处,留有余地,宁可不够,不可过头”,侯耀华至今铭记于心。时至今日,对于这桩遗产风波,他表示:“我愿意输,输了,我可能还有亲情在。如果真是我赢的话,恐怕一切都没了。”

  “弟弟的后事,我不能不管”

  逝者已矣,谈起弟弟侯耀文,侯耀华仍难掩悲伤:“弟弟的突然去世,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刺激。我当时对活下去都没有信心了,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侯耀华表示,弟弟去世后,他曾一度有了不怕死的感觉,“如果还能和他在一起,我情愿死”。

  侯耀文生前有过两段婚姻,各留下一个女儿。回忆起弟弟坎坷的感情生活,侯耀华显得有些激动。他回忆,侯耀文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他的第一次婚姻,离婚时女方提出要8000元钱,那时是1984年,我印象中耀文的月工资好像是42.5元,再高一级也就60多元。他借了钱离的婚,就在她们母女过着近乎于万元户日子的时候,侯耀文还了5年债。后来,演出市场逐渐好转,他又有了一个新家庭。”

  如今,侯耀华处在“遗产案”的四面楚歌之中。对于各方意见,他表示:“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我有很大责任。换句话说是我把这件事情推到这个位置上的。”但同时,他也表示:“耀文去世之后,他的后事我能不能不管?我不可能不管。”最后,侯耀华表示,这件事情到底会如何,还是要等待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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