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中心明码标价 鸳鸯浴后性服务280元(图)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本是《诗经》中描写爱情的美妙诗句。可是江苏盱眙一家名为“在水一方”的洗浴中心,却打着洗浴的幌子大肆提供卖淫活动。更离奇的是,这家洗浴中心之所以能短时间里牟利数百万,与对众“小姐”制定的一套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密不可分。
总经理想出“小姐战略”
刘谷彬原先是安徽天长县的一个普通农民。2002年他到叔叔在县城经营的“在水一方”酒店打工,担任保安的工作。工作虽然稳定,但是每个月400元的工资岂能让他甘心?
2004年5月,刘谷彬的叔叔来到江苏盱眙县,与人合伙开了“在水一方”洗浴中心。叔叔对他挺照顾,加上觉得侄子挺能干,就把他带到盱眙,任命他为洗浴中心总经理,还给了他20%的股份。
怎样才能在这么激烈的竞争下有更好的收益呢?考虑再三,刘谷彬觉得“要做个成功的总经理”,决定开始招募“小姐”从事卖淫活动。
他很快私下偷偷拉了一些“小姐”,使洗浴中心的服务“更全面”后,刘谷彬发现,“在水一方”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而且有的浴客进来后直接点名要求“特殊服务”。他决定“将特殊服务做大做强”。就在这时,吴琼出现了。
女副总实施“小姐管理”
30多岁的吴琼能说会道,还略有几分姿色。出生在重庆的她早些年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1999年她辞掉工作下海,结果既没有资本也没有特长的她生意失败,后来还与丈夫离了婚。
离婚后她来到盱眙县打工,在一家酒店当上了门厅的管理。“在水一方”投资商之一的季某正巧在这家酒店吃饭认识了吴琼,觉得她很有能力,便将她挖到手。2004年7月,吴琼被任命为“在水一方”的副总经理,而她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中心的小姐管理和日常管理。在吴琼的管理下,“在水一方”的色情活动走上了正规化和组织化道路,对洗浴中心的管理之细致令人咋舌。
据称,在吴琼的管理下,洗浴中心实施了六大举措,“成效”明显。很快,“在水一方”生意的火爆让出资老板很高兴,季某拍板决定:每个“小姐”服务一次,吴琼从中提成2.5元。为了留住这个“管理有方”的副总经理,他还转让了10%的股份给吴琼。
组织卖淫1万多人次
去年年中,警方对“在水一方”进行调查后发现,该洗浴中心电脑中有据可查的组织卖淫就达到了1万多人次,而中心利用卖淫非法所得260多万元。该洗浴中心的两名出资人目前尚未抓获,但是刘谷彬、吴琼等人均落入法网。
近日,盱眙法院审理认为,几名被告人招募、控制、容留多名卖淫女,宣布纪律,安排吃住,形成了一个以洗浴中心为掩护的卖淫组织,并设立固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制定收费制度,为卖淫活动提供场所,构成组织卖淫罪,且情节严重。
法院判处刘谷彬和吴琼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0万元。其他几名涉案人员也被判刑。
“小姐们”是这样管理的
严格考勤
为了稳定“小姐”,减少流动性,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吴琼规定在每一个“小姐”第一次结账时扣下500元罚款保证金,如果有人擅自离开或者违反规定,便在这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为了约束“小姐”的行为,吴琼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涉及到请假、卫生、外出等制度。例如“随意丢弃安全套一次罚款10元”、“衣着不整洁一次罚款20元”、“无故旷工一次罚款50元”等。
加大激励
为了提高“小姐”的积极性,吴琼还提高了“小姐”的提成,例如做一次“韩二(性服务)”,“小姐”便可以得到120元的报酬,同时改成每周发一次工资。在这样的激励制度下,有一个“小姐”一天就为自己赚到了近2000元。
严格准入
“在水一方”的生意越来越好,就连不少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小姐”也纷纷准备“跳槽”,慕名前来应聘。吴琼亲自负责面试,她曾总结说:“一定要设置严格的准入制度,留住好的,还要引进好的,另外还要让她们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
强化后勤
与此同时,吴琼也开始抓起“小姐”的“后勤”了。由于洗浴中心的特殊性质,来这里工作的“小姐”流动性较大,且由于素质普遍不高,经常有各种纠纷出现。吴琼的第一步就是由洗浴中心给“小姐”提供集中食宿,在伙食里还经常加上山药、鸡汤等滋补身体的菜。她说,只有绝对保障她们的后勤才能让她们“安心”工作。
明码标价
为了避免与客人扯皮,吴琼规定以后凡是性服务,全部改成“韩式按摩一、二、三”,“韩一”即普通性服务,“韩二”即洗鸳鸯浴后性服务,“韩三”即在“韩二”的基础上加口交。这三种档次她还明码标价为180元、280元、380元。
除此之外,她还规定以后每一笔账都用电脑记录,改掉以前“手写的不上档次”的形象。
外向开拓
为了开拓“经营渠道”,吴琼还创造出了“小姐”外派制度。季某在盱眙还拥有一家宾馆,吴琼主动出击与该宾馆联系,如果住店客人有“需要”,“在水一方”可以提供“小姐”主动上门服务。这个渠道建立后,会经常看到有“小姐”手持电脑打出的“陪唱”单据在深夜前往宾馆。
总经理想出“小姐战略”
刘谷彬原先是安徽天长县的一个普通农民。2002年他到叔叔在县城经营的“在水一方”酒店打工,担任保安的工作。工作虽然稳定,但是每个月400元的工资岂能让他甘心?
2004年5月,刘谷彬的叔叔来到江苏盱眙县,与人合伙开了“在水一方”洗浴中心。叔叔对他挺照顾,加上觉得侄子挺能干,就把他带到盱眙,任命他为洗浴中心总经理,还给了他20%的股份。
怎样才能在这么激烈的竞争下有更好的收益呢?考虑再三,刘谷彬觉得“要做个成功的总经理”,决定开始招募“小姐”从事卖淫活动。
他很快私下偷偷拉了一些“小姐”,使洗浴中心的服务“更全面”后,刘谷彬发现,“在水一方”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而且有的浴客进来后直接点名要求“特殊服务”。他决定“将特殊服务做大做强”。就在这时,吴琼出现了。
女副总实施“小姐管理”
30多岁的吴琼能说会道,还略有几分姿色。出生在重庆的她早些年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1999年她辞掉工作下海,结果既没有资本也没有特长的她生意失败,后来还与丈夫离了婚。
离婚后她来到盱眙县打工,在一家酒店当上了门厅的管理。“在水一方”投资商之一的季某正巧在这家酒店吃饭认识了吴琼,觉得她很有能力,便将她挖到手。2004年7月,吴琼被任命为“在水一方”的副总经理,而她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中心的小姐管理和日常管理。在吴琼的管理下,“在水一方”的色情活动走上了正规化和组织化道路,对洗浴中心的管理之细致令人咋舌。
据称,在吴琼的管理下,洗浴中心实施了六大举措,“成效”明显。很快,“在水一方”生意的火爆让出资老板很高兴,季某拍板决定:每个“小姐”服务一次,吴琼从中提成2.5元。为了留住这个“管理有方”的副总经理,他还转让了10%的股份给吴琼。
组织卖淫1万多人次
去年年中,警方对“在水一方”进行调查后发现,该洗浴中心电脑中有据可查的组织卖淫就达到了1万多人次,而中心利用卖淫非法所得260多万元。该洗浴中心的两名出资人目前尚未抓获,但是刘谷彬、吴琼等人均落入法网。
近日,盱眙法院审理认为,几名被告人招募、控制、容留多名卖淫女,宣布纪律,安排吃住,形成了一个以洗浴中心为掩护的卖淫组织,并设立固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制定收费制度,为卖淫活动提供场所,构成组织卖淫罪,且情节严重。
法院判处刘谷彬和吴琼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0万元。其他几名涉案人员也被判刑。
“小姐们”是这样管理的
严格考勤
为了稳定“小姐”,减少流动性,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吴琼规定在每一个“小姐”第一次结账时扣下500元罚款保证金,如果有人擅自离开或者违反规定,便在这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为了约束“小姐”的行为,吴琼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涉及到请假、卫生、外出等制度。例如“随意丢弃安全套一次罚款10元”、“衣着不整洁一次罚款20元”、“无故旷工一次罚款50元”等。
加大激励
为了提高“小姐”的积极性,吴琼还提高了“小姐”的提成,例如做一次“韩二(性服务)”,“小姐”便可以得到120元的报酬,同时改成每周发一次工资。在这样的激励制度下,有一个“小姐”一天就为自己赚到了近2000元。
严格准入
“在水一方”的生意越来越好,就连不少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小姐”也纷纷准备“跳槽”,慕名前来应聘。吴琼亲自负责面试,她曾总结说:“一定要设置严格的准入制度,留住好的,还要引进好的,另外还要让她们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
强化后勤
与此同时,吴琼也开始抓起“小姐”的“后勤”了。由于洗浴中心的特殊性质,来这里工作的“小姐”流动性较大,且由于素质普遍不高,经常有各种纠纷出现。吴琼的第一步就是由洗浴中心给“小姐”提供集中食宿,在伙食里还经常加上山药、鸡汤等滋补身体的菜。她说,只有绝对保障她们的后勤才能让她们“安心”工作。
明码标价
为了避免与客人扯皮,吴琼规定以后凡是性服务,全部改成“韩式按摩一、二、三”,“韩一”即普通性服务,“韩二”即洗鸳鸯浴后性服务,“韩三”即在“韩二”的基础上加口交。这三种档次她还明码标价为180元、280元、380元。
除此之外,她还规定以后每一笔账都用电脑记录,改掉以前“手写的不上档次”的形象。
外向开拓
为了开拓“经营渠道”,吴琼还创造出了“小姐”外派制度。季某在盱眙还拥有一家宾馆,吴琼主动出击与该宾馆联系,如果住店客人有“需要”,“在水一方”可以提供“小姐”主动上门服务。这个渠道建立后,会经常看到有“小姐”手持电脑打出的“陪唱”单据在深夜前往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