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奖知识竞赛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奖知识竞赛
为配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更广泛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知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08年12月1日―2009年2月28日,在中国经济普查网和中国统计信息网,同时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采用实名制,参赛者以个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参赛。竞赛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三个部分,总分为100分。试题参考资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其释义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见附件)。
竞赛结束后在公证处公证下组织公开的抽奖仪式。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5名,每人奖金500元;二等奖15名,每人奖金200元;三等奖40名,每人奖金100元。以上奖项不重复获奖。获奖结果将在网上公布,与获奖者联系后寄发奖金(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本次竞赛活动的解释权归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希望社会各界、普查对象和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踊跃参与。
http://www.stats.gov.cn/zgjjpc/jjpc2/ggl2/t20081128_402521498.htm
http://219.235.129.57:8080/OnlineTest/out_test/login.jsp
为配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更广泛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知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08年12月1日―2009年2月28日,在中国经济普查网和中国统计信息网,同时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采用实名制,参赛者以个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参赛。竞赛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三个部分,总分为100分。试题参考资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其释义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见附件)。
竞赛结束后在公证处公证下组织公开的抽奖仪式。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5名,每人奖金500元;二等奖15名,每人奖金200元;三等奖40名,每人奖金100元。以上奖项不重复获奖。获奖结果将在网上公布,与获奖者联系后寄发奖金(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本次竞赛活动的解释权归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希望社会各界、普查对象和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踊跃参与。
http://www.stats.gov.cn/zgjjpc/jjpc2/ggl2/t20081128_402521498.htm
http://219.235.129.57:8080/OnlineTest/out_test/login.jsp