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德贴出致广电总局律师函 要求道歉索赔1万
核心提示:一向“口无遮拦”的宋祖德近日在博文中将“脏水”泼向刚离开人世的电影大师谢晋。广电总局任谦就此事点名批评宋祖德。对此,宋祖德在自己博客中贴出了起诉广电总局和任谦的律师函,要求对方在五天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中新网10月29日电“大嘴”宋祖德最近博客口出狂言,将“脏水”泼向刚离开人世的电影大师谢晋。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昨日就此事点名批评宋祖德,称正在跟广东方面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要清除出去”。面对任谦的批评,宋祖德在自己博客中贴出了起诉广电总局和任谦的律师函,要求对方在五天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接下这颗烫手山芋的是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平。
律师函称: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接受宋祖德先生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现就2008年10月28日贵局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的发言致函于你。2008年10月28日,你局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指责宋祖德在网上胡说八道,抵毁宋祖德先生不自珍自爱,并用“害群之马”之词贬损宋祖德先生的人品。本律师认为无论宋祖德先生的言行是否妥当,皆属当事人之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事人尚未就宋祖德先生的言行通过法律途径的方式予以定性。任谦先生以官方的身份,在公众之下指责宋祖德先生是在胡说八道,不自珍自爱,是“害群之马”。很显然侮辱了宋祖德先生的人品,侵犯了宋祖德先生的名誉。
这份起草于10月28日的律师函还指出:现本律师郑重致函贵局及任谦先生,请任谦先生代表贵局及其本人于2008年11月3日前,通过媒体向宋祖德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壹万元,否则本律师将依授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另外,宋祖德还在攻击谢晋的博客文章中发表特别声明,用大红字体表示自己对于自己的言论负责:本人对本篇文章负一切法律责任,欢迎性猝死的谢晋的所谓亲朋好友提起诉讼!转载者无需负连带责任!本人相信谢晋正在九泉之下为他的一夜风流追悔不已……
宋祖德博客截图
中新网10月29日电“大嘴”宋祖德最近博客口出狂言,将“脏水”泼向刚离开人世的电影大师谢晋。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昨日就此事点名批评宋祖德,称正在跟广东方面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要清除出去”。面对任谦的批评,宋祖德在自己博客中贴出了起诉广电总局和任谦的律师函,要求对方在五天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接下这颗烫手山芋的是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平。
律师函称: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接受宋祖德先生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现就2008年10月28日贵局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的发言致函于你。2008年10月28日,你局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指责宋祖德在网上胡说八道,抵毁宋祖德先生不自珍自爱,并用“害群之马”之词贬损宋祖德先生的人品。本律师认为无论宋祖德先生的言行是否妥当,皆属当事人之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事人尚未就宋祖德先生的言行通过法律途径的方式予以定性。任谦先生以官方的身份,在公众之下指责宋祖德先生是在胡说八道,不自珍自爱,是“害群之马”。很显然侮辱了宋祖德先生的人品,侵犯了宋祖德先生的名誉。
这份起草于10月28日的律师函还指出:现本律师郑重致函贵局及任谦先生,请任谦先生代表贵局及其本人于2008年11月3日前,通过媒体向宋祖德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壹万元,否则本律师将依授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另外,宋祖德还在攻击谢晋的博客文章中发表特别声明,用大红字体表示自己对于自己的言论负责:本人对本篇文章负一切法律责任,欢迎性猝死的谢晋的所谓亲朋好友提起诉讼!转载者无需负连带责任!本人相信谢晋正在九泉之下为他的一夜风流追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