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保税港区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启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天山云海
热度4票  浏览1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01日 10:12

钦州保税港区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启事


为了更好地宣传钦州保税港区,推介钦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钦州保税港区形象宣传口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15日止(邮寄以邮戳为准)。 

二、作品要求 

(一)围绕“钦州保税港区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平台;是中国—东盟合作以及面向国际开放开发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的发展定位,口号要体现我市独特的区位优势,中国与东盟国家互相往来的便捷通道,开放、合作、共赢等要素,形成钦州保税港区的名片语言。 

(二)宣传口号创意新颖独特,富有感染力,主题深刻,特色鲜明。 

(三)文字精炼,朗朗上口,简明易记,一般不超过10字。 

(四)应征者对应征作品要做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三、评奖办法 

文稿征集后,评委会组织专家投票评选,确定10个入围作品。评审入围作品将在《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钦州电台、钦州市人民政府网、钦州360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最终确定前3名获奖入选作品,分别给予5000元、1000元、500元奖金奖励,并向作者颁发证书,未获奖的入围作品的作者均获赠一份纪念品。 

四、应征须知 

(一) 投稿方式:网上投稿,请直接发至电子邮箱:gxqzxcb@126.com;信函投稿或传真,请寄钦州市委宣传部新闻科收,邮编:535000。传真:0777-3688108。 

(二)应征作品请标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稿底。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 


(三)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应征作品一经入选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所有。 

 咨询电话:0777-3688105。

http://www.qinzhou.gov.cn/www/zwpd/gsgg/1251431548d35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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