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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原副庭长杀人分尸被判死刑 副院长办公室自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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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242票  浏览1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9月26日 14:59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杀人分尸”案21日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

  今年1月26日,临安市境内发生一起杀人案。7月19日,案件侦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查明被害人系湖州市南浔区失踪人员钱某,男,67岁,其户籍地为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潘华山初步交代犯罪事实:今年1月8日中午,潘遇到被害人钱某,邀请其到家中吃饭。其间两人因官司一事发生口角,继而拉扯,潘遂将其杀害,并抛尸于临安。

  8月1日,临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潘华山将被害人钱某杀害并分尸,抛尸于杭州临安,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潘华山的决定。

  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副院长童兆洪于9月21日中午被发现在其本人办公室卫生间自缢身亡。据了解,童兆洪生前已患抑郁症数月。

  童兆洪简历

  童兆洪,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浙江省兰溪市人。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1980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9年7月北京大学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经济法班进修研究生课程结业;2004年6月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大学、宁波大学客座教授。浙江省法官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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