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 资讯 >> 法律纵横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北京16岁富家子偷开父亲奔驰 撞死路人(图组)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发布者:网络转载
热度87票  浏览7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3月07日 19:05
  北京娱乐信报3月7日报道昨天凌晨2时许,一名年仅16岁的少年偷偷驾驶自家的奔驰E350轿车,在友谊商店路口强闯红灯左转撞上一辆自行车,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自知闯了大祸的少年迅速逃离现场。昨天早上5时左右,朝阳交通支队民警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肇事车牌号,在案发后三小时内将少年抓获。

  事发现场

  自行车几乎被撞碎

  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队的事故民警邢政告诉记者,自己是在昨天凌晨2时39分接到122事故报警电话的,“我们到的时候,现场除了被撞死的受害者外,留下一辆几乎被撞碎的自行车,还有在撞击时剥落的黑漆和一个反光镜。”

  记者了解到,被撞死的男子孔新华是一位40岁的山东宁阳人,来京务工,他的家人已经确认了死者身份。

  路人追击

  目击者记下车牌号

  邢警官表示,该少年撞上人后,并没有马上报警,而是慌忙驾车往东逃离现场,“当时刚好有一名司机目睹了整个事故,但目击者没看清车号,于是就追了上去,追到贵友大厦,目击者才跟上了闯祸的奔驰,并记下了奔驰的车牌号。”

  在与车主范先生联系后,对方称自己正在四川出差。经过调查,民警在山水文园小区地下车库里找到了肇事的黑色奔驰E350。

  早上5时左右,在范先生的家里将其儿子抓获,小范对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小范面对记者一直低着头。
奔驰车前盖破了个窟窿,前方玻璃破碎,可见撞击力量之大。

  警方介绍

  肇事人未满18岁 监护人需担民责

  据民警介绍,撞死人后逃逸属于重大交通事故,年满16周岁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人还需负刑事责任。另外,若事故责任人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警方也提醒有车的家长,一定要保管好车钥匙,不要让孩子拿到车钥匙。尤其是家长长时间外出时要把钥匙锁好,更不要过早地教孩子练车。

  对话肇事少年

  事后连喝四听啤酒

  在呼家楼交通队,记者见到了这位肇事少年小范,1990年出生的小范是某艺术学校的高一学生,在记者提问的过程中,他的脚不停地在抖。

  据小范说,他晚上23时从家中鞋架子上找到车钥匙,偷开父亲的奔驰E350出来,“我本来要去赛特的BANANA迪厅找朋友玩,结果开过了头,没想到掉头时撞上了人。”小范说,“自己当时感觉很害怕,就想着赶紧逃离现场,为了让自己镇定下来,事发后的2个小时里,连喝了4听啤酒。也曾想到自首,后来回家后,妈妈也劝我自首,还没等我主动去自首,警察就来了。”

  在交通队,小范在警方进行酒精检测后发现,小范体内的酒精浓度已经达到了183毫克,属于醉酒。警方表示,肇事人是不是属于酒后驾车,还需要调查,他本人的说法不一定就是事实。

  自称8岁开始学开车

  让记者感到吃惊的是,小范说自己8岁时就在父亲的指导下学开车,“当时练习的是一辆桑塔纳2000,父亲亲自指导我,此后8年也经常去各种赛道开,开过各种赛车。”小范说,他的父亲现在四川做生意。昨天中午小范的母亲来到了交通队,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TAG: 北京
搜索
顶:3 踩:5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17 (30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1.3 (23次打分)
【已经有26人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