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促进法大赛
循环经济促进法大赛
笔试答题参赛须知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普及和宣传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动员全民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各方面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共同主办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本次电视大赛分为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七个分赛区,参赛代表队(每队领队1 人、选手3人)由各省区市发改委、经贸委(经委)、人大环资委(相关委员会)、环保局(厅)等部门选派。针对个人参赛者组委会专门设立笔试赛。笔试答题参赛须知:
1.参赛者以笔答或网上提交的形式直接向组委会提交答卷,每人以身份证为准只允许选择一种方式提交一次答卷有效,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答卷。
2.试题和答题卡刊发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环境报和大赛网站http://xhjj.ceh.com.cn。答题卡复印有效,但复印的答题卡必须与原样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3.答题卡上必须填写的个人信息:①参赛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编号;②详细通讯地址、邮编;③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空白,答题卡无效。组委会对参赛者填写的信息严格保密。
4.填写答题卡时,请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将答题卡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网上提交选择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答题即可。
5.答题卡填好后请寄: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1101“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组委会”,邮编:100053。装有答题卡的信封必须写明寄件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6.参赛者请于2009年1月5日前将答卷以邮寄或网上答题的方式提交到大赛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为准。组委会判卷后,从回收答卷中选择答案全部正确的参赛个人进行抽奖。一等奖5名,每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励500元;优秀奖100名, 每人奖励300元。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http://xhjj.ceh.com.cn/news/question/12156H.html
笔试答题参赛须知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普及和宣传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动员全民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各方面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共同主办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本次电视大赛分为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七个分赛区,参赛代表队(每队领队1 人、选手3人)由各省区市发改委、经贸委(经委)、人大环资委(相关委员会)、环保局(厅)等部门选派。针对个人参赛者组委会专门设立笔试赛。笔试答题参赛须知:
1.参赛者以笔答或网上提交的形式直接向组委会提交答卷,每人以身份证为准只允许选择一种方式提交一次答卷有效,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答卷。
2.试题和答题卡刊发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环境报和大赛网站http://xhjj.ceh.com.cn。答题卡复印有效,但复印的答题卡必须与原样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3.答题卡上必须填写的个人信息:①参赛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编号;②详细通讯地址、邮编;③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空白,答题卡无效。组委会对参赛者填写的信息严格保密。
4.填写答题卡时,请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将答题卡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网上提交选择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答题即可。
5.答题卡填好后请寄: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1101“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组委会”,邮编:100053。装有答题卡的信封必须写明寄件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6.参赛者请于2009年1月5日前将答卷以邮寄或网上答题的方式提交到大赛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为准。组委会判卷后,从回收答卷中选择答案全部正确的参赛个人进行抽奖。一等奖5名,每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励500元;优秀奖100名, 每人奖励300元。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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