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浩舅舅发声明:暗示贾静雯曾发生不堪的事
贾静雯与丈夫孙志浩的夺女风波愈演愈烈,在贾静雯7日发表声明对孙家好友周丹薇的说法进行驳斥后,孙家舅舅又再通过媒体发声明控诉贾静雯,在这篇声明稿中,孙家舅舅刘正中甚至暗示贾静雯在刚生下梧桐妹不久后,在外拍戏时便发生了“不堪的事情”。
贾静雯与丈夫孙志浩的夺女风波愈演愈烈,在贾静雯昨天(7日)召开记者招待会对孙家好友周丹薇的说法进行驳斥后,孙家舅舅又再通过媒体发声明控诉贾静雯,在这篇声明稿中,孙家舅舅刘正中甚至暗示贾静雯在刚生下梧桐妹不久后,在外拍戏时便发生了“不堪的事情”。
贾静雯与孙志浩由孙志浩的舅舅刘正中于2004年介绍认识,两人在很短时间内便坠入爱河并诞下爱的结晶,面对此次二人的纠纷,刘正中深感心痛,因昨天好友周丹薇站出来为孙志浩说话遭到贾静雯反驳,孙志浩的家人终于打算站出来说话了。
贾静雯被指曾接受孙家大笔钱财
之前贾静雯曾一直极力否认自己曾接受过孙家的财务馈赠,仅承认每月接受十万元台币(约2万人民币)的生活费,并表示之后在获得片酬后已一次性将这笔钱回赠给孙家。但刘正中却在今天的声明中称,孙家曾因为不让贾静雯在怀孕期间接拍《夜半歌声》,而把将近五百万台币(约100万人民币)的片酬作为见面礼送给了贾静雯,而孙志浩为了减少贾静雯娘家的房贷压力,还每月支付给岳母十万元台币(约2万人民币)。
但令孙家大为不满的则是,即便贾静雯不存在经济上的压力,但仍然在搬进孙家一个月后,在未知会丈夫的情况下撇下九个月大的女儿在南京接拍了一部新戏,这也导致了二人婚姻当中的第一次不愉快。此后,贾静雯在与孙志浩四年的婚姻当中,在孙家仅呆了不够1/5的时间,这也令孙家感到大为不满。
声明暗示贾静雯曾发生“不堪的事情”
在周丹薇的言论中,曾提及贾静雯与孙志浩曾于2006年发生口角,随后贾静雯将女儿梧桐妹强行带回台北,最终导致夫妻两人要签署一份保密协议才得以了结此事。对此,刘正中也在声明中进行了说明:“静雯在南京拍戏的时候发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产生了裂痕,也闹得彼此都不开心,当时静雯选择要回台北娘家,浩浩同意静雯如果想梧桐妹,可以随时回上海看女儿,静雯却坚持要带梧桐妹回台北。 2006年八月,在浩浩上班的时候,静雯带了两名不知名的人士来到家里,把阿姨(保姆)给绑起来,电话线拔掉,抱走了梧桐妹,以假报遗失并重新申请护照/ 台胞证的方式把女儿带回台湾!当时公安曾到家里,为了求全和爱护家人的考量,浩浩并未把事情搞大。”
孙家并未阻止梧桐妹与贾静雯见面
除此之外,刘正中也再次替外甥孙志浩辩驳,称孙家并未阻止梧桐妹与贾静雯见面,并且在今年一月份时,夫妻二人还通过EMAIL进行了联系:“这几个月,静雯和浩浩一直保持联系.当初,浩浩提议籍着洽公,一家人到美国走走.但是静雯选择接了一部在大陆南通开拍的戏,从2008年12月中到2009年2底,她拍戏就拍了将近3个月!一月份,浩浩和静雯在上海还曾经见面,拍戏期间他们一直以e- mail互动,怎么能说这四个月都联络不上呢?”
在声明末尾,刘正中意有所指的写道:“一个寻常家庭的事件引起这么多的关注,浪费社会这么多的资源,耽误大家这么多的时间,本人在此,仅代表孙家向大众致最深的歉意!”籍此暗示贾静雯不要在将家事闹得沸沸扬扬。
贾静雯表示不对任何声明做回应
对于孙家舅舅刘正中的声明,贾静雯的经纪人梁岱琦向网易娱乐表示:“对于任何人的声明都不回应,双方律师已在洽谈,一切等双方律师谈出个结果再说。”
附刘正中声明全文:
声明:
在2004年的夏天,孙志浩(以下简称为浩浩)和贾静雯经过我的介绍而相识,两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坠入爱河并有了爱的结晶,浩浩是我最疼爱的外甥,静雯是个孝顺妈妈的好女儿,原本预期这是一段好姻缘,没想到演变成这个局面,我真的很痛心。这四年多以来,面对媳妇和儿子之间的大小冲突,姐姐、姐夫和浩浩的亲友无不秉持几度的爱心与耐心来开导、欺负,希望两人以家为重!为了孩子,为了静雯,我看到浩浩的改变和成长,但是静文的表现却让家人失望!昨天好友周丹薇站出来为浩浩说话,所谈的重点的确属实!为了家人,我也有话要说!
1.2004年秋天,姐姐、姐夫舍不得静雯在怀孕时接拍《夜半歌声》这部戏,而把“夜半”这部戏的片酬(约500万台币)当作见面礼送给了静雯,这让静雯推掉了这部戏,后来,静雯告诉浩浩说台北娘家有房贷压力,所以从2005年一月份开始,浩浩每个月给岳母10万元台币,让静雯不用担心台北的房贷问题,浩浩这样的付出是为了什么?是因为他很爱静雯,让静雯不要担心娘家的事,也希望静雯能多花时间在家陪他和女儿。
2006年三月,在静雯搬进浩浩上海家一个月后,接了南京的戏《悲伤时候唱首歌》,使他们夫妻在婚姻中第一次闹得不愉快,是因为静雯事前根本没和浩浩谈过要拍戏这件事情,而是在签下合约之后才告知浩浩。这使得浩浩没有得到身为先生应该有的尊重,更让他不理解的是,为什么静雯没有金钱上的压力仍坚持要接拍南京的戏?当时梧桐妹才九个月大,是最需要母亲的时候。
2.静雯在南京拍戏的时候发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产生了裂痕,也闹得彼此都不开心,当时静雯选择要回台北娘家,浩浩同意静雯如果想梧桐妹,可以随时回上海看女儿,静雯却坚持要带梧桐妹回台北。2006年八月,在浩浩上班的时候,静雯带了两名不知名的人士来到家里,把阿姨(保姆)给绑起来,电话线拔掉,抱走了梧桐妹,以假报遗失并重新申请护照/台胞证的方式把女儿带回台湾!当时公安曾到家里,为了求全和爱护家人的考量,浩浩并未把事情搞大。
3.四年多的婚姻,静雯住在上海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1 /5,最长的一次不超过一个月,幼小的梧桐妹被静雯带着到处趴趴走,姐姐、姐夫不能理解为什么连孙女也要折磨!浩浩多次要求静雯多花点时间在家里,我想一个先生要求自己的妻子把时间留给家庭是合理的,不是吗?
4.有关婆媳不和,验DNA,嫌弃静雯学历……等报道完全不实,这些对婆婆形象的不实报道,让我姐姐十分痛心!心疼她从小就要扛家计的辛苦,我姐姐把静雯当女儿一般的看待和疼爱,这一点亲朋好友都看在眼里,各位可以问问静雯!
5.有关梧桐妹拍广告的事,浩浩和姐姐,姐夫从来没听说过“静雯把女儿当摇钱树!”基于“安全”的考量,孙家不希望孙女在这么幼小的年龄下,在大众传媒上曝光,也和静雯沟通过,如果想为女儿拍个影片作纪念,孙家也愿意请专业人士来帮母女拍个纪录片!
6.这几个月,静雯和浩浩一直保持联系。当初,浩浩提议籍着洽公,一家人到美国走走。但是静雯选择接了一部在大陆南通开拍的戏,从2008年12月中到2009年2底,她拍戏就拍了将近3个月!一月份,浩浩和静雯在上海还曾经见面,拍戏期间他们一直以e-mail互动,怎么能说这四个月都联络不上呢?浩浩希望有一个完整的家,美国的家门随时都敞开着……可是等不到女主人。
7.无论是谁,身为父母的都希望给儿女最好的成长环境,两年多前,静雯用激烈的方式把女儿带回台湾的不愉快经验,已经让浩浩没办法安心的在上海或台北生活!现在,浩浩在美国能踏实安心的陪女儿游戏、读书、生活,过一个寻常平凡的日子,这是孙家最简单的期望!
8.几个问题,希望静雯好好想一想:
真的爱浩浩吗?还是比较爱自己?
真的爱女儿吗?还是比较爱事业?
真的爱家庭吗?还是比较爱“名和利”?
一个寻常家庭的事件引起这么多的关注,浪费社会这么多的资源,耽误大家这么多的时间,本人在此,仅代表孙家向大众致最深的歉意!希望事件到此为止,谢谢大家的关心。
浩浩的舅舅
刘正中敬上
孙志浩的舅舅刘正中声明扫描图
贾静雯与丈夫孙志浩的夺女风波愈演愈烈,在贾静雯昨天(7日)召开记者招待会对孙家好友周丹薇的说法进行驳斥后,孙家舅舅又再通过媒体发声明控诉贾静雯,在这篇声明稿中,孙家舅舅刘正中甚至暗示贾静雯在刚生下梧桐妹不久后,在外拍戏时便发生了“不堪的事情”。
贾静雯与孙志浩由孙志浩的舅舅刘正中于2004年介绍认识,两人在很短时间内便坠入爱河并诞下爱的结晶,面对此次二人的纠纷,刘正中深感心痛,因昨天好友周丹薇站出来为孙志浩说话遭到贾静雯反驳,孙志浩的家人终于打算站出来说话了。
贾静雯被指曾接受孙家大笔钱财
之前贾静雯曾一直极力否认自己曾接受过孙家的财务馈赠,仅承认每月接受十万元台币(约2万人民币)的生活费,并表示之后在获得片酬后已一次性将这笔钱回赠给孙家。但刘正中却在今天的声明中称,孙家曾因为不让贾静雯在怀孕期间接拍《夜半歌声》,而把将近五百万台币(约100万人民币)的片酬作为见面礼送给了贾静雯,而孙志浩为了减少贾静雯娘家的房贷压力,还每月支付给岳母十万元台币(约2万人民币)。
但令孙家大为不满的则是,即便贾静雯不存在经济上的压力,但仍然在搬进孙家一个月后,在未知会丈夫的情况下撇下九个月大的女儿在南京接拍了一部新戏,这也导致了二人婚姻当中的第一次不愉快。此后,贾静雯在与孙志浩四年的婚姻当中,在孙家仅呆了不够1/5的时间,这也令孙家感到大为不满。
声明暗示贾静雯曾发生“不堪的事情”
在周丹薇的言论中,曾提及贾静雯与孙志浩曾于2006年发生口角,随后贾静雯将女儿梧桐妹强行带回台北,最终导致夫妻两人要签署一份保密协议才得以了结此事。对此,刘正中也在声明中进行了说明:“静雯在南京拍戏的时候发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产生了裂痕,也闹得彼此都不开心,当时静雯选择要回台北娘家,浩浩同意静雯如果想梧桐妹,可以随时回上海看女儿,静雯却坚持要带梧桐妹回台北。 2006年八月,在浩浩上班的时候,静雯带了两名不知名的人士来到家里,把阿姨(保姆)给绑起来,电话线拔掉,抱走了梧桐妹,以假报遗失并重新申请护照/ 台胞证的方式把女儿带回台湾!当时公安曾到家里,为了求全和爱护家人的考量,浩浩并未把事情搞大。”
孙家并未阻止梧桐妹与贾静雯见面
除此之外,刘正中也再次替外甥孙志浩辩驳,称孙家并未阻止梧桐妹与贾静雯见面,并且在今年一月份时,夫妻二人还通过EMAIL进行了联系:“这几个月,静雯和浩浩一直保持联系.当初,浩浩提议籍着洽公,一家人到美国走走.但是静雯选择接了一部在大陆南通开拍的戏,从2008年12月中到2009年2底,她拍戏就拍了将近3个月!一月份,浩浩和静雯在上海还曾经见面,拍戏期间他们一直以e- mail互动,怎么能说这四个月都联络不上呢?”
在声明末尾,刘正中意有所指的写道:“一个寻常家庭的事件引起这么多的关注,浪费社会这么多的资源,耽误大家这么多的时间,本人在此,仅代表孙家向大众致最深的歉意!”籍此暗示贾静雯不要在将家事闹得沸沸扬扬。
贾静雯表示不对任何声明做回应
对于孙家舅舅刘正中的声明,贾静雯的经纪人梁岱琦向网易娱乐表示:“对于任何人的声明都不回应,双方律师已在洽谈,一切等双方律师谈出个结果再说。”
附刘正中声明全文:
声明:
在2004年的夏天,孙志浩(以下简称为浩浩)和贾静雯经过我的介绍而相识,两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坠入爱河并有了爱的结晶,浩浩是我最疼爱的外甥,静雯是个孝顺妈妈的好女儿,原本预期这是一段好姻缘,没想到演变成这个局面,我真的很痛心。这四年多以来,面对媳妇和儿子之间的大小冲突,姐姐、姐夫和浩浩的亲友无不秉持几度的爱心与耐心来开导、欺负,希望两人以家为重!为了孩子,为了静雯,我看到浩浩的改变和成长,但是静文的表现却让家人失望!昨天好友周丹薇站出来为浩浩说话,所谈的重点的确属实!为了家人,我也有话要说!
1.2004年秋天,姐姐、姐夫舍不得静雯在怀孕时接拍《夜半歌声》这部戏,而把“夜半”这部戏的片酬(约500万台币)当作见面礼送给了静雯,这让静雯推掉了这部戏,后来,静雯告诉浩浩说台北娘家有房贷压力,所以从2005年一月份开始,浩浩每个月给岳母10万元台币,让静雯不用担心台北的房贷问题,浩浩这样的付出是为了什么?是因为他很爱静雯,让静雯不要担心娘家的事,也希望静雯能多花时间在家陪他和女儿。
2006年三月,在静雯搬进浩浩上海家一个月后,接了南京的戏《悲伤时候唱首歌》,使他们夫妻在婚姻中第一次闹得不愉快,是因为静雯事前根本没和浩浩谈过要拍戏这件事情,而是在签下合约之后才告知浩浩。这使得浩浩没有得到身为先生应该有的尊重,更让他不理解的是,为什么静雯没有金钱上的压力仍坚持要接拍南京的戏?当时梧桐妹才九个月大,是最需要母亲的时候。
2.静雯在南京拍戏的时候发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产生了裂痕,也闹得彼此都不开心,当时静雯选择要回台北娘家,浩浩同意静雯如果想梧桐妹,可以随时回上海看女儿,静雯却坚持要带梧桐妹回台北。2006年八月,在浩浩上班的时候,静雯带了两名不知名的人士来到家里,把阿姨(保姆)给绑起来,电话线拔掉,抱走了梧桐妹,以假报遗失并重新申请护照/台胞证的方式把女儿带回台湾!当时公安曾到家里,为了求全和爱护家人的考量,浩浩并未把事情搞大。
3.四年多的婚姻,静雯住在上海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1 /5,最长的一次不超过一个月,幼小的梧桐妹被静雯带着到处趴趴走,姐姐、姐夫不能理解为什么连孙女也要折磨!浩浩多次要求静雯多花点时间在家里,我想一个先生要求自己的妻子把时间留给家庭是合理的,不是吗?
4.有关婆媳不和,验DNA,嫌弃静雯学历……等报道完全不实,这些对婆婆形象的不实报道,让我姐姐十分痛心!心疼她从小就要扛家计的辛苦,我姐姐把静雯当女儿一般的看待和疼爱,这一点亲朋好友都看在眼里,各位可以问问静雯!
5.有关梧桐妹拍广告的事,浩浩和姐姐,姐夫从来没听说过“静雯把女儿当摇钱树!”基于“安全”的考量,孙家不希望孙女在这么幼小的年龄下,在大众传媒上曝光,也和静雯沟通过,如果想为女儿拍个影片作纪念,孙家也愿意请专业人士来帮母女拍个纪录片!
6.这几个月,静雯和浩浩一直保持联系。当初,浩浩提议籍着洽公,一家人到美国走走。但是静雯选择接了一部在大陆南通开拍的戏,从2008年12月中到2009年2底,她拍戏就拍了将近3个月!一月份,浩浩和静雯在上海还曾经见面,拍戏期间他们一直以e-mail互动,怎么能说这四个月都联络不上呢?浩浩希望有一个完整的家,美国的家门随时都敞开着……可是等不到女主人。
7.无论是谁,身为父母的都希望给儿女最好的成长环境,两年多前,静雯用激烈的方式把女儿带回台湾的不愉快经验,已经让浩浩没办法安心的在上海或台北生活!现在,浩浩在美国能踏实安心的陪女儿游戏、读书、生活,过一个寻常平凡的日子,这是孙家最简单的期望!
8.几个问题,希望静雯好好想一想:
真的爱浩浩吗?还是比较爱自己?
真的爱女儿吗?还是比较爱事业?
真的爱家庭吗?还是比较爱“名和利”?
一个寻常家庭的事件引起这么多的关注,浪费社会这么多的资源,耽误大家这么多的时间,本人在此,仅代表孙家向大众致最深的歉意!希望事件到此为止,谢谢大家的关心。
浩浩的舅舅
刘正中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