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与法同行 共建和谐 法律知识竞赛
扬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与法同行 共建和谐 法律知识竞赛
主办单位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司法局
参赛须知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广泛开展第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扬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与法同行,共建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旨在弘扬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竞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可以复印。本竞赛试题同时在扬州新闻网、法治扬州网、扬州司法行政网上刊登。
2.答题时请选择正确的答案,按题号用黑色或蓝色笔将答题卡上的“○”涂成“●”。
3.答题卡上参赛者个人信息须书写清楚,填写模糊不清的无效。
二、竞赛方法
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20日止(邮寄以邮戳为准),参赛者将答题卡交至或者邮寄至扬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邮编225001)。
三、竞赛奖项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2名,每人奖金800元;二等奖5名,每人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每人奖金200元;组织奖、纪念奖若干名。
竞赛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7363199、87346102。
http://www.yznews.com.cn/ad/gg/index.php
主办单位
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司法局
参赛须知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广泛开展第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扬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与法同行,共建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旨在弘扬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竞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可以复印。本竞赛试题同时在扬州新闻网、法治扬州网、扬州司法行政网上刊登。
2.答题时请选择正确的答案,按题号用黑色或蓝色笔将答题卡上的“○”涂成“●”。
3.答题卡上参赛者个人信息须书写清楚,填写模糊不清的无效。
二、竞赛方法
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20日止(邮寄以邮戳为准),参赛者将答题卡交至或者邮寄至扬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邮编225001)。
三、竞赛奖项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2名,每人奖金800元;二等奖5名,每人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每人奖金200元;组织奖、纪念奖若干名。
竞赛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7363199、8734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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